花郎點頭,道:“那這事就有勞龍老板了。”
說完這些之後,龍不第便急匆匆的趕回去了,而包拯則派人將小梅的屍體抬回州衙,他則和公孫策花郎陰無錯他們在附近排除。
大概到中午的時候,王朝他們發現了一間破舊的茅草屋,屋內很幹淨,可是卻沒有人,而且隱隱能夠看出,這裏昨天晚上有很多人,而且在茅草屋的桌子上放著一壺酒和一隻杯子,酒壺裏已經沒酒了,酒杯中尚存半杯。
酒壺就是普普通通的瓷器酒壺,不過酒卻是好酒,花郎聞了一聞,便察覺到酒的不同,道:“這是女兒紅,應該是珍藏了三十年的女兒紅。”
眾人聽花郎這樣說,都不解起來,在這麼破舊的茅草屋裏,怎麼會出現珍藏了三十年的女兒紅呢,這麼名貴的酒,可不是一般人能夠喝道的,難道這是那夥賊人留下的,可既然是那夥賊人留下的,他們又怎麼會留下這樣的酒壺和酒杯呢,一時大意?應該不太可能。
花郎將酒壺和酒杯仔細看了看,又看了看屋內的情形,他大致推測到,昨天晚上這裏的確有一夥人聚集,而且其中一人應該是頭目,因為這裏隻有一個酒杯,隻有那個頭目有資格喝酒,後來那些手下人離開之後,頭目也就匆匆離開了,對於這酒壺酒杯,他絲毫不在意,因為他不覺得酒杯酒壺能夠留下什麼。
這樣一番推測,花郎突然覺得如果這是在二十一世紀的話,想知道凶手是誰就容易得多了,因為從酒杯上他可以驗出指紋,這樣抓凶手就太容易了,可花郎這樣想的時候,又覺得自己把凶手想的太笨了,若這正是在二十一世紀,凶手豈會留下這些東西,恐怕就是凶手摸過的地方,都會把指紋給擦拭掉的。
花郎一想入迷,便忽略了大家的存在,知道溫夢碰了他一下,他才忽然醒悟過來,而這個時候包拯正望著他,花郎一時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事情,他隻隱約覺得包拯好像問他了一個問題,花郎沒聽清楚是什麼問題,他不知道現在是否要問一問包拯,他剛才到底說了什麼。
而就在花郎準備問的時候,包拯卻先開口了,道:“花兄弟剛才是不是想到了什麼,怎麼如此入迷?”
花郎見包拯這樣問,於是連忙答道:“沒錯,我覺得在這樣一個地方發現酒壺酒杯很奇怪,包兄不覺得奇怪嗎?”
包拯點點頭:“的確很奇怪,那夥賊人在此聚會,可是他們的頭目在這個時候竟然還帶著一壺酒,這的確是奇怪至極的。”
花郎頷首,道:“這隻能說明一個問題,那便是那夥賊人的頭目是個很喜歡喝酒的人,他甚至在這麼簡陋的地方,在與部下吩咐事情的時候,仍舊不忘記喝酒。”
花郎這樣一番話後,眾人突然哦了一聲,因為他們想到了一個人,那個人絕對有資格這樣喝酒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