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章 被捕(2 / 2)

掛了這個電話,楊雨站起身來說:走吧,離開位子走到吧台結了賬,跟誰這三個警察,走到警車坐了進去朝警局走去。

“烏拉烏拉烏拉”,的警笛聲開啟,路上的車輛都給警車讓道,不一會便來到了警局,

……

一間審問室內,之前那三個警察坐在楊雨對麵,領頭的警察坐在中間,右手是女警察在電腦上做記錄,左手是哪個男警察用筆在筆記本上記錄。

這個領頭都警官問:“叫什麼,來自哪裏,多會來的新家坡”。

楊雨說:“你們不是有資料嗎,幹什麼明知故問,你是不是腦子有病?”

這個警官勃然大怒,拍案喝道:“放肆,小子你知不知道這裏是什麼地方,別太猖狂,現在還問你什麼你就回答什麼,態度給我好點,小心我給好果子吃。”

楊雨不屑的笑了笑,“楊雨”。

警察:“哪國人事”。

楊雨:“你看不出來嗎,小子你是皮癢癢,說哪國人,華夏人”。

……

一通審問下來,楊雨也沒興趣和對方繼續扯皮了,一一回答他們的問題。

警察:“為什麼一次普通的比出武,還要把對方打的終生殘疾”。

楊雨:“比武是一件,可能發生各種意外,所以世上是不可避免的,所以死傷是不可避免的”。

警官:這就是你打傷別人的理由嗎,你覺得我們會認同你這個觀點嗎,真是可笑的理由。

楊雨:可不可笑由你們,信不信也由你們,這跟我沒什麼關係。

……

接下來這個警察,“啪啪”的詢問了一通,他問一句楊雨回答一句,足足記錄了十幾頁。

楊雨他有恃無恐的說,他承認將李清慧打傷,但絕不承認故意打殘李清慧,而是失手誤傷,而對方也拿不出有效的證據,所以他們也定不了楊雨的罪。

楊雨:“警官還有沒有事,沒什麼事,我是不是可以先走了。”

“哼,任你在巧舌如簧,說的天花亂墜,也難逃法網,”來人,請傳證人。

不一會,幾個警察就帶著李京龍走了進來。

警官:見李京龍走了進來,對楊雨問:“你可認得他,楊雨說認得,認得又如何”。

警官:你認得就好,這位先生就是被你打殘青年的,父親李京龍先生。

警官:李先生,你是否親眼看到,他把你兒子打成殘疾,李京龍:他就在我眼前,把我兒打成殘廢,我兒的大好年華,就毀在他手上。

李京龍:隻要他能伏罪,我就給你們警察局捐500萬美元,供你們改善生活。

警官:聽到李京龍的話,眼裏閃過一分貪婪,他連忙說:你這是說的哪的話,我們警察局是為受害人討公正的地方,怎麼可能還要受害人家屬捐錢。

李京龍說:隻要你們為我兒子討一個公道,讓犯罪人付出應有的代價,這500萬就是我對你們警局能力的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