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伺機逃走(1 / 3)

牧歌沒想到齊豫真的將她帶了出來,白色的牆壁,銅色的大門,青石板的小路,這一切似乎有一種若有若無的熟悉。門口中站著兩個人,一個大概四十多歲的大叔,一個是二十幾歲的姑娘,那姑娘胖胖的,臉蛋上紅撲撲的,帶著一股鄉土氣息。他們看到牧歌皆是一副眼淚汪汪的表情。

宋叔握住牧歌的手,

“小姐,你總算是回來了。”

牧歌並沒有將自己的手抽回來,她的腦海中雖然沒有這樣的一個人,可是她對他卻有一種沒有理由的親密。

小菊見牧歌隻是呆呆的看著宋叔,淚珠子如斷了線的雨流了下來,

“小姐,你這是怎麼了,難道不認識我們了麼?我是小菊啊,你曾經誇我的飯菜做的好吃呢。”

宋叔這才看出牧歌的異樣,牧歌還是那個牧歌,隻不過她的眼睛裏多了幾分迷惑,幾分陌生,好像是一個生人應有的防備。

齊豫將牧歌的情況告訴了宋叔,當然他將自己對牧歌不好的那一段自動刪除了,否則他一定不會安安穩穩的站在這裏,早就被宋叔趕了出去。

“您也不別有太大的反應,此事還得從長計議。”

宋叔害怕自己過激的行為會刺激到牧歌,他強迫自己冷靜下來。隻不過他走進老爺的房間悄悄的背著身抹淚,他覺得是自己沒有照顧好小姐,使得小姐變成了這個樣子,記憶對一個人來說有著非凡的意義,真不知道失去記憶的人會有怎樣的困惑,宋叔打心眼裏為牧歌難過,隻是他不知道的是,牧歌在空白的記憶中活得很快樂。

齊豫將牧歌帶到了他們小時候追逐嬉戲的玫瑰園。這裏的玫瑰園跟自己在陸青別墅裏的不一樣,這裏規模更大,品種更齊全,甚至還有瑰麗的藍玫瑰。玫瑰花被照顧的很好,嬌豔的花上還滾動著水珠,陽光照射在水珠上,就像顆顆寶石熠熠生輝,更將玫瑰的嬌豔動人襯托出來。

牧歌看到它們沒有來的心情大好。齊豫折了一朵玫瑰花別在牧歌的發間,花美,人更美,不知道是花為人增色了,還是人渲染了花的嬌豔。

“還記得這個地方嗎?”

牧歌搖了搖頭,齊豫告訴牧歌,他們小時候經常在這片玫瑰園裏玩耍,那個時候的牧歌總喜歡跟他捉迷藏,其實他每次都能準確的找到她,隻不過他不想讓她這麼掃興,假裝從這邊瞅瞅,那邊看看,最後循著牧歌的笑聲找來。每到玫瑰花開放的時候,花園裏的蜜蜂和蝴蝶最多了,齊豫還專門給牧歌做了一個捕捉蝴蝶的小網子,牧歌就遠遠的看著,齊豫在玫瑰園子裏捉了好多蝴蝶,然後把蝴蝶放進透氣的小瓶子裏送給牧歌,牧歌看了看蝴蝶,她說還是把它們放了吧,齊豫笑著說,我費了好大的勁才抓到的,怎麼能說放就放了。牧歌告訴齊豫,玫瑰園是蝴蝶的家園,它們隻有在玫瑰園裏自由自在的舞蹈才是真正的幸福,牧歌不想讓自己成為束縛它們幸福的罪人。齊豫笑著把蝴蝶放了出來,色彩絢麗的蝴蝶從透明的小瓶子裏陸續的飛出來,仿佛天空都帶了一層絢麗的彩虹。

牧歌從齊豫的描述中仿佛看到了那個天真浪漫的女孩追逐著蝴蝶,追逐著花香幸福快樂的笑著,隻不過這一切跟自己無關。

齊豫看到牧歌臉上的木然,他的心一節一節的涼下去。

玫瑰花開得熱烈,隻不過齊豫的心裏卻是一片灰敗,原本這是兩個人的回憶,可是此刻卻是他一個人的獨角戲,這些幸福快樂隻是他一個人的,不,絕對不可以這樣,他要她趕快記住他,記住他們曾經的美好,他不想讓這些美好被她清空。

齊豫的瞳孔收縮,手指慢慢的蜷曲在一起,渾身的血液湧上心頭。雖然他最不想去的就是那個地方,可是除了那個地方他實在想不出還有什麼能夠刺激到她的。

齊豫將牧歌帶到了當年出事的大酒店,牧歌一臉迷惑的跟在齊豫的身後,她不知道自己為什麼沒有反抗,隻是下意識的選擇走樓梯。

齊豫將牧歌緊緊的拽住,他將牧歌拉進了電梯,牧歌不知道自己為什麼對電梯比較恐怖,她感到自己的頭一會兒大一會兒小,臉色慘白,有點眩暈。她無力的靠在一旁,大口的喘著氣。

齊豫此時心情複雜,看到牧歌這副受罪的樣子感到心疼,可是想到她這種反應有可能能讓她想到什麼,他又沒由來的一種興奮,他迫不及待的等著電梯快點到達樓頂。

可是這場等待似乎很漫長,至少牧歌是這樣認為的,她隻覺得幹嘔,可是什麼吐不上來,心裏有一種擰巴的難受,這種難受卻無法用語言來表達。

終於到達了目的地,牧歌踉蹌的跑出來,大口的呼吸著新鮮的空氣,為什麼以前沒有發現自己竟然有暈電梯的毛病呢?

“你還記得這個地方嗎?”

牧歌的腦子中混混沌沌的,但是看到這個地方,腦海中仿佛有什麼東西想要撕裂開束縛爭先恐後的爬出來,好痛好痛,牧歌抱著頭蹲在地上。

齊豫很心疼,可是他還是狠心說了下去,他告訴牧歌,他們在這個樓頂上欣賞了最後一場煙火,知道現在他都不想看到任何的煙火,甚至看到有放煙花的,他都沒由來的一陣懊惱。他告訴牧歌,他們的親人就是乘著這座電梯出了事,隻是他沒有將自己看到的電梯打開的那幕告訴牧歌,太血腥了,他一個人承受就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