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析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製存在的問題和建議
投資理財
作者:王琰
摘要:進入到新世紀以來,隨著我國國民經濟水平的高速發展,我國的行政事業單位也進行了非常快速的改革與發展,但是在我國社會主義經濟不斷完善以及我國經濟體製不斷改革和深化的過程中,我國的行政事業單位的內部控製製度也急需完善。本文便對我國現階段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製存在的問題以及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製的改善措施兩個方麵的內容進行詳細的分析和探析,從而詳細的論述了我國行政事業單位的內部控製工作。
關鍵詞:行政事業單位 內部控製 存在問題及改善措施
所謂的內部控製就是指行政事業單位通過相關財會工作對其進行指導和調控,從而提高行政事業單位的工作效率和社會效率。建立並且完善行政事業單位的內部控製,不但能夠很好的推進行政事業單位的內部會計控製,還能夠做好行政事業單位的內部會計監督工作。但是現階段,我國行政事業單位的內部控製中還是存在著一些問題的,急需采取一定的措施對其進行加強和完善。
一、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製存在的問題
(一)內部控製製度不完善
現階段,我國還沒有頒布對於行政事業單位的內部控製工作的相關標準和規範。即使有一些如《內部會計控製規範》的規範和條款,但是其適應性和針對性都還是比較差的。目前我國的大部分的行政事業單位也沒有完善的內部控製製度,所以一旦單位出現財務問題是,就沒有統一的處置標準。
(二)監督機製的有效性很差
我國的很多的行政事業單位內部並沒有設立內審機構,即使設置了內審機構,對其內部的會計工作以及經濟活動的監督性也都是滯後的。很多單位沒有設置專門的機構和人員對相關的活動進行監督檢查工作,那麼內部控製就根本無法很好的實施,以內部控製為主體審計監督工作也就無法開展,內部控製工作的工作效率就會變得很低。
(三)內部控製的執行力度不足
很多的行政事業單位的財務管理工作都是直接由領導直接負責的,設置的內審機構和人員也都是要領導來委任和審批的,而這樣不但導致了外部的監督機構的權力被弱化了,同時內部控製工作也可能出現失效的情況。一般情況下,事業單位財務管理部門的監督方式都是比較重預算分配的,他們往往不重視資金的使用,不能有效的對預算進行管理,查處財務問題時由於人情等相關因素對責任人的處罰力度也不夠,執行力不強。
二、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製的改善措施
(一)完善單位內部控製製度
內部核算體係、職能劃分、機構設置以及管理模式等內容都屬於內部控製體製的範疇內的,其主要是用來使內部控製設計和建設的方向更加的清晰。所以內部控製體製在確定之後,一定要保持足夠的穩定,這樣整個控製體係才能夠穩定。行政事業單位的所有職能部門都應參與到內部控製的活動中去,如會計係統控製、預算控製、審批授權控製以及財產保護控製等。
(二)加強監督的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