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個稅改革存在的問題及對策研究(1 / 2)

個稅改革存在的問題及對策研究

稅務籌劃

作者:湯紅娜 張會彥

摘要:個稅改革之後,獲益的多為中等收入人群,大多數的低收入人群還是不能從基礎上解決個人問題,對高收入者的影響也是比較微弱的。基於對這些現狀的認識,本文最後將個稅征管手段、起征額降低、製定合理稅率、調整我國減免稅的項目上做了分析,為個稅的改革問題解決方案調整打好了基礎。

關鍵詞:個稅改革 起征點 合理稅率

新個稅調整方案是在2011年9月1日開始施行的,在個稅工資新進所得稅征額從2000元提升到3500元,這個方案施行之後,許多中等收入者在相關的解決方案的滲透中,為自己帶來了不少好處。全年財政收入減少了1140億元,高收入者與低收入者受益情況還是存在著問題的,所以研究好這些情況之後,才能找到較好的解決措施。

一、 新個稅改革的主要影響研究

(一)對高收入者沒有起到更好的稅負增加作用

目前來看,我國高收入者的經濟來源是多元化的,在進行工作延伸過程中,通過靈活的經濟手段,找到更多的收益增長途徑。而現行的個稅改革方案沒有將我國高中低收入者的勞動分配現狀融合進來,個稅改革目標旨在對個人的工資進行相應的征稅控製,國家沒有真正對相關的高收入者的工薪所得之外的收入很難進行監測,對相關的高收入者的稅負增加情況沒有起到較好的效果。

(二)對低收入者沒有起到較好的減負作用

據財政部的相關調查來看,我國72%的月工資為2000元以下,在新個稅的改革中規定,起征點從2000元改革到3500元,對於大部分的低收入者還是沒有起到較好的作用。新個稅改革方案隻是對相關中等收入者有著較好的幫助,在低收入者方麵,提升免征額隻會造成他們的利益下降。

二、 新個稅改革後的存在的問題

(一)起征點設置不合理

根據相關的經濟學研究分析,上調起征點可以達到較好的減稅與減少收入差距的效果,但是,大多數人的收入在起征點以下,收入者在2000元以下的占工薪階層的72%,個稅改革之後,也就沒有真正對收入差距造成較好的影響。上調起征點隻能擴大我國收入分配差距,不能從根本上解決更多的稅收問題。

(二)分類征稅稅率製定不合理

我國工薪階層的薪金所得與勞動報酬都是通過個人勤勞所得的,而目前實行的累進與比例稅率安排也是不合理的。有些高收入者稅率隻有40%,幾十萬元的收入並沒有更多的稅費上繳。現在的個稅規定,8000元的要納稅20%,扣除的費用占總體工資額度較高,不能對相關的收入差距降低的效果突出出來。

(三)個稅費用扣除方式不合理

由於每個人去的相同報酬的成本、費用有所不同,且其家庭收入、開支也不盡相同,因此在支出上就存在很大的差異,對他們征收相同的所得稅或者從其收入來源上扣除相同的費用,顯然有欠整體上的考慮,這有悖於“量能征稅”的原則。

三、 個稅改革的思考與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