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之路
作者:海 青
清末民初,一位蘇格蘭長老會的傳教醫師杜格爾·克裏斯蒂,在中國東北行醫。後來,他將自己的見聞感受寫成一部回憶錄《奉天三十年》。在這部書中,作者大為感歎導致中國人自殺的原因與西方截然不同。
他見過一個富人和一個窮人因地界糾紛打官司,富人用錢收買了官員,所以勝訴。但第二天,窮人家的一個兒子就在富人家門口自殺了。富人處境非常狼狽,隻好付給窮人家一筆可觀的賠償金。
沒想到這件事剛過,窮人的又一個兒子在富人家門口自殺,並在死前請來很多證人,向他們說明,自己自殺是因為富人恃強霸占了自己家的土地。這次,窮人要求更重的賠償,富人隻能照辦。
付錢過後一個月,窮人的第三個兒子又照此行事。結果,第三次賠償讓富人破了產,變得比他的對手還要窮。
經過這件事,這家窮人獲得了全村人的尊敬,家族威望陡增,再也沒有人敢欺侮他們。
杜格爾·克裏斯蒂寫道:“在中國,人們自殺不是因為厭倦生活,也不是因為想從恥辱或悲傷中解脫的怯懦想法,而是因為不可遏製的憤怒,或者他知道自己的死會陷對手於不義。”
這種想法出於一位西方人旅居中國的經驗,卻和一位研究者的結論不謀而合,在瑪格麗·沃爾夫關於中國女性自殺的論文中,她提出了同樣的問題:自殺行為和中國人的許多其他行為一樣,不僅僅是一種個人行動、自身絕望的表示,更是一種指向他人的行為……西方人對自殺通常的設問方式是“為什麼”?但在中國,人們可能更關注“誰?誰逼她自殺的?誰應該對此負責?”所以對於女性,造成自殺的強烈動機可能是複仇,死亡並不僅僅是苦難的結束,還帶來權力,這是一種方法,使折磨她的人受到懲罰。
讓人驚訝的是,對於中國人,甚至連自殺都不是一種主體性行為,自殺者對死後效果的期待,超過了求生本能。在這個意義上,死亡並不是生命的終點,反而讓弱者的生命煥發出特殊的光彩。裏去了?”
(文紫淇薦自《特別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