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 發財之策(1 / 2)

離過年還有不到一個月的時間,安排了郡中事物,在典韋等人的護衛下,開始了對全郡的一些重要地方展開調察。

後世的招遠(古稱曲城)、萊州(古稱掖縣),黃金的儲存量巨大,也也是天朝的黃金主要產區,故第一站,我就來到了曲城。曲城縣的黃金開發,最早是在景帝時,不過規模一直不是很大,故沒有引起朝廷重視,保護的力量也薄弱,偷盜開采嚴重。朝廷在曲城的黃金開采地點有些偏僻,規模也很小,在隨同的幾個冶金大師勘察了之後,連連搖頭,告訴我這個礦比較貧,沒有開發的必要。

我知道此地有大量的金礦,具體位置在哪裏,我也不知道。我用了一個古老的辦法,但是很有效果。我們沿著幾處河流行走,時不時地撈沙篩金,看看是否有金子出現。功夫不負有心人,終於發現了有三條河流有沙金的出現,我非常的興奮,沙金的出現,說明附近的大山,就有金礦。順著河流直走,在東北方向的群山中,經過勘察,發現了幾處大礦,且數量驚人。

“鵬舉,你立刻派人回郡城,叫程大人派一可靠官員,來主持此地事物;另外,在安排一彪人馬,長期駐守在這裏;還要移一些流民過來,開礦挖金,其家人可在周圍置地分房。此地,方圓五十裏內,沒有我的命令,不準許一個外人進入。”

典韋領命道:“諾。”

我轉過身,向著幾個匠人大師說道:“各位大師,開礦、冶金的事情就拜托各位了,你們要有什麼事情,我一定設法滿足。”

三天後,四百士兵押運著各種物資,隨行的是一個年過四旬的江姓官員。我給他講解了開礦的重要性,讓他一定要把這件事情做好,滿三年後,我承諾升他的官職,並讓我的親兵護衛保護他的周全。(另一個職責是監督)又過了兩天,流民也攜家帶口的趕來,江監丞(諸冶監丞,從八品)做了妥善安置。

交待給了江監丞一些話,我和典韋等騎馬離開,下一個目標是――當利。當利縣位於東萊郡的西部,北靠渤海(萊州灣),是重要的產鹽地區。我們一行人來到了靠近海的地方,放眼望去,到處都白茫茫的鹽堿地,根本看不到人煙。

前行了約莫半個時辰,終於看到了大漢的鹽場。鹽場外,守兵遍布,排查嚴格,禁止一切無關人員入內;典韋拿出我的官印,交給衛兵,衛兵知道是太守駕到,不敢怠慢,直接把分管鹽場的官員叫了出來。鹽場雖在東萊境內,卻直屬青州刺史部管轄,官員也是直接任命的,東萊郡隻有協助的職責。但是,本郡太守來了,負責鹽場的官員還是出門迎接。

走進鹽場,在官員的陪同下,參觀了鹽場的全貌。鹽場規模很大,占地大約五六百畝,最裏麵的是倉庫,堆滿了成品鹽;鹽場的四周平地,到處都矗立著煙筒,冒著青煙,工匠們正在緊張的忙碌著,煮鹵熬鹽;鹽場的外麵,有幾個天然鹵池,雖是冰天雪地的,海裏也結了厚厚的冰,而鹵池卻毫無結冰的意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