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的政權身無分文,革命果實被輕易地廉價收購而去。實力強大的袁世凱,縱橫捭闔之中拿走了屬於別人的名義和光環。
自乾隆末期開始,清政府的花費越來越鋪張。因祖訓不得加賦,財政上的負擔便要轉嫁給農民以外的社會階層,商人自然首當其衝,成為盤剝的對象。1905年後,隨著實行新政,清廷打破了傳統的“抑商”政策,製定和采取了一些旨在“振興工商”的政策和措施,獎勵投資和倡導設立商會,鼓勵私人投資實業。
為激勵大家把錢拿出來投資,政府規定,凡投資2000萬元以上者可封一等子爵、授予一品頂戴及雙龍金牌,1000萬元以上封男爵,10萬至30萬元者分授三、四、五品銜。這在當時是個莫大的恩典。要知道鎮壓了太平天國、挽救了清王朝的曾國藩僅被授予侯爵,李鴻章不過是個伯爵,很多功臣名將都沒有封爵。這確實是個稀世創舉。
由於傳統價值觀的巨大影響,即使在其他領域事業有成的人士也以得到官銜作為正式進入上層社會的標誌。於是,中國人的實業救國熱情迅速高漲,民族資本尤其是棉紡織業、麵粉業、火柴業、卷煙業等行業發展迅速,富商和企業家成為社會的重要力量。
清王朝搞新政的宗旨是通過振興工商,挽回利權,以達到解救財政危機、抵製外國侵略的目的。對於民族資本利用但不信任,如軍火工業從來不許民族資本染指,鐵路事業的開放始終是有限度的。同時本著“有利者留,無利者去”的原則與民族資本爭利,無利可圖的企業推給商人去經營,而有利可圖的則往往禁止商人插手,甚至已經商辦的企業也收回官辦。
大清王朝根本無法為商人提供安全、公正、廉潔的經濟發展環境,相反,隻有在政府力量不能及的地方比如租界,民營工商業才能得到喘息和發展。清帝國以“永不加賦”自詡,但各種附加費往往超過正賦。清政府為增加稅收建立了厘金製度,但厘卡的設立、厘捐的高低都無嚴格的標準,這就為官員受賄留下廣闊的空間,增加了商人的成本。
在新政的過程中,清政府的財政危機日益加重。1910年的預算赤字為3600餘萬兩,1911年達9800萬兩。造成赤字的最主要原因就是償付外債的本息。對此,清政府采取的財政措施是重稅搜刮,這些負擔最終還是落在民族資產階級頭上,使民族工商業進一步遭到摧殘,並且進一步加深了統治集團同民族資產階級的矛盾。
自所謂的“同光中興”之後,國家政治的重心已經從中央轉移到了地方,進入了督撫專權的時代。到了新政時期,政治的發散趨向進一步加劇。1908年,清廷公布城鎮鄉地方自治章程,規定城鎮鄉的水利、農工、商務、學務、衛生、道路、慈善等公共事業都屬於自治範圍,由地方士紳負責,縣以下的基層行政組織完全被士紳所控製。為放開手腳做事,各地的商人和官員均主張實行地方分權,分離局麵漸漸形成。正是他們對朝廷的三心二意,才導致了清王朝的迅速瓦解。
發展經濟需要修築鐵路,因為列強在中國忙於爭奪鐵路權和劃分勢力範圍,鬧出很多麻煩,於是民間籌款購路的熱潮開始蔓延,各地紛紛成立民辦鐵路公司以籌集股本。但到了1910年,郵傳尚書盛宣懷宣布鐵路收歸國有,將已經承諾由民間商辦的川漢鐵路和粵漢鐵路收回,並以此作抵押向外國銀行借款興建。1911年6月,盛宣懷和督辦大臣端方聯名發電:四川川漢鐵路公司的資金一律由政府換發國家鐵路股票,不退還現款;如果股東一定要退現款,那麼朝廷將向外國借債,並用四川的財政收入作抵押。
在近代中國曆史上,盛宣懷是諸多事業的開創者,同時又是一個適應官場遊戲規則的跑官者,在巴結皇族政要上不惜花費巨資。1907年慶親王奕劻過生日,企盼升官的盛宣懷便送上2萬日元。為了尚書職位,他極力接近攝政王載灃。這位王爺雖然號稱廉潔,但其妻酷愛鑽戒,兩個弟弟載濤、載洵既愛財又愛馬。混熟以後,載洵主動向他索要四五萬元,最終他夢寐以求的職位沒有落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