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一個人已經腐化而侮辱了他的思想的純潔,從而宣揚他自己所不相信的東西,他已經準備犯其他任何的罪行。
—托馬斯·潘恩左的東西之所以能流行,有市場,有人追隨,一個重要原因是左派人士善於語言腐敗。
如果我們能真正執行憲法第35條,至少可以消除50%的語言腐敗,如果我們能消除這50%危害最大的語言腐敗,就有希望消除80%的官員腐敗。
腐敗一詞,是當今中國使用頻率最高的詞彙之一。腐敗的種類五花八門,政治腐敗,官員腐敗,公司腐敗,司法腐敗,學術腐敗,教育腐敗,甚至足球腐敗,等等,舉不勝舉。但有一類更為普遍,其危害性也更為嚴重的腐敗,卻並沒有受到足夠的重視。這就是語言腐敗。
所謂語言腐敗,是指人們出於經濟的、政治的、意識形態的目的,隨意改變詞彙的含義,甚至賦予它們與原來的意思完全不同的含義,忽悠民眾,操縱人心。語言腐敗的典型形式是冠惡行以美名,或冠善行以惡名。轟轟烈烈的重慶“打黑”就是一個典型的例子。“黑社會”本來指的是有組織的犯罪活動,無論任何社會,打擊此類犯罪活動都是正當的,很少人會反對。但我們現在知道,在重慶的所謂“打黑”運動中,“黑社會”可以扣在任何當權者不喜歡的人和企業頭上,所以“打黑”變成了“黑打”,變成了侵犯人權和私有財產的政治行為。
事實上,左的東西之所以能流行,有市場,有人追隨,一個重要原因是左派人士善於語言腐敗。這方麵,“四人幫”可以說登峰造極。他們把摧殘人性、毀滅文化的行動,說成是“文化大革命”;把政敵說成是“走資本主義道路的當權派”;把整人說成是“整風”;把不經正當法律程序就剝奪人的自由的監禁稱為“勞動教養”;把任何反對他們的人說成是“反革命分子”;把1976年清明節悼念周恩來、發泄對他們不滿的民主運動說成是“反革命暴亂”;把含冤而死的人,說成是“自絕於人民”;把閉關鎖國說成是“獨立自主”;把學習國外的先進技術和文化說成是“崇洋媚外”。如此等等,不勝枚舉。在“四人幫”的詞典裏,所謂“國家利益”,實際上指的是他們自己的私利;所謂“愛國主義”,指的是對他們小團體的愚忠;所謂“人民”,指的是追隨他們的一小撮人;所謂“反動勢力”,指的是任何對他們不滿的人。正因為他們善於語言腐敗,他們的倒行逆施才能持續十年之久,而他們的政治語言仍然在影響我們的生活,以致在他們垮台三十多年後,他們的陰魂可以在“唱紅打黑”的旗號下複活。
語言腐敗這個詞並非我的杜撰,它最初是英國作家喬治·奧威爾於1946年的一篇文章中提出來的,現在已成為政治哲學理論中的經典術語。語言腐敗的現象自古有之,但應該說,隻是在20世紀,才變成社會公害。奧威爾本人的作品《一九八四》為我們提供了許多經典的例子:專門製造假新聞的部門被冠名為“真理部”;監督、逮捕和迫害異己人士的秘密警察部門被冠名為“友愛部”;發動戰爭的部門被冠名為“和平部”;自由就是奴役;和平就是戰爭;無知就是力量。這當然是小說裏的事情,但與現實相距並不遠。
語言腐敗在當今中國已到了什麼樣的地步呢?一個心智健全的人閉上眼睛想一下,諸如真理、事實、謠言、道德、民主、法治、自由、人權、憲法、選舉、人民代表、國家利益、愛國主義、改革、宏觀調控、現代企業製度、董事會等等,或許這些詞彙在一定程度都已經腐敗了,甚至腐敗這個詞本身也已經腐敗了。當一個官員說他是人民的“公仆”時,他實際上是說,權力在他手裏,你得聽他的。“人民代表”的本意是由人民選舉產生、受人民委托、替人民說話和辦事的人,即使一個人實際上是在為人民說話和為人民辦事,如果他沒有得到人民的正式委托,也不能稱為人民代表,因為那樣做是侵權。我們現在的“人民代表”,在形式上也通過了投票程序,但這個投票真的是完全出於投票人自由意誌和良知的選擇嗎?我看,“投票”這個詞恐怕也腐敗了。再以“改革”為例,它的本意是廢除計劃經濟體製、建立市場經濟,改革意味著政府要放鬆對經濟的控製,給百姓更多的從事經濟活動的自由。
但最近幾年,一些政府部門卻把加強政府對經濟的控製、限製商業自由的反改革政策稱為“改革”,甚至是“進一步深化改革的措施”。宏觀調控本來指的是總量上的放鬆或抽緊,而我們現在所謂的“宏觀調控”經常指的是對經濟活動的微觀幹預,包括準入限製和價格管製。國有控股公司宣稱已經建立了“現代企業製度”,而事實上他們的董事會連選擇副總經理的權力都沒有,何談現代企業製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