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4章 主要地區與國家篇(3)(2 / 3)

(三)中日韓自貿區談判緩慢前行

中日韓作為東亞地區三個大國,GDP總量超過15萬億美元,占全球GDP的20%,占東亞GDP的90%,但三國之間的貿易量隻占三國對外貿易總量的不足20%。建立中日韓自貿區有助於實現貨物、人員和資本的自由來往,促進三國產業調整和經濟發展。

1.中日韓自貿區的發展曆程

同任何其他自貿區的設立一樣,中日韓自貿區也經曆著艱難的曆程。從倡議建立至今,其發展大體經曆了以下兩個階段:

第一階段:倡議研究(2002—2011年)。2002年年底,在中國政府的倡議下,日本和韓國同意就構建中日韓自貿區展開可行性研究。然而,這一提議在此後幾年內並未取得實質性進展。直到2007年3月,中日韓三國才成立聯合研究委員會,具體探討中日韓自貿區的可行性。同時,三國還決定開始三邊投資協定的談判。

2009年10月,中日韓舉行第二次領導人會議期間,三國達成了盡快啟動“中日韓自由貿易區政府·企業·學界聯合研究”的共識。同月,在泰國舉行的第6次中日韓商務部長會議發表聯合聲明,提出於2010年上半年啟動“中日韓自由貿易區政府·企業·學界聯合研究”。

2010年5月,在第三次中日韓領導人會議上,三國領導人一致同意加快推進中日韓自貿區建設步伐,同時決定於2011年在韓國設立三國合作秘書處,並爭取於2012年前完成中日韓自貿區聯合研究,盡快完成三國投資協議談判。同年5月30日,聯合研究正式啟動。

2011年11月,中日韓領導人會議在印度尼西亞巴厘島舉行,中國國務院總理溫家寶、日本首相野田佳彥和韓國總統李明博在會談中達成共識,決定在當年12月底完成自貿協定相關研究,從而盡快啟動正式談判。經過三方的共同努力,“中日韓自由貿易區政府·企業·學界聯合研究”於2011年12月按時完成。中日韓三國經貿合作的重要平台——中日韓經濟貿易部長會議也於2012年5月在中國舉行了第9次會議。

第二階段:艱難談判(2012年至今):經過13輪正式談判和數次非正式磋商,中日韓《關於促進、便利和保護投資的協定》於2012年5月13日在北京正式簽署。由於該協定的重大意義,三國領導人,包括中國總理溫家寶、日本首相野田佳彥和韓國總統李明博親自見證簽署。該協定共包括27條和1個附加議定書,囊括了國際投資協定通常包含的所有重要內容,包括投資定義、適用範圍、最惠國待遇、國民待遇、征收、轉移、代位、稅收、一般例外、爭議解決等條款。

2012年11月,在完成聯合研究的基礎上,借著簽署投資協定的東風,於柬埔寨舉行的三國經貿部長會議上,中日韓正式宣布啟動自貿區談判。第一輪談判於2013年3月在韓國首爾舉行,確定了三方談判的基本原則和方針。同年7月和11月,分別在中國上海和日本東京舉行了第二輪和第三輪談判,分別商討了談判範圍和商品準入方式,以及商品領域的基本方針。

2014年9月,在中國北京舉行的第五輪談判中,三方就貨物貿易降稅模式、服務貿易和投資開放方式及協定範圍與領域等議題展開了富有成效的磋商,決定在既有的11個工作組基礎上,將電子商務、環境、合作納入協定並相應成立工作組,並通過了未來談判新安排。

從第六輪談判開始,除工作談判外,另行舉行首席談判代表會議。2015年1月,在2014年11月第六輪司局級談判磋商的基礎上,第六輪談判首席談判代表會議在日本東京舉行,就貨物貿易降稅模式、服務貿易和投資開放方式及協定範圍與領域等議題進行了磋商。2015年5月,第七輪談判首席談判代表會議在韓國首爾舉行,在為期兩天的談判中,三方就貨物貿易、服務貿易、投資、協定範圍領域等議題深入交換意見。同年9月,第八輪談判首席談判代表會議在中國北京舉行。三方就貨物貿易、服務貿易、投資、協定範圍領域等議題深入了交換意見,並在部分議題上取得積極進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