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歐之間的金融聯係本就十分緊密,美元與歐元兩大國際貨幣也一直處於競爭態勢。由於歐洲金融機構大量投資於美國的金融衍生產品,美國金融危機迅速通過傳導機製蔓延到歐洲,給歐洲銀行業和投資機構造成巨大損失。與美國麵臨的形勢相類似,由於很多遭到重創的歐洲銀行“大到不能倒”(too big to fail),歐洲國家政府不得不出手救助,從而大幅增加財政開支,造成巨額公共債務。
此外,金融危機引發歐元區經濟大幅衰退。2009年歐元區GDP下降4.6%,大大超過美國的降幅(2.8%),為過去60年最嚴重。經濟衰退使歐洲各國政府稅收減少,財政收支狀況惡化。但為了應對金融危機與經濟衰退,各國政府仍不得不采取財政刺激政策,擴大財政支出又使政府財政赤字增加,由此加大財政收支缺口。與此同時,部分成員國原有的社會福利過高、勞動生產率低下等結構性問題也集中暴露出來,政府財政收入減少的同時負擔卻進一步加重。
事實上,自2004年以來,歐盟部分國家已經突破《穩定與增長公約》規定的財政赤字不得超過GDP的3%和政府債務不得超過GDP的60%的標準。如2007年,希臘的財政赤字達到3.9%,政府債務高達104%,均超過《穩定與增長公約》規定的上限。金融危機則進一步加劇了歐洲各國的財政與債務困境。2009年,歐元區的平均財政赤字占GDP的6.3%,公共債務占GDP的78.7%,尤其是“PIIGS國家”(希臘、愛爾蘭、西班牙、葡萄牙、意大利)的財政赤字分別占GDP的13.6%、14.3%、11.2%、9.4%和5.3%,政府債務占GDP的113%、66%、54%、77%和119%。這些國家財政赤字與主權債務規模上升,招致評級機構對其信用評級的下調,進而引發信心危機,使融資成本上升,融資難度加大,最終導致債務危機爆發。
2.體製性缺陷是深層次原因
歐元區“天生”的體製性缺陷,即貨幣政策和財政政策的“二元性”是導致主權債務危機的根本性原因。基於各國政治意願,歐元區成立之初隻統一貨幣政策,未統一財政政策,財政大權依然被視為各國經濟主權範圍內的事。這種二元結構自一開始就遭到質疑,但直到債務危機爆發,其危害性才真正顯現,具體表現在兩方麵:
一是從事前預防來看,這種二元結構無法對歐元區成員國財政狀況進行有效監督和及時糾正,造成成員國財政紀律鬆懈。分散的財政政策和統一的貨幣政策使各國在麵對危機衝擊時,過多依賴財政政策,並且有擴大財政赤字的內在傾向。事實上,歐盟對此缺陷設有“防火牆”,即《穩定與增長公約》規定的成員國財政赤字不得超過GDP的3%,否則將被懲罰。然而到2005年年初,歐盟同意其成員國財政赤字可“暫時”超過3%,這為以後突破“防火牆”埋下了伏筆。
二是從事後應對看,二元結構充分暴露出歐元區危機處理能力的不足。為便於實行統一的貨幣政策,單一貨幣區成員國即便不能統一財政,也應在財政上保持步調一致。針對歐元區財政“短板”的天生缺陷,歐盟《穩定與增長公約》的規定應該成為成員國必須遵守的財政紀律。但事實證明,公約執行力相當有限。由於在製定和實施財政政策時缺乏協調機製,債務危機爆發後,各國在救助過程中爭吵不休,又各自為政,致使危機持續擴散。
可以說,貨幣政策與財政政策的“二元性”相當於歐元區各成員國的貨幣政策“一條腿”被綁在一起,而財政政策“另一條腿”則自行其是,最後造成“一條腿走路”的困境,結果導致公共支出過度膨脹,財政赤字大幅上升,進而出現債務累積和主權信用危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