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6章 海途的艱辛:“浮動地獄”(1 / 1)

掠賣華工的罪惡活動開始於鴉片戰爭前的19世紀初葉,而在19世紀50至70年代達於高峰。最初,西方殖民者以澳門為據點,用拐賣和綁架中國勞動力、婦女以及兒童的方式偷偷進行。隨著一係列不平等條約的簽訂,外國侵略者在澳門、上海、廣州、汕頭、香港等地利用他們豢養的一批流氓、地痞、爪牙,瘋狂捕掠和誘拐華工。

1846年,澳門英商德記洋行包攬苦力貿易。德記洋行老板德滴身兼葡、西、荷三國駐華領事,依仗權勢,無視中國政府禁止販賣人口的法令,雇傭大批打手,收買拐子、人販,到鄉下擄掠苦力,送到澳門的巴拉坑(集中收容苦力的地方),對苦力施以酷刑,強迫他們簽訂到外國勞動8年的賣身契約,然後待船運出。

被捕掠的華工被侵略者稱為“苦力”、“豬仔”。

中國第一個留美畢業生容閎1865年歸國抵澳門時,第一所遇見之事,“即為無數華工以辮相連,結成一串,牽往囚室,其如奴隸牛馬之慘狀,及今思之,猶為酸鼻”。華工被販運出國前,剝得一絲不掛,並按各人預定輸送地點,在胸前烙上C(加裏福尼亞)、P(秘魯)、S(夏威夷)等字樣,若有人反抗,則鞭笞吊打。裝載華工的船,成為名副其實的“浮動地獄”。這種非人的待遇,使華工在航行途中死亡率高達45%,最低也有14%。

當時,從中國華南運送華工到拉美各國,一般需要4至5個月的海上航行。如到秘魯要120天,到古巴要147至168天。西方各國的航運商為了攫取暴利,草菅人命,拚命超載,苦力船上的飲水、夥食和衛生條件極差,華工在航程中的死亡率很高。

1860年,法國苦力船“沙利斯·麻迪爾”號從澳門運出950名苦力,到達古巴時,隻剩下100人。1861年又一艘法國苦力船“奧古斯丁納”號從澳門運出350人,到達秘魯時隻剩下11人,上岸時又死去6人。

據估計,1847至1874年,從中國掠往拉美的契約苦力達50萬人,其中,從澳門運出的約30萬人,以運往古巴和秘魯的占大多數。1853至1873年間,從中國運往古巴的13萬多名華工,途中死亡率達13%。運往秘魯的華工死亡率有時竟高達50%。到拉美的苦力,受到極端殘酷的虐待,古巴的苦力勞動壽命平均隻有五年,死亡率達75%。1860年運往秘魯欽查島挖鳥糞的4000名苦力,幾乎全部慘死。

掠賣華工,實質上就是奴隸貿易,是西方殖民主義勢力侵略中國的產物,是16至18世紀販賣非洲黑奴的繼續。19世紀50年代,掠賣華工的航船大多屬於英國,60年代,美國占了首位。據估計,出國華工總數:1801至1850年,約32萬人;1851至1875年,約為128萬人。其中販往南北美洲和西印度群島的約50多萬人以上,前往東南亞地區的近65萬人。這些為開發西半球和東南亞等地作出貢獻的華工,就是今天許多華僑和外籍華人的祖先。在“浮動地獄”上,華工們一有機會常常奮起反抗。

1852年3月21日 英國商船私運華工475人自廈門赴舊金山。

這次運往美國的華工不肯賣身,於4月初發生暴動,殺死英船主,在琉球八重山島登岸逃亡。5月初,英船到琉球八重山島捕拿華工80人,次年11 月,琉球將逃難華工175名送回福建,其餘均病死或自縊。據不完全統計,1852至1861年,華工先後在17艘販奴船上暴動。如美國白鷹號行抵馬尼拉以東海麵,500名華工憤起暴動。不幸樓梯被鐵格子蓋上了,殖民者們用槍瘋狂射擊華工。子彈射出的火焰燒著了華工屍體的布衣,華工們死生相繼,拚命保住火種,使其燃燒擴大,與敵人同歸於盡,白鷹號終於在烈火中沉入海底。充分表現了中華民族為爭取自由而鬥爭的犧牲精神。

1859年10月8日,英國商人租用美國的花壇號船,載著850名華工苦力前往哈瓦那。為了防止華工反抗,船員竟然把苦力鎖在底艙,還用木杠頂死艙口,“就像牢門加鎖加杠那樣牢固”,“底艙幾乎完全沒有光線和空氣”。就這樣,850個華工開始了他們漫長的航行。到了10月14日晚上七點半,花壇號突然觸上了暗礁,此時“狂風大作,海浪滔天”,經過幾次可怕的碰撞,船頭騰空而起,船身急劇傾斜,海水迅猛的湧入船艙。殘忍的船長不但不設法施救,也不讓華工自救,直到自己與船員都逃上救生艇離去,也不打開艙門,竟然眼睜睜地在生還的途中任由花壇號帶著850名華工沉入海底而無動於衷。一位西方見證人事後承認,“這是一件海上空前未有的恐怖”事件,暴露了“英國苦力貿易的一切卑鄙和恐怖的罪行”。

因此,人們將西方國家用來運載華工的苦力船稱為“浮動地獄”。中國“苦力”販運是西方殖民史上最肮髒的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