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7章 餐飲店無形資產管理(1 / 2)

1.無形資產的概念

無形資產是指企業為生產商品、提供勞務、出租給他人、或管理目的而持有的、沒有實物形態的非貨幣性長期資產。

2.無形資產的特征

無形資產一般具有以下五個特征:

(1)它不具有實物形態。無形資產通常表現為某種權力、技術或獲取超額利潤的綜合能力,如非專利技術、土地使用權、商譽等。

(2)它屬於非貨幣性長期資產。但並不是沒有實物形態的資產都是無形資產。無形資產能夠在超過一個營業周期內為企業服務,使企業長期受益,而應收款項等資產雖然沒有實物形態,但卻不能在超過一個營業周期內為企業服務,因此,不能作為企業的無形資產。

(3)它持有的主要目的是使用而不是出售。餐飲企業持有無形資產的目的是為了生產經營,即利用無形資產來提供商品、勞務、出租給他人或為企業經營管理服務,而不是為了對外銷售。

(4)它所能提供的未來經濟效益具有較大的不確定性。無形資產創造經濟利益的能力較多地受外界因素的影響,因此具有較大的不確定性。

(5)它通常是企業有償取得的。隻有花費了支出的無形資產,才能作為無形資產入賬,否則不能作為無形資產核算。

3.無形資產的核算內容

無形資產科目核算餐飲店持有的專利權、非專利技術、商標權、著作權、土地使用權等各種無形資產的價值。

(1)專利權。

專利權是國家專利機關根據發明人的申請,經審查認為其發明創造符合法律規定,授予發明人於一定期限內製造或專賣其發明創造成果的一種特有權利。任何單位或個人,未經專利權人許可,均不得製造或出賣其專利。專利權可以轉讓所有權或使用權。專利權作為技術成果,既有價值,又有使用價值,根據價值和使用價值確定價格。

(2)非專利技術。

非專利技術是指不為外界所知的技術知識,如獨立的設計、造型、配方、生產工藝等工藝訣竅、技術秘密以及經營管理知識經驗等。它沒有在專利機關登記注冊,依靠保密手段進行壟斷。因此,它不受法律保護,也沒有有效期,隻要不泄露,並有經濟效益,即可有效地使用並可有償轉讓。

(3)租賃權。

租賃權是承租人在給予出租人一定報酬的條件下,占有和使用租賃財產的權利。這種財產使用權,在雙方約定的期限內有效。

(4)商標權。

商標是指用各種文字或圖案標注在商品上的標記。商標應向商標機關申請注冊,以取得專用權。商標權具有壟斷性和時間性,但期滿後可申請延續使用,因此也可以說是無限期的。商標權在一定程度上起到維護企業使用商標的作用,能給企業帶來經濟效益。商標可作為商品轉讓。

(5)商譽。

商譽是指企業在其有形資產上能獲得高於正常投資收益率能力所形成的價值。它是由於企業所處地理位置優越,或開發經營出色、開發產品質量高或曆史悠久,信譽卓著等綜合因素,使開發經營特別興旺,與同行業其他企業比較,可獲得超額利潤而形成的價值。

(6)土地使用權。

土地使用權是按照國家或地方土地管理部門的規定,企業批租或轉租土地,一次支付出讓金或轉讓金後向土地管理部門登記而獲得使用土地的權利。土地使用權可作為商品轉讓或投資。但企業能作為無形資產的土地使用權,僅指企業為自己建造辦公用房、職工宿舍等而支付的土地出讓金或轉讓金。

4.無形資產的成本確定原則

無形資產應按取得時的實際成本計量。取得時的實際成本按以下原則確定:

(1)購入的無形資產,按實際支付的價款作為實際成本。

(2)投資者投入的無形資產,按投資各方確認的價值作為實際成本。

(3)接受捐贈的無形資產,捐贈方提供了有關憑據的,按憑據上標明的金額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實際成本;捐贈方未提供有關憑據的,按其市價或同類、類似無形資產的市價作為實際成本。

(4)自行開發並按法律程序申請取得的無形資產,按依法取得時發生的注冊費、律師費等作為其實際成本。研究開發過程中發生的材料費用、直接參與開發人員的工資及福利費等研發費用,應於發生時計入當期損益。

(5)購入的土地使用權,或以支付土地出讓金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按照實際支付的價款作為實際成本,並作為無形資產核算,待該項土地開發時再將其賬麵價值轉入相關在建工程。

5.無形資產攤銷年限確定原則

無形資產應當自取得當月起按直線法分期平均攤銷,計入損益。其攤銷年限應按以下原則確定:

(1)合同規定了受益年限但法律沒有規定有效年限的,攤銷年限不應超過合同規定的受益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