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營業稅的概念和特點
營業稅是對在我國境內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銷售不動產的單位和個人,就其所取得的營業額征收的一種稅。營業稅屬於流轉稅製中的一個主要稅種。
營業稅應納稅額營業額×稅率
公式中的營業額是指企業提供應稅勞務、出售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而向對方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價外費用包括向對方收取的手續費、基金、集資費、代收款項、代墊款項及其他各種性質的價外收費。
提示:營業稅起征點的幅度規定如下:
①按期納稅的,為月營業額1000~5000元。
②按次納稅的,為每次(日)營業額100元。
2.營業稅的特點
(1)征稅範圍廣、稅源普遍。
營業稅的征稅範圍包括在我國境內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和銷售不動產的經營行為,涉及國民經濟中第三產業這一廣泛的領域。第三產業直接關係著城鄉人民群眾的日常生活,因而營業稅的征稅範圍具有廣泛性和普遍性。隨著第三產業的不斷發展,營業稅的收入也將逐步增長。
(2)以營業額為計稅依據,計算方法簡便。
營業稅的計稅依據為各種應稅勞務收入的營業額、轉讓無形資產的轉讓額、銷售不動產的銷售額(三者統稱為營業額),稅收收入不受成本、費用高低影響,收入比較穩定。營業稅實行比例稅率,計征方法簡便。
(3)按行業設計稅目稅率。
營業稅與其他流轉稅稅種不同,它不按商品或征稅項目的種類、品種設置稅目、稅率,而是從應稅勞務的綜合性經營特點出發,按照不同經營行業設計不同的稅目、稅率,即行業相同,稅目、稅率相同;行業不同,稅目、稅率不同。營業稅稅率設計的總體水平較低。
3.營業稅的核算內容
餐飲店因類別不同,其應稅營業收入的具體內容也不同:
(1)飯店、賓館、旅店的應稅營業收入,主要包括客房收入,餐飲收入、商品部收入、車隊收入、其他收入等。此類業務營業稅的稅率一般為5%。
(2)旅行社的應稅營業收入,包括綜合服務收入、組團外聯收入、零星服務收入、勞務收入、票務收入、旅遊及加項收入、其他收入等。此類業務營業稅的稅率一般為5%。
(3)酒樓、餐館等飲食企業的應稅營業收入,包括餐費收入、其他收入等。此類業務營業稅的稅率一般為5%。
(4)理發、浴池、照相、洗染、打字等服務企業的應稅營業收入,包括各種服務收入、其他收入等。此類業務營業稅的稅率一般為5%。
(5)遊樂場、歌廳的應稅營業收入,主要包括門票收入、冷熱飲收入、點歌費收入、各項服務收入、其他收入等。此類業務營業稅的稅率一般為5%~20%。
4.營業稅的納稅地點、納稅期限和計算公式
納稅人提供應稅勞務和轉讓無形資產應當向其機構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但是,納稅人轉讓、出租土地使用權,應當向土地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銷售、出租不動產應當向不動產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
營業稅的納稅期限分別為5日、10日、15日、1個月或者1個季度。納稅人的具體納稅期限,由主管稅務機關根據納稅人應納稅額的大小分別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納稅的,可以按次納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