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金是流動性最強的資產,也是企業資金流轉的起點和終點,擁有足夠的現金對降低企業財務風險、增強企業資金的流動性意義重大。
現金不能生息,持有現金不能為企業提供收益,因而從理論上講,企業不應持有現金,但實際上,任何一個企業都不會這樣做,它們總是要保持一定量的現金。究其原因,企業持有現金是由它的交易性動機、預防性動機和投機性動機所決定的。
1.交易性動機
交易性動機亦稱支付性動機,是指企業必須持有一定的現金以滿足生產經營過程中的支付需要。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是連續不斷的,在這一過程中,償還債務、購買材料、發放工資、支付雜項費用等各種各樣的支付需要每天都會不斷發生。雖然企業也在不斷地通過銷售、收回應收賬款等行為而產生一些現金的收入,但是這種收入與需要的現金支出並不能保持同步,於是,儲備一定量的現金以便滿足不斷發生的支付需要就是必要的。否則的話,必要的交易無法完成,企業的正常生產經營活動也較難以繼續。此外,在有些企業裏,其銷售活動中可能需要一定量的現金用於找零,這也是持有現金的一個原因。
為了交易的需要而持有足夠的現金,還能得到的好處是:
(1)較多的現金儲備可以提高企業的流動性和償債能力,維持企業較高的信譽,從而使企業能夠很容易地從供應者那裏獲得商品;
(2)較多的現金餘額可以使企業充分利用交易的現金折扣,從而降低購貨成本或降低財務費用。
企業出於交易動機而持有的現金額通常被稱為交易性現金餘額。交易性現金餘額的數量主要取決於企業的生產經營規模,特別是營銷規模,一般而言應與營銷規模成正比例的變動。此外,企業生產經營的性質(如製造業或零售業)、特點(如是否有季節性)等也會影響到企業所持有的交易性現金餘額的大小。
2.預防性動機
有時候,企業需要持有一定的現金以便應付發生意外事件所產生的現金需要,這種動機稱之為預防性動機。現代企業的經濟環境和經濟活動日趨複雜,因而企業未來的交易性現金需要並不總是確定的;再加上有可能出現的各種自然災害,都有可能使未來的現金需要發生異常變動。因此,為了滿足未來發生意外事件的現金支付需要,也為了保證企業未來的生產經營活動得以進行下去,企業應該考慮保持一定的現金儲備,也就是說,應該持有一個較之正常交易所需要的現金量更大一些的現金餘額。
企業為預防性動機而持有的現金額被稱為預防性現金餘額。預防性現金餘額的數量取決於企業生產經營的穩定性和企業對未來所作的現金預防的準確性。一般而言,企業生產經營比較穩定,現金預測相對比較準確,預防性現金餘額可以相對較小;反之,則應保持較大的預防性現金餘額。此外,企業臨時性融通短期資金的能力、管理當局願意承擔的風險程度、未來自然災害及其他某種變故發生的可能性都是影響預防性現金餘額大小的重要因素。
3.投機性動機
投機性動機是指企業持有一定資金以備滿足某種投機行為的資金需要。一般而言,這裏所講的投機行為主要是指在證券市場發生劇烈動蕩時企業以手頭上所擁有的現金投資於有價證券以便賺取豐厚的投資收益。此外,商品市場上發生某種巨大的波動致使企業購置某種材料商品以賺取的巨大收益屬於投機行為。
企業為投機目的而儲備的現金額可以稱之為投機性現金餘額。不過,對於絕大多數企業來說,儲備投機性餘額而計劃在未來從事某種投機行為的現象是很少發生的,因為人們往往很難預料到未來是否會存在發生投機行為的可能性。相應地,投機性現金餘額的預計也幾乎是不可能的。一般情況下,企業都不會專門為投機性需要而安排現金餘額。
此外,如果銀行規定企業必須履行補償性要求的話,企業的存款賬戶中也必須維持一個最低存款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