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章 3 企業融資與資本結構理論(1 / 3)

企業融資結構又稱資本結構,是指企業取得長期資金的各項來源、組成及其相互關係。由於企業資本結構影響企業的融資成本、市場價值和治理結構,進而影響經濟總體的發展與穩定,因此,如何通過融資方式選擇實現其價值最大化,如何確定企業的最優資本結構,一直是社會各界普遍關注的問題,並已形成較為完整的理論體係。現有的企業融資理論,即資本結構理論,形成於20世紀50年代,跨越到70年代後期,其中影響最大的是莫迪利亞尼和米勒(FRANCO。MODIGLIANI和MERTONH。MILLER)在1958年提出的MM定理和梅耶斯等所倡導的權衡理論。70年代後期,舊資本結構理論被新資本結構理論所代替,新資本結構理論以信息不對稱為分析前提,詹森(M。JENSEN)、麥克林(W。MECKLING)、華納(JEROLD WARNER)和梅耶斯(STEWARTMYERS)提出了代理成本說,梅耶斯和馬基盧夫(NICHOLASS。和MAJLUF)提出了融資優序理論,羅斯、勒蘭德和佩勒提出了信號模型、財務契約理論等。

1.3.1 早期資本結構理論

1.大衛·杜蘭特的理論

對資本結構的正式研究起源於20世紀50年代。1952年美國經濟學家大衛·杜蘭特(DAVIDDURAND)在論文“企業負債及權益資金的成本:趨勢和計量問題”中提出了資本結構理論的三種類型———淨收益理論、淨經營收益理論和傳統理論。淨收益理論認為,利用負債融資存在稅盾效應,可以降低企業的加權平均融資成本,從而提高企業的市場價值,因此,企業采用負債融資總是有利的,企業的最優資本結構是100%的負債。淨經營收益理論認為,負債融資成本降低的同時會引起權益融資成本的升高,所以,不論企業財務杠杆比率如何變化,加權平均的企業融資成本是固定的,企業的市場價值與企業的資本結構無關,從而企業沒有最優資本結構。介於兩者之間的傳統折衷理論認為,負債融資在一定的比例內,負債成本不會引起權益融資成本的升高。但當企業負債超過一定比例後,風險明顯加大,企業的負債和權益資本的成本上升。所以企業存在一個使市場價值達到最大的最優資本結構。在最佳資本結構點上,負債資本的實際邊際成本與權益資本的實際邊際成本相等。企業可以通過運用財務杠杆得到最優資本結構。

2.MM定理

1958年,莫迪利亞尼和米勒在《美國經濟評論》共同發表“資本成本、公司財務和投資理論”一文,提出MM定理。MM定理是市場一般均衡理論在資本結構問題上的應用,對宏觀經濟學、微觀經濟學及企業管理產生了重要影響,也是資本市場的理論基礎之一。MM定理1指出,在資本市場高度完善、充分競爭、沒有稅收的經濟環境下,存在著恢複杠杆均衡的可能性,並防止了負債企業與無負債企業的平均資本成本出現係統性差異。通俗地說,即企業選擇怎樣的融資方式均不會影響企業市場價值。MM定理2指出,負債企業的每股預期收益率等於處於同一風險程度的純粹權益流量相適應的資本化率,再加上與其財務風險相聯係的溢價。也就是說,在債務風險較低的情況下,企業改變資本結構,提高負債率,可以提高股權收益率。表麵上看定理1與定理2自相矛盾,定理1稱,企業負債提高不影響企業價值;定理2又稱,企業負債率提高可以提高股票預期收益率,股票預期收益率的提高無疑會促使股票升值,提高企業價值。矛盾的關鍵在於債務風險的存在,企業負債率提高後,股東的收益風險相應提高,要求更高的收益率作為補償。

MM定理是在完全競爭、資金自由流動等嚴格的假設條件下得出的結論,與現實經濟相差甚遠,實用性不強。因此,MM理論所提供的不是決策的依據,而是理論的基石。正如斯蒂格利茨所言:它為研究企業融資問題提供了一個有用的起點和框架。其後的企業融資理論都是在放寬MM理論假設條件的基礎上逐步發展起來的。1963年莫迪利亞尼和米勒將公司所得稅引入,將MM定理1修正為:負債企業的價值等於相同風險等級無負債企業的價值加上賦稅結餘的價值;將定理2修正為:在考慮所得稅情況下,負債企業的股本成本等於同一風險等級中無負債企業的股本成本加上根據無負債企業的股本成本和負債成本之差,以及公司稅率所決定的風險報酬。也就是說,在存在公司所得稅的條件下,負債越多,企業價值越大,資本成本越小。1977年米勒在論文“債務與稅收”中引入個人所得稅,從理論上闡述個人所得稅對企業債券和股票宏觀均衡的影響,得出結論:企業發行企業債券所獲得的免稅優惠必將被個人所得稅所抵消,因為當企業把債券利息打入成本後,免征企業所得稅的結餘支付給債券投資人的利息必須繳納個人所得稅,如果企業所得稅高則資金從股票流向債券,如果個人所得稅高則資金從債券流向股票,資金流動的這一過程最終在均衡稅率點停止下來。這說明,在市場經濟下,負債企業的節稅利益恰好被個人所得稅抵消,不論是企業使用債券融資還是股票融資,都無法獲得稅收的利益好處,在這種情況下,資本結構對企業價值或資本成本無影響,這又回到了MM定理的最初結論。

3.權衡理論

權衡理論是資本結構理論在20世紀70年代的重要發展,羅比切克和梅耶斯的論文“最優資本結構理論問題”(1966)有清楚的表述,主要代表人物還有詹森和麥克林。權衡理論認為,企業固然可以利用免稅的優惠政策,通過增加債務而增加企業的市場價值。然而,隨著企業負債的增加,企業麵臨的風險也在增加,即企業陷入財務虧空的概率也在增加。這種風險的存在甚至會導致企業的破產。根據權衡理論,負債企業市場價值等於無負債企業市場價值加上節稅現值,再減去財務虧空成本。企業最優資本結構就是在負債的稅收利潤與破產成本限製之間進行權衡。早期的權衡理論完全是建立在純粹的稅收利益和破產成本相互權衡的基礎上。後期的權衡理論將負債成本從破產成本進一步擴展到代理成本、無困境成本和非負債稅收利益損失等方麵,同時,還把稅收利益從原來單純的負債稅收利益引申到非負債稅收利益方麵,擴大了成本和收益所包含的內容,把企業最優資本結構看成是在稅收利益與各類負債相關成本之間的權衡。權衡理論引入了均衡概念,使企業資本結構具有了最優解的可能性,從而為現代資本結構理論研究提供了一種新思路。此外,權衡理論放鬆了MM定理關於無破產企業與企業投資政策和融資政策獨立的假設,深入討論了引入破產成本後,股票投資者和債券投資者相應關係的變化及其對企業市場價值的影響。

1.3.2 現代資本結構理論

早期資本結構理論隻重視稅收、破產等外部因素對企業最優資本結構的影響,沒有考慮內部因素。20世紀70年代後期,詹森、麥克林、梅耶斯等人利用經濟學中的最新分析方法,借助信息不對稱理論中的“激勵”、“信號模型”等概念從企業內部因素中分析資本結構的決定問題,為資本結構理論開辟了新的研究方向。

1.控製權理論

資本結構不僅規定著企業收入流的分配,而且規定著企業控製權的分配。經理人員占有的股份越多,其控製能力越強。由於經理人員對控製權本身的偏好,就會通過融資結構來影響控製權的分配從而影響企業的市場價值。通常股東及其選舉的董事會是控製企業的,但實際上大部分股東對企業的控製比正式規章所顯示的要弱,而銀行等機構對企業行為的影響則比想像的更大。相對來說,對於規模足夠大、可以發行債券的公司來說,舉債帶來的控製權損失最小。發行債券時通常有一係列“契約”,以規定對一些公司行為的限製,但遠不如銀行貸款帶來的日常幹涉那麼麻煩。隻有當公司不能履行償還義務時,才會在控製權上帶來損失。因此,當公司達到可以容易地通過發行債券來融資的規模時,就從股權融資、銀行融資轉向債券融資。

哈瑞斯(MILTON HARRIS)和拉維(ARTURRAVIV)1988年撰寫文章“資本結構理論”,考察了投票權和經理控製、企業的負債股權比及兼並的聯合關係。他們認為,由於經理人既可從其股份中,又可從其控製企業中獲取收益,而經理及其競爭對手經營企業的能力不同,企業的價值取決於兼並競爭的結果,但是這種結果反過來又由經理的所有權份額決定,因此,對經理來說存在一種權衡:一方麵,隨著經理股份的增加,其掌握控製權的概率增大,從而收益也增大;另一方麵,當經理股份太大時,更有能力的競爭者取代經理的可能性會減少,企業股權代理成本增加,企業的價值及相應經理的股份價值就會減少。最優的所有權份額是掌握控製權帶來的任何收益同自有股份的資本價值損失相權衡的結果。也就是說,投資者和經營者由於雙方在追求經濟利益上的衝突產生了控製權的衝突,而投資者和經營者的控製權衝突,可以通過資本結構優化來調節。經營者在考慮企業控製時,往往會從所占的股份和所得的收益來進行權衡。最優的資本結構應該是掌握控製權帶來的經營者個人收益與股東財富損失相均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