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五十三章 識破(1 / 2)

眾人都很好奇三賢王所說的這個“絕好的時機”,到底是什麼。

“各位莫急,且聽我慢慢道來。”三賢王微微一笑,又恢複了那種鎮定自若的自信。

“明天就是本朝三年一次的三軍擂台賽,參賽者隻能是官方所屬的軍武之人。最後勝出的那個人可以獲得皇上親自賞賜的金腰帶,和“帝國勇士”的榮譽稱號。這兩樣,都是當朝武者至高無尚的殊榮!”說到這個,三賢王都不免有些激動。他那顆鞠躬盡粹的赤子之心,從來沒有改變過。

“禁軍統領李彪必要參加擂台賽,因為他就是上屆的擂主,按規定必須守擂。我們隻需派個實力高強之人與他對決,在生死攸關的時候,逼得這個假李彪不得不動用真氣來保命。如此一來,就能逼他當眾現形了。然後眾將士必以其為內奸欲除之,就算善衣之輩再賊膽包天,也不敢公開與百萬精兵作對。屆時,他如果不想露出狐狸尾巴,就隻能先順應軍心了。”

“此計甚妙啊!”千夜等人大為讚歎,到時候善衣可就是啞巴吃黃連,有苦說不出了,真是大快人心!

不過,千夜隨及想到了一個關鍵問題:誰去攻擂?

千夜他們都不是軍伍之人,也不可能化裝成軍隊的人,因為參賽人員都是嚴格的登記造冊的。

眾人看向高義。

高義苦笑著搖搖頭:“我也不行。我跟你們一樣,已經是全國通輯的朝廷重犯了,人人得而誅之,哪還有資格參加擂台賽。恐怕一露麵人頭就落地了。”

現在在場的所有人,都不能以真麵目示人。而參加擂台賽的,隻能是真正的官軍將士,這是作不了假的。

“那……”眾人一時沒了主意,從興奮變得有些沮喪。

“我是不行,但我倒是有一人選。”高義撓撓頭皮,有些靦腆地說。

“你倒是快說啊!”琅玡都快急死了。

“我的堂弟高信,也在軍中當差。此人身懷絕技,武功還在我之上。最重要的是,他也是條義薄雲天的好漢。”

三賢王當即拍板:“速速聯係高信!”

高信果然是條幹脆利落的血性漢子。三言兩句,高義就把當今局勢簡單地跟他交待清楚了。高信義憤填膺,恨不得馬上就去找善衣算帳。

一聽說要讓自己去攻擂,高信顯得頗為興奮。體內武者的血液在翻湧著。看得出,哪怕不是身負重任,高信也會為武者的榮譽竭力一戰!

“明天!嘿嘿,明天,就瞧我的吧!”高信兩拳相擊,梆梆作響。

傳統的軍隊格鬥技,非常重視體格和外功的訓練,就是所謂的外練筋骨皮。而對真正武家所追求的真氣和內體的修煉,就格外忽略了。但這也與軍隊的特性有關。因為軍隊所募的兵丁,絕大多數都隻是尋常百姓,而並習武奇才,所麵的對手同樣也隻是普通人。真氣這種東西,並非所有人都能修煉的,那得有武學的“慧根”才行。但體格和格鬥技,則對天賦沒有要求,任何人隻要勤學苦練,都能成功。

所以軍隊的功法都是以硬碰硬的格鬥技見長。而禁軍統領李彪,則是其中的佼佼者。身高九尺有餘的李彪,皮膚黝黑,生得豹眉環目,身材魁梧,濃密粗硬的絡腮大胡為他更添了幾分彪悍之感。

隻見此時李彪手持百餘斤重的長柄青銅錘,以跨立之勢立於場中,如同一尊鐵塔。

他在等待他的最後一名對手。他們都是一路披荊斬棘驍勇殺出的強者,這一次,隻看到底誰能笑到最後。他們隻要戰勝了對方,就能登上軍旅武者榮譽的巔峰,成為萬人景仰崇拜的偶像!

高信深吸了一口氣,赤手飛身躍入場內,目光沉靜地看著李彪。

整個鬥武場都瘋狂了。兵士和將軍們都眼睛冒血地看著場中的兩人,看最終到底鹿死誰手!

從身形上看,比起李彪來,高信單薄瘦弱了不少。他的個頭勉強隻夠七尺,身材枯瘦,四肢纖細,但手和腳卻長得出奇的大。

李彪低頭打量著高信,眼神有些難以置信。但武者的經驗告訴他,這樣的對手也許會很可怕。所以,他也不敢擔以輕心,拉開架勢,做足了防範。

“決勝戰:雙方徒手肉搏!”

一官員一聲高叫,隨及“鏜”的一聲鑼響,決戰正式拉開帷幕。

李彪扔掉了銅錘,衝著高信一抱拳。

高信也不客氣,將那蒲扇般的大手抱拳向前一拱,算是回了禮,緊接著拳頭就招呼上來了。

行伍中人,都明白先下手為強的道理。誰也不會如同江湖人士一般,為顯示自己的水平和風度,還要故作禮讓一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