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開展“舉報宣傳周”活動 保護舉報人及其近親屬的安全和合法權益(1 / 1)

開展“舉報宣傳周”活動 保護舉報人及其近親屬的安全和合法權益

檢訊

作者:蔣佳伽 韋磊 王磊

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的部署和要求,近日廣東省檢察院開展第十七個“舉報宣傳周”活動,主題是“落實舉報規定,推進反腐倡廉和規範司法”。

廣東省檢察院控告檢察處處長、舉報中心主任吳鑫彬介紹,自2012年至2014年,全省檢察機關舉報中心共受理舉報線索3.3萬多件,其中署名舉報一萬多件,查實的案件線索65%來自群眾舉報。

據了解,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2014年修訂的《人民檢察院舉報工作規定》,舉報線索查實,對協助偵破案件有功的舉報人給予一定的精神及物質獎勵。舉報人有重大貢獻的,經省級人民檢察院批準,可以給予20萬元以上獎勵,最高金額不超過50萬元。2010年至2015年3月,全省檢察機關共獎勵舉報人1319人,獎勵金額總數為384.66萬元。目前廣東檢察機關給出的最高一筆獎勵金為20萬元。

吳鑫彬強調,廣東省檢察機關完善建設製度和工作機製,嚴格規範線索管理和舉報人保護工作,從事前保護、事中安全保護、作證階段保護、事後保護四個方麵保護舉報人及其近親屬的安全和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