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項機製規範偵查監督司法行為
檢訊
作者:武興才 呂夫民
為推進規範司法專項整治工作,今年以來,山東省棗莊市市中區檢察院以辦案機製改革為抓手,三措並舉,通過完善案件受理、創新案件公開審查、強化案件糾錯三項機製來規範偵查監督司法行為,使辦案質量和效果得到有效提升。據統計,今年以來,該院共受理審查逮捕案件134件176人,均做到了依法規範辦理,無錯案、無瑕疵。
一是完善案件受理機製。建立偵監與案管的有效銜接,共同研究細化提請審查逮捕案件、提請延長偵查羈押期限案件的審查標準,嚴控案件受理關口。對實體有瑕疵且可補正的案件,案管部門在與偵監部門溝通後,直接向偵查機關提出補充要求。建立全案證據移送說明製度,要求公安機關移送案件時,須填寫“提捕案件移送全案證據說明表”,如實羅列卷宗中已提供的各種證據情況,並說明是否存在非法證據以及是否已提供全部證據等,防範了證據不全等“帶病入口”問題。
二是創新案件公開審查機製。對重大、疑難複雜案件,探索實行公開審查模式,即邀請偵查機關辦案人員、辯護律師和被害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到場發表意見,檢察機關在綜合各方意見後再作出處理決定,最大限度保證案件處理公開、公正。如公開審查陳某涉嫌故意毀壞財物案時,在綜合考量偵查機關、陳某辯護人及近親屬、被害人、相關居委會等到場意見後,依法對陳某作出不予批準逮捕決定,取得了良好社會效果。
三是強化案件糾錯機製。建立案件流程查糾機製,以承辦人意見、科室討論、檢察長決定三級審核為基礎,及時發現和糾正在閱卷、提審、彙報討論等各個環節存在的問題,切實保證案件質量。強化案件質量責任追究,對發現的問題,在限期整改的同時,即時向責任人作出警示談話、批評教育等處理決定,實現案件糾錯、整改的良性互動,確保各項辦案規定得到有效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