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四章取證(1 / 2)

陳市長就邵坤被殺一案相當關注,他把周局長和王隊長叫到辦公室來,問:

“邵坤被殺案件審理得怎麼樣了?”

周局長說:“兩名犯罪嫌疑人已經緝拿歸案,因為此事在全國範圍內影響極大,許多群眾的眼睛都盯著這件事,如果處理不好,勢必引起更大的騷亂,我認為,應該對這兩名犯罪嫌疑人進行嚴懲。”

陳市長示意王隊長坐下問:“你的意見呢?”

王隊長說:“我同意周局長的觀點,但是,從這起案件的起因來看,因為邵坤去麗娜火鍋城鬧事在先,隨後,他對鍾麗娜實施報複,並將她挾持到河邊實施強暴,黃偉趕來失手將他殺死,如果對被害人鍾麗娜進行嚴懲,在情理上有點說不過去,我建議,對犯罪嫌疑人黃偉進行嚴懲,對鍾麗娜應當從輕發落。”

“這個意見很好嘛,你們就按照王隊長這個意思結案,並盡快將材料提交法院,讓法院作進一步的裁決,如還有什麼事情,請你們及時向我彙報。”

王隊長離開陳市長的辦公室後,周局長不解地問:“老同學,你處理這件事是不是有點草率?”

“我是就事論事,有什麼草率的?”

“據說,那天,鍾麗娜的母親在市政府門口暈倒之後,你親自送她去了市人民醫院,而且,你還留下來單獨陪了她說了一會兒話,有這麼回事嗎?”

“有,怎麼了?”

“你可別忘了,上次,你撤銷馬副市長外甥看守所所長一職,已經和馬副市長結下了梁子,千萬別讓他抓到任何把柄喲?”

“他們願意怎麼做就怎麼做,大不了我離開錦江,回林城上班算了。”

“你可別忘記了,離開林城時,黃部長和你我三人的約定喲?”

“我當然記得,老周,如果是你的親人牽扯到這件案子,你該怎麼做?”

“親人?”周局長驚訝地問:“你是說鍾麗娜是你的親人?”

“是的,二十幾年前,我在北京上大學時,在前往北京的途中,火車上認識了張文芳,隨後,我們在北方大學招待所住了一個晚上,沒想到,她卻為我生下了一個女兒,這個女兒便是鍾麗娜。”

“原來,你還有這樣一段風流韻事啊,你是什麼時候知道鍾麗娜是你女兒的?”

“張文芳在醫院裏,親口告訴我的,孩子的生日是1986年3月20日,我掐指一算,正好是她在北京那個時候懷上的。”

“那你打算怎麼辦?”

“我想私下做點工作,讓法院將鍾麗娜無罪釋放。”

“這可要冒很大的風險喲?”

“事在人為嘛,這件事還請先你替我保密。”

“當然,你我是什麼關係,咱們哥們一場,說起來,鍾麗娜還是我的侄女呢,放心吧,公安局的結案報告由我親自處理。”

一天晚上,陳市長親自設宴款待了錦江市中級人民法院的劉院長,前來坐陪的還有市公安局的周局長。

劉院長不知道他葫蘆裏賣的什麼藥,開始的時候,談話比較謹慎。

酒過三巡,周局長問:“劉院長,我們市公安局向你門法院遞交那份邵坤被殺案,不知道你看過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