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四章偽證(2 / 2)

第二天,聽說河邊發生了一起殺人案,偷偷去公安局報警。市公安局的周局長和治安大隊王隊長接到報案後,單獨將我叫道一間辦公室後,告訴我說,那個女孩叫鍾麗娜,是錦江市陳市長的女兒,讓我按照他們說的去做,由於他們在錦江市的重要領導,勢力比較大,我一個出租車司機,上有老下有小,怕遭到這些人的報複,便答應他們在法庭上做偽證,把黃偉和鍾麗娜挾持邵坤,說成是邵坤挾持鍾麗娜,黃偉去尋找鍾麗娜與邵坤發生打鬥時,失手將邵坤殺死。隻是罪犯鍾麗娜被錦江市中級人民法院當場釋放。

這就是邵坤被殺一案的真實情況,我說的完全屬實,請法院做進一步調查。

目擊證人:李勇

×年×月×日

胖子一把從李勇手中奪過他的女兒,遞給後排的瘦高個,小女孩隨即被他們的舉動嚇哭了。

“嗚嗚,爸爸,爸爸……”

李勇慌忙說:“你們別動我的女兒,有話好說,請放開她!”

胖子嬉皮笑臉地說:“好說,隻要你覺得這份材料屬實,就趕快在上麵簽字吧,你看你女兒哭得多傷心啊?”

李勇想了一下,說:“好,我簽!”

瘦子奸笑道:“你這樣做就對了,要不然,我不敢保證你女兒會不會從車裏摔下去!”

在高所長派來的兩名手下軟硬兼施下,李勇終於在證明材料上簽上了自己的名字,並按了手印。

胖子從他手裏接過材料後,順手在出租車上拿了一張司機的名片,問:

“這上麵的手機號碼是你的嗎?”

“是的。”

“那好,我們需要你出庭作證的時候,會和你聯係,希望你積極配合。”

他朝後排的瘦高個遞了一個眼色,搜高個將小女孩放到車座上說:

“小姑娘,真乖,快和你爸爸回家吧。”

另一名出租車司機楊茂林也和李勇一樣,剛收車回家,就聽見有人敲門,老婆打開房門時,夫妻倆被兩名虎背腰園的男人堵在家裏,他們一同樣的方式獲取了一份黃偉和鍾麗娜合謀殺害邵坤的證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