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9章 窮人也要學投資(4)(1 / 2)

特點:好處之一是資金成本較低,首期付款隻為樓價的10%;其次是利潤高,樓價隻要上漲10%,與所付的首期相比,資本報酬率可高達100%。當然,買“樓花”也有較大風險,其中主要是來自市場方麵的風險。從購買“樓花”到房屋建成一般需要2至3年,這期間房地產市場很難預料,因此,洞悉住房價格的走勢是這種投資方式成功的前提。

2.住房金融投資

房地產金融投資工具既具備了證券的優勢,降低了住房投資的門檻,使得中小投資者也可以進入,又保持了房地產業的較高收益。

(1)債券

房地產投資債券是由房地產開發公司發行的一種債券。與住房實物投資不同,購買了房地產投資債券的投資者不是通過出租或出售住房而獲利,而是在投資債券到期清盤時,由房地產開發公司與其結清本息。

特點:與普通債券相同,在投資之初就確定了投資的收益率,這有利於投資者作出抉擇。

(2)股票

房地產證券是指將房地產按價值單元分割成小的單位,每一單位都是具有一定價值的所有權憑證。

特點:與普通股票有相似之處,都表明擁有所投資金的產權,但是對中小投資者而言,購買股票隻能通過變現獲利,不可能真正成為公司的一員。而住房的使用性決定了房地產證券的持有者既可有其升值時將其變現,又可根據個人需要按約定價格購買房產,真可謂一舉兩得。

投資過程中的避稅

老板們在投資過程中,也有多種方法可以避稅:

1.合作企業的外方抽回資本本息時,使稅負發生轉移,從而避稅。在目前,有一種合作企業需定期償付外方的本金和利息,固定向外方支付利潤的生產性合作企業數量很多。它們利用包稅條款轉移稅收進行避稅。特別是對於那些組成法人的合作企業,它們的所得稅由雙方分別繳納變為合作企業統一繳納。

2.利用投資總額與注冊資本的比例嚴重失調達到避稅目的。用這種方式在國內企業間相互投資,也會出現利用二者的不一致達到避稅。現在稅法及其他有關經濟法規定,投資總額必須要同注冊資產成比例,300萬美元以下的合資企業,注冊資本應與投資總額相一致。但是,在具體法規執行中,一方麵中外雙方為了得到政府的許可和批準,故意壓低投資總額,使注冊資本與投資總額形式上成比例,實際情況遠非如此;一方麵,有關項目的審批部門或一些地方領導為了吸引投資,對可行性報告及合同缺乏嚴格審查或有意放行,致使漏洞越來越多,給避稅帶來可乘之機。

3.外方股本來源不合稅法規定,騙取稅收優惠。我國外彙管理局對外商的投資有明確的確定:外商投資必須以外彙投入。外商的人民幣投資僅限於外商從其合資企業中所獲得的人民幣利潤,同時出具當地外彙管理部門的證明。如果某外商專門在中國從事建築設計,取得的設計費用和其他一些勞務費用,積累到一定數額,再與我國企業舉辦合資企業,就會獲得外商投資企業的稅收優惠。更有的合資中方,同意外方使用人民幣投資,先把外彙彙到中國銀行,然後兌換成人民幣轉彙到注冊地,虛增了注冊資本,節省了自己的股本,提高了投資比例,多分利潤。

4.收購虧損企業避稅。一般稅法中規定虧損準予結轉。有盈利的老板往往通過收購有累積虧損的企業,通過合並或其他方法,將利潤轉移到虧損公司賬麵上,表麵上是衝抵虧損,實質上是隱蔽利潤,減少稅收負擔,也可以改變虧損企業的營業,使它和本公司經營同樣有利潤的生意,利用其累積虧損抵消將來的利潤,同樣可以達到避稅目的。

5.外商在訂合同或購進設備時,提高設備價格。在合資經營合同中,外商如果以機器設備投資,就人為地加大投資額,虛增固定資產原值,達到多計提折舊,少交所得稅的目的。

6.通過延長投入資本的期限,進行避稅。合資企業應按照合同的規定,在約定的期限內將資本投進去。在合資各方已確定投入資本時,采用一次性資金全部到位和分次投入資本是不相同的。從稅收效應看,可以達到避稅的效果。有的投資方往往通過拖延資金投入時間,達到少投入資金,卻可多分得利潤的目的,同時資金本身還存在著時間價值問題。

日常投資切莫趕時髦

作為工薪階層,在日常進行家庭投資時,如果總是想趕時髦,日積月累,就會白白地扔掉好大一部分冤枉錢。在這一點上,不妨拿老李家與鄰居做一下比較。

巧得很,老李與鄰居老張在一個單位工作,並且都是三口之家,老李的女兒與老張的兒子今年又是同時考上了大學。而有幾天在為孩子籌集學費時,老李顯得一點兒也不緊張,而老張卻為那1萬多元錢犯了難。究其原因,是他平時進行家庭投資失誤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