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回 不知道的事情(1 / 2)

世界上有三種人,一種是男人,一種是女人,另一種就是像楚仙這種喜歡別人卻不敢表白的女人。或者,換一種說法就是:暗戀。

喜歡上晨旭,暗戀是起點,也可能是終點。

雖然滿腹都是想對晨旭說的話,可一看見晨旭本人,楚仙就說不出話了,好像瞬間變成了啞巴一樣。低著頭,跟在晨旭的身邊,一言不發。

“呃……”晨曦看了看兩個無語的人,馬上意識到自己就是一個大燈泡,暗暗吐了吐舌頭,道:“哥,我想起來學校有人找我,我先過去啦!你們慢慢來沒關係的!”說完,小跑著離開了。

看著晨曦的身影消失在地平線上,晨旭心中雖然有些不放心,但還是由她去了。都是大學生了,學會自己照顧自己還是起碼的,自己總不能一輩子都保護她吧?

可他不知道,還有一個需要他保護的人在他身邊呢!

“那個……”楚仙突然發話了。

“什麼?”晨旭問。

楚仙身子一愣,終於搭上話了,趕緊抓住機會,問:“你這幾天去哪裏了?”

晨旭目光看著前方的地平線,淡淡地說道:“維也納。”

“維也納……很美吧……”見晨旭跟她說上話了,楚仙的聲音也有些放開了。

“嗯。很美。”晨旭微微點頭。

“哦……”

得,話題又斷開了。兩個不善言語的人碰到一起,發生的隻能是無語。

其實楚仙問這個問題,就隻是為了向晨旭要禮物而已。如果自己喜歡的男生送自己禮物,那自己不就幸福到爆了嗎?!

至少楚仙是這麼想的。

晨旭已經聽出楚仙的意思了,他想了想,從口袋中拿出了自己的IPhone4,不由分說地塞進了楚仙的手中。

“這個……”楚仙迷惑地看著手心的IPhone4,這種5000多的手機看不是她這種家庭情況的人可以買地起的。都可以比上一台電腦了!

“拿著。裏麵有一些多瑙河的照片,送給你了。”晨旭淡淡地說道。一部IPhone4對他來說,其實根本不算什麼。

掌心的手機傳來晨旭身體的餘溫,楚仙受寵若驚,愣了好一會,才發現晨旭走遠了,趕緊追了上去。但她知道,如果自己把手機還給他,他肯定不會接受。因為他決定了的事情絕不會改變,就像上次自己受傷了,硬是被他拖進了醫務室。

楚仙將手機小心地放入書包裏麵,跟在晨旭身邊。

“對了,小曦說我不在的這幾天,你來找過我。有什麼事嗎?”其實晨旭心知肚明,隻不過想親耳聽見楚仙回答而已。

楚仙喜歡他,早在兩人初中的時候全校都知道了。就算是轉學生,一看見楚仙對晨旭的態度,絕對會說:“原來楚仙喜歡晨旭啊……”

由於楚仙和晨旭早就認識,所以走地近也不奇怪。但正因如此,楚仙被全校女生列為危險人物。

晨旭也並不是不知道楚仙喜歡他,可晨旭一直都裝不知道而已。隻是為了讓楚仙不至於太激動。如果自己告訴楚仙他知道楚仙暗戀他,不知道楚仙的反映會怎麼樣。可能會心髒跳動過快而死吧?

“啊?那個……”楚仙心跳加快,捏著裙角,不知道該怎麼回答晨旭,“小曦……她,她亂說的啦!我沒有……”

“哦。”晨旭道。

“哦”這個字可謂是一切對話的終結者,一旦對方說這個字,就意味著對方不想說話了。

兩人又回到無語的狀態。

可楚仙心裏卻炸開了:笨蛋!人家喜歡你啊!你可真是一塊木頭……

不過她依舊乖巧地跟著晨旭身邊,像一隻小貓咪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