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分配福利評價的文獻綜述
宏觀經濟
作者:劉國餘
摘要:收入分配不平等一直是宏觀經濟領域中的一個重大研究課題。以往關於收入分配變動方向,及其與經濟增長之間關係的研究,僅涉及到實證分析層麵,而沒有進一步的規範分析。以森為代表的經濟學家傾向於尋找某種福利指數,將不同的收入分配格局進行定量的福利評價。洛倫茨曲線、貧困指數等都是在這種研究背景下提出來的。本文重點梳理了此研究領域的經典文獻。
關鍵詞:收入分配不平等;規範分析;福利指數;福利評價
中圖分類號:F213.4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3)09-00-02
一、引言
收入分配不平等一直是宏觀經濟領域中的一個重大研究課題。古典經濟學家和新古典經濟學家將研究的重點集中在要素的功能性分配層麵。從20世紀50年代開始,關於此的研究重點又轉向了個人收入分配理論,即從關注規模分配的不平等,轉向由基尼係數等指數描述的個體之間收入分配的不平等,並重點研究這種不平等與經濟增長之間的關係。Kuznets有關二者倒“U”關係的假說就是在這一時期提出來的。從這一時期開始,有關收入分配不平等的研究主要著眼於收入分配不平等與經濟增長的關係,且主要圍繞著Kuznets的倒“U”假說展開,
縱觀收入分配變動方向,及其與經濟增長之間關係的研究,僅涉及到研究的實證分析層麵,有關規範分析的研究起步相對較晚。為此,之後的眾多學者更多的致力於尋找某種標準,將不同的收入分配格局進行定量的評分,進行比較和評價。如Serge Kolm、Atkinson等學者致力於尋找各種福利指數,將各種收入分配結構用各種指標進行定量的分析評價。洛倫茨曲線、基尼係數和貧困係數等指標就是在這一時期提出來的。以阿瑪蒂亞·森為代表的經濟學家傾向於在代表性個人分析框架中,通過加總個人的效用函數得到社會總福利函數,對不同的收入分配結構進行評價。後來的學者則認為之前的研究方法忽略了個體之間的差異性,導致研究的結論不具有說服力。所以這些學者重點使用各國數據,將各種指標的比較效力進行對比,以期得到評價力更高的指標。本文重點對關於收入分配福利評價的研究文獻進行了梳理。
二、20世紀80年代之前的研究梳理
有關收入分配變動方向,及其與經濟增長之間關係的研究,僅涉及到實證分析層麵,而沒有涉及到任何的規範分析。為此,眾多的經濟學家越來越致力於尋找某種標準,將不同的收入分配格局進行定量的評分,以進行比較和評價。20世紀80年代之前的主流經濟學家試圖在代表性個人分析框架中,引入社會福利函數,以期對其進行福利評價。此處理仍將代表性個人的決策選擇視為整個社會的決策。但是,正因為收入分配問題關注的是個體間收入差異的問題,所以在這樣簡化的分析框架下進行研究顯然是不科學,也是缺乏說服力的。即便有的學者提出可以將個體間的差異,特別是收入的差異引入到社會福利函數,然後試圖將個人的決策進行加總的努力也最終受到了Arrow不可能性定理的挑戰。
為此,越來越多的學者指出,為了比較不同國家收入分配格局在福利分配上的差異,研究一個給定國家收入分配狀況的變化對社會福利帶來的影響,就需要用定量的指數來測度福利指標,用來評價不同的收入分配狀態。在建立定量評價體係方麵,社會選擇理論發揮了重要的作用。在此理論的指導下, Serge Kolm、Atkinson及Amartya Sen都在這一領域取得了豐碩的成果。在20世紀70年代,他們先後提出了洛倫茲曲線、基尼係數的定量評價指標,以及比較不同收入分配的社會順序間的關係的方法。Sen後來還定義了貧窮指數及一些其他的福利評價指標。
阿特金森(1970)在文章中率先提出,當社會福利函數滿足收入遞增,不平等厭惡的假設時,當收入分配與收入規模和洛倫茨優勢的變動方向一致時,具有洛倫茨優勢的收入分配是有利於提高社會福利水平的(此即阿特金森定理和推論)。與此相類似,Saposnik(1979)的研究結論指出,如果在一個收入分配狀態中,處於任何分位數上個人的收入水平,均高於處在另一個收入分配狀態中相對應分位數上的個人收入,那麼這種收入水平較高的收入分配模式是最優的。Shorrocks(1983)在擴展了Atkinson定理的基礎上提出,當收入規模和洛倫茨優勢方向不一致時,那麼對選項集合中的兩種收入分配模式,具有廣義洛倫茨優勢的收入分配是更可取的(即Shorrocks定理)。在這些研究中,所謂的廣義洛倫茨優勢都暗示了這樣的一個結果:經濟增長帶來的效率收益足以補償收入分配不平等擴大所帶來的公平損失。致力於此研究的學者們也都認為,這一準則也是考究公眾是否願意接受這一收入分配模式的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