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議事業單位新舊會計製度的比較
財經縱橫
作者:張芸茹
摘要:文章通過對事業單位新會計製度的學習,對新舊會計製度進行了比較,從修訂事業單位會計製度的必要性、修訂事業單位製度的原則及新會計製度的主要變化等幾個反麵對新舊會計製度的差別進行了論述。
關鍵詞:事業單位;會計製度;新舊比較
中圖分類號:F23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3)09-0-02
原《事業會計製度》發布於1997年,自1998年1月1日起施行,對規範事業單位會計核算、服務財政預算管理發揮了積極的作用。近年來,隨著我國公共財政體製改革的不斷深化、事業單位體製改革的逐步推進,對事業單位的預算管理和財務管理都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原《會計製度》已經難以滿足各方麵需要。為了適應財政改革和事業單位財務管理改革的需要,進一步規範事業單位的會計核算,根據《事業單位會計準則》財政部於2012年12月19日修訂印發了《事業單位會計製度》,自2013年1月1日起全麵施行。
一、本次修訂必要性主要包括如下幾個方麵:
1.是適應財政管理改革的需要。2000年以來,圍繞公共財政體製建設,部門預算、國庫集中收付、政府收支分類、國有資產管理等各項財政改革不斷深入推進,很多改革涉及到會計科目及核算方法的調整,為了實現會計標準與相關財政改革的有機銜接,確保相關財政改革政策的貫徹落實,需要修訂《會計製度》。
2.是配合《事業單位財務規則》(財政部令第68號,以下簡稱《財務規則》)實施的需要。2012年2月,財政部發布了新修訂的《財務規則》,並自2012年4月1日起施行。《財務規則》在強化事業單位預算管理以及進一步規範事業單位收入、支出、結轉結餘、資產、負債管理等方麵提出了若幹新的要求,迫切需要修訂《會計製度》,通過加強日常會計核算與管理落實新的財務管理要求。
3.是進一步規範事業單位會計行為、提高事業單位會計信息質量的需要。隨著近年來事業單位內外環境的變化,原《會計製度》在諸多方麵逐步暴露出不適應和不協調,如基建“遊離”大賬、不計提固定資產折舊、資產計量口徑模糊、財政投入資金核算不清晰、會計報表結構不合理等,都影響了事業單位會計信息的全麵性、準確性和有用性,亟需進行修訂。此外,在近兩年國務院打擊“假發票”、治理“小金庫”等專項治理活動中,均對修訂《會計製度》,進一步規範事業單位的會計行為,確保會計信息的真實性、完整性提出了明確要求。
二、本次修訂《會計製度》主要遵循了以下原則:
1.是遵循《事業單位會計準則》(以下簡稱《會計準則》)的原則。修訂《會計製度》與修訂《會計準則》保持同步。修訂後的《會計準則》於2012年12月6日以財政部第72號令正式發布,規定了事業單位會計目標,會計基本假設,會計核算基礎,會計信息質量要求,會計要素的定義、項目構成及分類、一般確認計量原則,財務會計報告等基本事項,是製定所有事業單位會計製度(包括《事業單位會計製度》和各行業事業單位會計製度)的基礎和依據,在整個事業單位會計體係中起統馭地位。修訂《會計製度》遵循了《會計準則》的規定。
2.是與《財務規則》相協調的原則。《財務規則》在維持現行事業單位財務管理體製和財務製度框架體係基本不變的前提下,重點針對部門預算、國庫集中收付、政府采購、非稅收入管理等各項財政改革對相應的內容作了修訂。修訂《會計製度》的基本思路和定位與修訂《財務規則》相一致,即在維持現行事業單位核算基礎和基本會計模式不變的前提下,重點適應財政改革、著力解決會計實務核算中的突出問題進行修訂。修訂後的《會計製度》在適用範圍、會計核算基礎定位、收入支出科目分類、資產負債確認計量等方麵與《財務規則》保持了基本一致。
3.是服務財政科學化精細化管理的原則。事業單位會計製度是財政科學化精細化管理的基礎性製度之一。更好地服務財政科學化精細化管理是本次修訂《會計製度》所遵循的重要原則之一。修訂後的《會計製度》要求事業單位區分財政補助和非財政補助,分別核算和反映其收入、支出、結轉和結餘,進一步規範了非財政補助結餘分配,要求各項收支按照政府收支分類科目進行明細核算,在財務報表組成中專門增加了“財政補助收入支出表”,由此所提供的會計信息更為精細、科學,將為財政預算管理、單位財務管理發揮更好的基礎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