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的有效途徑
金融天地
作者:王錫權
摘要:中小企業在我國經濟發展中有著不可替代的作用,但融資難問題一直是中小企業無法擺脫的困境。而有效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需要更多地發展和完善非銀行金融機構的融資渠道,其中中小企業信托融資便是一個較為可行的選擇。本文從中小企業融資難的現實狀況出發,在對信托融資功能優勢和作用進行分析的基礎上,提出改進和完善中小企業信托融資渠道的建議。
關鍵詞:中小企業;信托融資;信托計劃
中圖分類號:F832.1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3)09-0-01
一、我國信托業發展現狀
我國的信托業發展起步較晚,始於20世紀初的上海。在中國信托業發展過程中,隨著市場經濟的不斷深化,信托業先後經曆了五次清理整頓。21世紀初,伴隨著《信托法》和《信托投資公司管理辦法》的頒布實施,我國信托業迎來了發展的春天,在繁榮市場經濟方麵發揮著巨大的作用。目前,隨著我國金融體製改革力度的加大,信托業的發展也發生了深刻變化:一是信托公司股權並購迭起。信托公司作為唯一一個可以投資於貨幣市場、資本市場和產業市場的金融機構,在資產管理業務方麵具有得天獨厚的競爭優勢。在國內“分業經營、分業監管”大局穩定的背景下,通過組建金融控股公司,實現“子公司分業經營、母公司綜合經營”已成為國內金融巨頭的共識。二是財產管理方式不斷轉變。信托資產管理方式已由融資型轉向投資型。尤其是與銀行合作的銀信合作理財產品已經成為信托產品的主力軍。三是信托產品和規模繼續攀升。截至2012年底,我國信托資產管理規模已達7.47萬億元人民幣,2013年一季度信托業管理資產規模達8.72萬億人民幣。
二、我國中小企業融資的現實困境
一方麵,我國居民存款規模龐大。由於投資股票、基金和用於民間借貸,風險太大,而在我國目前代人理財的機構還不發達,麵向不同風險偏好投資者的理財品種還不完善,特別是相對銀行存款收益高的信托理財產品開發推廣力度還不夠,使得大量居民閑置資金滯留在銀行體係。據統計2012年末我國銀行係統累積有近40萬億儲蓄存款餘額,居民難以獲得高的投資收益。另一方麵,民間中小企業融資困難重重。由於民間中小企業法人治理結構不完善、抵押物不足、擔保體係缺乏以及不良貸款率居高不下,使得銀行在中小企業貸款麵前相當謹慎,規模大的銀行為追求貸款規模效益和風險考慮不願為中小企業提供更多貸款。據統計,目前我國在工商部門登記注冊的中小企業已達430多萬家。中小企業所創造的最終產品和服務的價值占全國國內生產總值的60%左右,上交的稅收已經超過總額的一半。與此同時,普遍存在資金短缺的問題限製了中小企業擴大生產、技術升級的能力。正是由於我國金融體係的不完善和金融產品的稀缺,造成了民間中小企業融資不得不依靠民間高利率融資,給企業帶來了很大的融資成本和壓力。
三、以信托方式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建議
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問題,首先需要改變傳統的思維方式,改變對銀行業的路徑依賴,積極尋求非銀行金融機構之外的途徑。作為金融市場上唯一可以直接投資於資本市場、貨幣市場和實業領域的信托業,加強了貨幣市場與資本市場之間、金融資本與產業資本之間、投資者與融資者之間的溝通與聯係,拓寬了投融資渠道,對有效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問題是一條行之有效、可操作性強的途徑。一方麵通過拓寬信托融資渠道,使民間中小企業融資方式多元化,充分展示信托平台的直接融資、間接融資甚至包括結構化融資的魅力。另一方麵,信托機構以較高的回報可以吸收大量的民間資金。
1.加大政策扶持,大力發展信托業務。一是要完善相關法律規章。如信托登記製度、具體信托業務法規等,通過立法解決製約我國信托業發展的瓶頸問題。二是鼓勵設立信托機構。信托作為一種財產管理方式曆史悠久,以其特殊的製度設計和獨特的金融功能已成為現代金融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因此,我國應加快信托業的發展速度,積極引導民間資本組建信托機構,充分發揮其在民間投融資方麵的功能優勢,符合國家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進入金融服務領域的要求,對有效提升民間資金向產業資本轉化的能力,優化地方金融生態環境必將起到很好的作用。三是調整信托受益所得稅製,解決信托業務雙重征稅問題,降低信托公司的經營成本,提高投資者的收益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