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分配視角的企業職工社會保險問題分析
產業經濟
作者:江明麗
摘要:隨著現今社會人口流動程度的不斷加大以及人們就業觀念的轉變,企業職工的收入分配相比以往具有很大的結構性調整,其中社會保險是收入結構調整的重要內容。社會的發展使人們逐漸建立起了保險意識,參與社會保險能夠有效降低失業、工傷、生育等狀況對職工收入造成的影響。本文在深入研究當前社會收入分配的基礎上對企業職工的社會保險相關問題進行了探討,以期為我國社會保險政策的有效實施提供借鑒。
關鍵詞:社會保險;收入分配;改進措施
中圖分類號:F840.61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3)09-0-01
社會保險是社會保障製度的重要內容,對於穩定社會局勢,實現社會財富的再分配以及促進社會整體發展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我國的社會保險製度實行以來取得了巨大的成就,為促進社會和諧,減少由於意外事故造成的不穩定性起到了巨大的作用,但是從整體來看,我國的社會保險製度存在著較為明顯的缺陷,突出表現在對農民保障製度的缺位以及城市某些福利的水平太高。此外從企業職工的收入分配角度分析,社會保險也具有失衡性等缺點,值得學界認真關注。
一、社會保險概述
社會保險製度在西方發達國家發展的相當成熟,並成為社會民眾評價社會福利的主要指標。我國的社會保險製度相對來說起步較晚,在二十世紀八十年代進行的社會保障改革使我國擁有了現代意義上的社會保險製度。社會保險就是對喪失或暫時喪失勞動能力的人口提供收入補償的社會製度。目前在我國企業中普遍存在的是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以及生育保險。
社會保險由政府推行,社會保險基金的組成是由國家強製某一群體將其收入按一定比例投入到社會保險中,在被保險人具備一定條件時,就可以獲得固定金額的收入或者補償。社會保險費是由國家、企業和個人共同承擔的,不同的費用構成就會出現不同形式的分擔形式和社會保險的分配機製,但最終享受保險福利的還是個人。
二、收入分配視角下企業職工社會保險製度存在的問題
(一)社會保險覆蓋麵不完善。雖然經過了數十年的積極發展我國的社會保險製度已經在企業中有了大範圍的推廣,但是不可否認的是由於勞務合同不規範以及部分企業的違規操作造成很大一部分弱勢群體不能加入到社會保險體係中,使原本保障弱勢群體生產生活的社會製度反而成了製造社會分層的工具,給我國的穩定和和諧社會的建設造成了不利局麵。通過調查顯示,我國的社會保險製度已經實現了城鄉全覆蓋,但是很多選擇靈活就業的人群以及多數的農民工並不在社會保險的覆蓋麵之下,而這一部分人恰恰是最需要得到社會保障的人群。
(二)社會保險收入分配功能扭曲。隨著我國改革之後市場化程度的加深,收入差距所造成的一係列社會不和諧現象日益成為社會大眾關注的熱點問題。並且這種收入的巨大差異逐漸顯現出明顯的地域特征和行業特征,增強了我國地區之間的發展不平衡以及壟斷行業在收入水平上與眾多行業的相對隔離。2010年我國的基尼係數達到了0.61,遠遠高於全球平均水平,使我國的貧富差距問題逐漸成為世界關注的話題。這些現象的發生不但使企業職工在收入上存在明顯的不公平,同時也大大影響了以收入為基數的社會保險體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