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不是“稻草人”

保險是指投保人根據合同約定,向保險人支付保險費,保險人對於合同約定的可能發生的事故因其發生所造成的財產損失承擔賠償保險金責任,或者當被保險人死亡、傷殘、疾病或者達到合同約定的年齡、期限時承擔給付保險金責任的商業保險行為。

購買保險是為了能夠給自己和親屬的人身和財產提供一種保障,也是你減少突發事件帶來的損失的一種方式。但在很多人心裏,保險是被忽略的,原因有以下幾種:首先,很多人買了保險卻幾年甚至十幾年都沒用上,隻是白白投錢;其次,小病小災的上醫院看看就行了,大病又不一定輪到自己;最後,現在市場上有很多賣保險的推銷人員,他們無孔不入,讓人反感。

其實,不要以為保險隻是個“稻草人”,對你沒有多大意義。當前醫療費用很高,很多工薪階層有病寧可拖著不治,或者寧可相信偏方土方,也不想去醫院。可是一些重大疾病和意外事件發生時,你不去醫院行麼?麵臨高額的費用,連收入較高的家庭也會一籌莫展。此時,保險的作用就體現出來了。首先,它能夠幫你報銷一部分甚至全部醫療費用,使你減輕了你的經濟負擔。其次,它能夠幫你減輕生活的壓力,從而充滿信心地麵對一切,至少在精神上你不用再為大數額的錢而擔心,可以一心關注要解決的問題。

在關鍵時刻,尤其是在麵對一些重大的疾病時,保險就是你最好的經濟保障。那時,錢代表的不僅僅是一個符號,而是健康甚至生命了。為了保證你的幸福生活,保證自己和家人的安全,提高生活狀態的安全度,你應當靜下心來,仔細考慮一下保險。

如今的社會,保險已經不僅僅是一種人身或財產的保障,同時也是一種投資方式。因此,在接觸保險之前,你需要掌握必要的保險知識,這是你高效、順利地進行保險投資的基礎。

1.保險公司

一般指經營保險業的經濟組織。在中國,主要是指經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批準設立,並依法登記注冊的商業保險公司。根據《保險法》的相關規定,保險公司可以采取股份有限公司和國有獨資公司兩種形式。

2.構成保險的各個要素

每個保險合同都會有這幾種內容:第一,投保的標的,即是人身還是財產;第二,投保的費用,即所需要交的保費;第三,投保的保額,即一旦出現符合保單中的條件的風險時,保險機構所應提供的金額;第四,投保人,即被保險人和受益人;第五,保險的費率,即保費占保額的比率;第六,免責事項,即在某些情況出現時,保險公司不負責賠償。

3.保險的原則

保險的四大原則是最大誠信原則、保險利益原則、近因原則、賠償原則。最大誠信原則,是指雙方必須互相告知關於保險以及被保標的的一切信息,保持最大限度的誠信,不允許有欺騙、隱瞞的行為。保險利益原則,也叫“可保利益原則”,是指要想讓保險合同有效成立,投保人必須對保險標的具有法律上承認的利益。近因原則是指,意外和危險事故的發生對於損失結果的形成,須具有直接決定性的因果關係,且近因在可保範圍內,這樣保險人才對發生的損失承擔補償責任。

4.保險的分類

從大體上分,可以分為社會保險和商業保險。商業保險又稱普通保險。對於社會保險,其下還可分為養老保險、工傷保險、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和失業保險。

另外,根據保險的標的不同,可分為財產險和人身險;根據投保方式的不同可以分為個人保險和團體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