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自買自賣對敲盤
為了使這種違反證券紀律的行為不致被發現,莊家要擁有數十個乃至一二百個戶頭(在大陸個人是憑身份證到當地證券登記公司辦理深、滬股市的賬戶)。莊家多是大企業,或以大企業擔保獲得的個人貸款。若以公司戶頭或某一個人的戶頭,這樣對敲拉抬打壓,很容易暴露。所以,預先必須準備多個戶頭。個人身份證一般是在農村購買,購買一個身份證約五十元即可得(因農民補辦一個身份僅需10元,何況身份證對農村老人本身沒有什麼用處,因此,有一批專門收購販賣農村老人身份證的掮客)。這樣,莊家的股市操盤手可以憑借自己擁有的多個不同賬戶進行對敲,使證券管理部門難以發現。
2.準備做莊資金
依據選定股票的類型(上市股票量的大小及市價)及擬做莊的時限籌集相應的資金。如某股票上市量為1000萬股,現市價為10元,一般能控製三四成,即有三四千萬元就可。大的證券公司自有資金雄厚,且往往與商業銀行是關聯的。(許多證券公司原來就是銀行辦的,現名義上雖已分離,但實際上關係密切,銀行借款是較容易的),所以,大的證券公司往往能同時做許多股票的莊家,有些工商企業用自有或銀行的貸款,也能做些股票的莊家,有些外資(主要是港台的個人資金)以購買大陸個人身份證的辦法或為大陸的私營企業主,也能做一些股票的莊家。大陸現上市股票約上千家,其中較活躍的股票,多是以莊家為後盾的。
3.莊家類型
大的證券公司多是單獨做莊或與其要炒作的上市公司聯合做莊。這類莊家資金實力雄厚,且可利用上市公司的真假信息進行炒作;
(1)上市公司自己炒自己的股票,如深圳發展銀行1996年即動用自己的數億資金將自己公司的股票炒高了幾倍;
(2)幾家上市公司聯合相互炒作對方公司的股票,然後利盈分成;
(3)國有大企業單獨做莊,並提供資金或信息讓其相關的企業,如附屬的服務公司,或其親戚朋友當大的跟莊者,一起哄抬股價,在達到目標價位時,通知相關企業或個人先出貨,這樣做莊者與其相關人員均可獲利。
4.利用上市公司年報、特別是中期報表(中期報表無須會計事務所審核)盈利的升降,來拉抬或打壓股價與上市公司聯手的莊家,若手上持有大量股票,則將報表利潤提高,使之大大高於預期,以便拉高出貨;若莊家擬做這家公司的股票,手上持股又少,則壓低報表利潤,使之大大低於預期,以便壓低吸籌。因許多上市公司隻是某個大公司的子公司,它可通過內部資產的調整,或大公司內部貨品交易價格的高低調整,達到上市公司盈利高低的變化。如上海鋼運公司1996年虧損,1997年1月到10月亦然,但到12月份突然每股盈利三毛多。其變化並非鋼運公司業績變化,而是母公司將賺錢的子公司劃入,而將屬於鋼運公司的另一賠錢的公司劃出,這一所謂資產重組,使之股價大漲。
5.利用各種證券報刊,傳遞真假信息,編造各種並購及盈利預測造市
上述種種做莊行為,政府證券管理部門並非不知。一是難以查證,二者證券管理部門人員多是這種莊股炒作的受益者。莊家通常將消息先透露給這些管理部門的少數人,他們知道了進出貨的目標價位,當然獲利甚豐。所以,管理部門人員多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盡管政府高層和證券法規禁止這類莊家炒作行為,但實際上卻無法解決。更何況大陸上市公司多為國有企業,其業績均難以支持其股價,若真禁絕了莊家的違法炒作,大陸股市也就半死不活了,那就難以有新的公司上市,難以讓民眾主動掏錢買股票,給國有企業提供無償資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