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修斯等人被赫森從鬥篷男人手中救出的時候,雖然修斯是處在昏迷狀態當中,但他依然知道鬥篷男人的強大之處,唯有激發身體裏麵的另外一個靈魂才有辦法與之一戰。
在那之後,更是碰上各種各樣的事情,直到現在,修斯都不知道該如何應對提爾這個本來就是帝國最高貴的公爵子嗣,提爾是洛基公爵的兒子,自然擁有超凡的修煉天賦和其他人都無法比擬的血脈天賦。
修斯隻是個普通平民,然而卻能擁有成為靈啟者的資質,但就算是擁有這樣資質,也不可能和本身就擁有天賦血脈的提爾相比。
在來到斯維特拉斯學院的時候,就碰上這個本就比人高一等的男人,並且與他莫名其妙的發生摩擦。
雖然修斯不想和這樣的人發生摩擦,但事與願違,不是什麼事都會那般順利,就和心中所想一般,想到便有所成。
這是不可能的事。
修斯和提爾之間的矛盾,就像是天生的,永遠都無法避免,所有他就開始努力修煉,為了不讓自己比提爾弱,在其他方麵有所成就。
但依舊無法和已然初解上境多日的提爾相比,所以他想變得更強。
之後便碰到席拉被上屆戰學堂的雷蒙欺辱,好在有奎因這樣的朋友幫助,但還是因為實力不足被打敗,就連艾莉亞也未能幸免。
在那個時候,修斯心裏很生氣,因為他不想讓自己的朋友收到傷害,所以一怒之下,差點殺了雷蒙。
而幫助雷蒙的便是上屆戰學堂第二人泰隆,雖然不知道他為什麼排在第二,但他的實力很強,讓當時隻是初解中境的修斯無法抵抗,這便是實力的差距。
之後,他變將深藏在身體裏麵的另外一個靈魂的力量稍稍解放,與之對抗,才有一戰之力。
直到那個時候,他才感覺到實力是多麼重要的。
唯有實力變得更強,才不會懼怕別人。
他最反感有人會針對他的朋友,因為這會讓他感覺到自己的實力不足。
“所以,我要在這殺了你,為了不讓朋友受到傷害,或者不在威脅其他人的生命,我感覺這樣比較好。”修斯很是肯定的說道。
說話的時候,很輕鬆,感覺說出殺人這個字眼,就像是人要呼吸,人要吃飯這樣有著道理,並且極其簡單的事情。
他認為,殺掉這個男人沒有什麼不妥。
的確也沒什麼不妥。
不但可以救下自己的生命,也可以消除眾人身上所存在的威脅。
更重要的是,能在這裏感覺到自己便的更強,擁有守護其他人的力量,這便是最好的,也是他最想要的。
一股赤紅從他體表爆發而出,本是森冷的空氣,在此刻變得熾熱起來,像是一輪輪火焰在他身旁燃燒似的,這股溫度甚至影響到不遠處,有無數森寒靈力包裹的男人身上。
“查爾斯,我想這個名字會消失在這片森林當中吧,或許連你這個人的本身存在都有可能化為塵土,消逝於風。”修斯說道:“當然,這個結果是最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