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6章 針鋒相對(1 / 2)

十天以後,法院如期開庭審理。

最初的程序,當然是調解,對於席帆和蒙小西來說,雙方都不可能作出讓步。

所以也隻是短短幾分鍾,法官就宣布調解不成功,進入審理程序。

對方和律師是一位中年的女律師,光從麵相上看來就很強勢,一雙犀利的眼睛直視著陶律師。

她羅列了一大堆由她的當事人來撫養小豆豆的有利條件,而對於蒙小西則是也羅列了一大堆不利於撫養小豆豆的說法。

一再強調蒙小西和她的當事人席帆離婚後,在很短的時間內又進入了婚姻的狀態,並且一直賦閑在家,沒有收入談何來給小豆豆最好的生活條件等。

而對於她的當事人席帆,眾所周知,席氏集團的負責人,席氏家族的唯一繼承人,而且從和蒙小西離婚後,也沒有再娶的打算。所以從方方麵麵來說,她的當事人席帆取得小豆豆的監護權和撫養權是理所當然的。

陶律師認真地聽完對方律師的陳詞,迅速的在麵前的本子上作下了筆記。

“尊敬的法官大人,現在我對於對方律師所說的幾點,說一說我的看法。”

她看了看坐在身邊的蒙小西,她的臉上顯著憂鬱和擔心。

拍了拍蒙小西的肩膀繼續說道。

“第一,我的當事人蒙小西雖然又再婚了,但是他們夫妻非常相愛,而且對小豆豆也是關愛有加。並且我這裏有我當事人蒙小西的現任老公李西蒙先生的承諾書,承諾以後他們夫妻不會再要孩子,他們唯一的孩子就是小豆豆。第二,我的當事人蒙小西並不是賦閑在家,她是一位當紅作家,有著穩定的收入,至於她是哪一位作家,為了保護我當事人的隱私,我準備了文字材料,已經遞交給了法官。第三,小豆豆目前才一歲多,基於人性化的考慮,理所當然和母親生活在一起才是最好的選擇,並且小豆豆從出生後一直和媽媽生活在一起,如果到了一個陌生的環境難免不適應。第四,這也是我要說的最重要的一點,那就是席帆有著嚴重的家庭暴力傾向,我的當事人也是不堪折磨才選擇離婚。試問一個有著嚴重家庭暴力的父親,我們能放心將一個一歲多的嬰兒交給他來撫養嗎?”

陶律師的陳詞嚴謹而又有邏輯,看起來挑不出毛病。

席帆的那位中年女律師立馬站起來反駁。

“眾所周知,我的當事人席帆是一位風度翩翩的謙謙君子,商界精英。從未有什麼家庭暴力的說法,請對方拿出證據來,否則我的當事人不排除追究對方誹謗的法律責任。”

“法官大人,關於家庭暴力的書麵證據我已經提交給了法官,有我的當事人遭受家庭暴力後的傷痕照片。另外我有證人來證明。”

上來的是林文雄,這個時候本來應該是小芳這個有力的證人來出庭作證的,隻要她一上來,那麼這個官司就是案板上訂釘了。

可是這個時候,小芳卻並沒有來到現場。

開庭的前一天,小芳確實如約和她的男友曾超來到了北京,西蒙安排他們在一家酒店住了下來,就等著開庭時出來作證就OK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