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晚的回憶,亦是蘇清煜最珍貴的記憶。多少難以忍受的日夜,他會將深藏在腦海中記憶的瓶子打開,取出其中一顆一顆美麗的記憶石頭放在胸口,暖熱它;攢在手掌中摩挲著,珍愛它。
生活的片段,點點滴滴,都是沁入骨髓中的魔債,怎麼說還完就還完?
那個老尼姑對著自己說什麼?
施主,執念太深,毀人毀己!還請施主回頭是岸。
他回頭……無岸啊!因為打從死巷裏遇見常晚,他就沒有回頭再看,他身後早就沒有路!心愛的女人站在那,他爬也要爬過刀山,遊過苦海,站在她身邊。
他纏著她十四年,以後還要纏著!
蘇清煜牽起常晚的手,將這雙曆盡磨難的小手貼著自己的大手。他的手大出她很多,指節分明,好看的很。長長的手指與她的指頭交叉纏繞,放不開。
傻女人,瞧,我的手大你那麼多,我已經長大,我二十有三,我可以背著你,守著你,給你換一麻袋的銅板,陪你一個一個落著數著,數到老,數到你白發蒼蒼,到我牙齒掉光。
一雙丹鳳眼裏的執念又被蘇清煜壓下,轉而變成滿是盈動的溫柔眷戀。懷中的女人滿頭的汗水,眼角紅彤彤的,嘴唇因自己剛才的痛扯腫脹發亮,像一顆飽滿的櫻桃讓他忍不住再次低頭輕輕嚐著。他攬著她,緊緊的鎖在自己的懷中,四肢將女人瘦小的骨架盤住。一隻大手覆上昏睡的女人的小腹,丹鳳眼眯成彎彎的月牙兒,那裏麵有一個家,有他有她還有他們的娃。陪你那麼久那麼久,這一生,這一世,下一生,下一世。永生永世,做你的男人,做你的丈夫,沒有人能將你從我懷裏奪去!
就算你,叫我白眼狼,叫我瘋子!
他的回憶,永遠比她的要多,因為在常晚背過身的時候,自己為她做了很多,很多。那些肮髒的被壓在記憶的最深處。
記憶再次將蘇清煜拉回還是蘇十一的時候, 那一夜的記憶,是一顆黑色沉重的石頭讓自己藏在了五彩斑斕隻下。
“十一哥哥,這樣真的可以嗎?”
十一推著平板車,忍住右腳鑽心的疼不發一言的繼續向前走著。
“十一哥哥,如果這人再回來怎麼辦?”
“他不敢!”十一回頭,眼睛裏能射出刀子來。常寧瞧見了,小心髒一哆嗦,哼哼唧唧的哭腔立刻收住,低著頭推著木板車吱呀吱呀的敢向東城門。
“嘿!你們幹什麼的?!”守城的士兵持刀趕過來,一臉凶狠的望著平板車上包著腦袋的男人。
“哇!!”常寧沒見過亮刀子的人,憋住的眼淚哇啦啦的又留下來。
“嗚嗚嗚嗚!”十一一下子就跪在士兵身前一把抱住他的大腿,髒兮兮的鼻涕和黑色的小手抓著他的褲子大哭:“我大哥為了救我被馬車踢破了腦袋,成裏沒人救啊!這人都不行了!我要將他拉回老家去!讓他死也要歸根啊!”
常寧立刻明白過來,也張開手臂抱住士兵的另一條大腿,將套在身上髒兮兮的布條往士兵身上蹭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