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晚小嘴一撅,探頭看著窗台木板下的孩子:
“我一早就等你,今天怎麼現在才來。”
“是二妞病了。我照顧了一夜淩晨才睡去。”稚嫩的童音回道。
說罷,一個七八歲的小乞兒舉起一口空鍋遞給常晚:“你莫擔心,小煜哥給的銀子還夠,要是真不成我再帶二妞去醫館。”
“若是錢不夠,你開口,有病一定要治。錢收好,莫讓別人搶去了。”常晚蹙著眉頭,一臉擔憂,又翻著錢袋,遞給小乞丐三十個銅板:“拿著吧,去買點好吃的,別像你笑煜哥哥一樣隻長大腦袋!”
“我不要,常姐姐,我真有錢。”小乞丐眼睛紅紅的,向後退了一步,不敢碰常晚幹淨的手。隻是將一口鍋子遞過去。
常晚一聲歎,將手上的銅板又收回來。她接過小鍋,舀出清水將小鍋刷洗幹淨,又從店中的粥鍋裏撐出百合白米粥倒入小鍋中。
不要錢的乞丐沒有,要有就是蘇清煜交代了他們。
“三寶的腿好些了麼?”遞過小鍋,常晚趴在窗台看著又黑又瘦的小乞丐。
“謝謝菩薩常姐姐!”小乞丐抬著袖子使勁兒擦了眼淚,看向常晚的眼睛裏是欲言又止期盼。
嗬嗬,這眼神,常晚明白。
當初蘇清煜賴在小院中,就是這副模樣。
“常姐姐,我走了,他們還在餓著肚子…”
“嘿,這孩子,跑得還真快!”常晚拖著腮,遠遠望著端著小鍋跑走的孩子。
五年前,狼崽子也像他那麼大,隻是臉皮更厚,更無賴,所以成功的成了她的家弟!
跑走的孩子叫狗蛋兒,是出了事兒沒多久,蘇清煜領回來的。
出事之後是什麼情景?現在回想起來就是一場綿延的噩夢。
那時她隻記得常寧,隻記得三間房。
那是不能回憶的瘋癲——————
她在院子裏坐著,天上飄了雨。
【啊!髒!髒!髒!血啊!!好髒!!啊!】
常晚看著手掌中滴答的雨水,兩眼驚恐的尖聲大叫。
蘇清煜想湊近,卻又不敢,因為前幾次隻要自己碰著她,常晚就會拚命的抓撓被碰觸的皮膚,撓紅了撓爛了不覺疼。
【小寧!這不是辦法!不是辦法!】
蘇清煜急的跳腳,他接著常寧遞過來的繩索緊緊拽著,看著那一頭係在常晚腰部,扯著常晚不會對著小院的牆亂撞,撞得頭破血流。
天陰沉的落了雨,他跪在地上嚎啕大哭。常寧亦是。
常晚瘋了。他們的家姐,撐著這個家的人瘋了!
那日回到家後常晚開始昏睡,是蘇清煜和常寧用熱毛巾一點點的擦淨常晚身上的血跡。兩人還沒喘口氣,還沒穿好常晚的襯衣,常晚突然醒了,一張眼看到****的自己。
白花花的胸脯,大腿上有熱水擦不去的紫痕和指印。
【髒!髒!髒!】
常晚突然大叫,瘋狂的開始拍打抓撓自己身上的痕跡。
常寧頓時嚇傻了一屁股坐在地上,打翻了身後一盆髒汙的水。
嘩啦啦啦…
黑紅的髒水和難聞的血味充斥了南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