築造“史上最嚴”安全大堤
執政與行政
作者:王春梅
2013年3月22日淩晨,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簡稱“CFDA”)掛牌成立。
在此前,媒體曾用一隻布滿裂紋的盤子,隱喻中國食品安全“多龍治水”的分段監管弊端和迫切需要改變的現實。
一年之後,這隻圓盤上的裂紋,是否已經被改革的鋦釘彌合?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這個新部門,能否滿足人們對食品藥品安全的新期待?日前,記者走進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追尋這個新部門一年來的足跡。
從分段管理到全程監管
物理變化背後的化學反應
據不完全統計,長期以來,我國食品“從農田到餐桌”全過程,在分段監管模式下涉及農業部、商務部、國家工商總局、國家質檢總局、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等17個部門。因此被人們形象地比喻為“九龍治水”。
以豆芽菜的監管為例。2011年4月,沈陽市查獲40噸“毒豆芽”, 市打假辦會同公安、工商、質監、農委等部門,就豆芽菜的監管召開專題會議進行研究。 各監管部門均稱“不歸我管”。工商部門表示,這是對食品生產領域的監管,應該由質監局負責;質監部門表示,豆芽菜應認定為初級農產品,歸農業主管部門監管;農業部門表示,豆芽菜不是初級農產品,是初級農產品的加工品,不應由農業行政部門負責監管。對此,《人民日報》發表以《4個大蓋帽管不了1顆豆芽菜》為題的評論,指出多頭監管往往是有利搶著管無利都不管。
同樣是一顆豆芽菜,在2013年3月之後有了不同的命運。十二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明確,將國務院食品安全辦、原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質檢總局、工商總局的食品藥品監管職能進行整合,組建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改革使“九龍治水”格局變成了“一龍治水”。
然而,機構改革不隻是部門合並、“1+1=2”這樣簡單的“物理變化”。與分段監管相比,全程監管、一個部門負責的優越性還在於更容易發現和治理食品安全領域存在的問題和風險,使得監管手段更加符合食品安全監管各個環節的特點和規律,催生了“1+1>2”的“化學反應”。
2013年,以“奶粉進藥店”為標誌的嬰幼兒配方乳粉監管新政等一係列監管措施的出台,掀開了新體製下食品安全監管新的一頁。在食品安全領域,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決定試點建立質量授權人製度、可追溯製度、誠信自律製度這“三項製度”,探索保證“舌尖上”安全的治本之策。
監管效能提高,是食品藥品監管機構改革帶來的另一個“化學變化”。由於改革采取了國家“減法”、基層“加法”的改革思路,在國家層麵整合職能、優化組合、理順機製的同時,監管部門積極推進藥品審評製度改革,合理配置中央與地方、行政與技術部門事權,調整審評審批策略,擴大了改革的正效應。
堅守為民監管立場
“寧聽罵聲,不聽哭聲”
“要打幾仗、打勝仗”,這是國務院領導對新成立的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的要求。
5月16日,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決定在全國範圍內開展打擊保健食品“四非”專項行動,重點打擊保健食品非法生產、非法經營、非法添加、非法宣傳等問題。專項行動中,全國檢查保健食品企業近50萬家次,立案1萬多起,責令停產停業797家,吊銷證照47家,移送公安部門違法案件468件,移送工商部門非法宣傳案件3907件。
時隔僅兩月,7月17日,CFDA在藥品領域部署的首個重大行動,藥品“兩打兩建”(以嚴厲打擊藥品違法生產、打擊藥品違法經營、加強藥品生產經營規範建設和藥品監管機製建設為主要內容)專項行動緊鑼密鼓地展開。2014年1月,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組成四個調查組對北京、河南、廣東、貴州、海南五省(市)的醫療器械經營企業和使用環節的美容機構進行暗訪調查,並予以媒體曝光。
公開約談地方政府,堅持“誰開辦誰管理,誰受益誰負責”;不是閃躲媒體、畏懼曝光,而是主動聯係、主動曝光。這是食品藥品安全“社會共治”理念在整治中最直觀地反映,也是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基於現實的無奈之舉。因為在監管實際中,還有個別地方的監管部門,打著服務地方經濟增長的招牌,承擔著招商引資的任務,有的還替企業跑審批、爭取特殊政策,甚至有的對企業的違法違規行為、安全隱患,知而不報、知而不查,乃至捆綁在一起蒙混過關。而與媒體合作進行暗訪的方式,則解決了監管執法中無法“一竿子插到底”的難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