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龜記
與友人經過花鳥市場,見有小龜在賣。龜殼微紅,龜眼黑亮,龜爪金黃,煞是喜人。
蹲下來看,隨口問,多少錢一隻?答,五十塊。這才有些後悔,倒不是疼錢,而是我一直養不好寵物。花鳥蟲魚,喜歡歸喜歡,但到我這裏,時間稍長,便無精打采,死傷慘重。忙尋個借口,今天沒帶錢。想不到朋友馬上站出來,票子抖得嘩嘩響。我有!小龜於是到我家。
盡管悉心照料,小龜還是漸漸失去龜的風采。喂它魚蝦,偶爾擇一口,像吃中藥般費勁;喂它肉,喂它龜食,根本不予理睬。幾個月過去,龜殼顏色不再鮮豔,眼神也開始黯淡。想,假如小龜繼續在我這裏生活,哪天有個三長兩短,便是犯下罪過了。於是決定將它放生。
選個陽光明媚的日子,帶上小龜,直奔市郊山腳處一個池塘。池塘不大,有蒲,有葦,有魚,還有龜。蒲和葦為土生土長,魚龜則多是人們放生所至。有人買魚買龜,不為飼養,隻為行善;也有如我這般,不忍看它死於己手。池塘邊,繁花似錦,綠樹成蔭。
剛把龜放進池塘,便晃來一個垂釣者。垂釣者無視我的存在,拉開架式,甩出釣線。然後,悠哉悠哉地為自己泡了一壺功夫茶。
怎麼能在這裏垂釣?我提醒他說,這裏的魚多是放生過的。
可是並不等於全部。他說,現在無魚咬餌,怎麼能肯定我鉤上來的魚一定是別人放進去的?
——看來,今天我遇到的,是一個刁民。
那也不行啊!我隻好繼續提醒他,瓜田不納履,李下不整冠,你懂不懂?去別的地方釣魚不行嗎?
當然行。他說,可是誰規定不能在這裏釣魚?法律嗎?市規嗎?
問題是,萬一你釣上放生的魚怎麼辦?
帶回家吃掉啊!他說,既然他們把魚放生,那麼,魚就不再屬於放生者而屬於大自然了,對不對?我從大自然裏釣的是魚又不是大熊貓,這不犯法吧?
——看來,我遇到的不但是一個刁民,還是一個難纏的喜歡狡辯的刁民。
難道你沒有一點敬畏之心?我說,萬一你釣上烏龜怎麼辦?也把烏龜殺了?
你的意思是殺魚可以,殺烏龜就不行?他說,這叫什麼邏輯?再說什麼叫敬畏之心?假如我敬畏蚊子和蒼蠅——別說這不可能——是不是我就可以指責你殺死我放生的蚊子和蒼蠅?是不是我就可以對全世界宣稱:打死蒼蠅和蚊子是不對的!對不對?你敬畏的,不一定就是我敬畏的;我敬畏的,也不一定就是你敬畏的。所以你要談論敬畏,最好去找有相同信仰的人談。跟我談,對牛彈琴了。
說著話,有魚上鉤。收線下網,好家夥,一條足足三斤多重的紅鯉魚。你也喜歡釣魚吧?垂釣者一邊將魚從魚鉤上摘下,一邊說,你在河裏、在湖裏、在水庫裏、甚至在大海裏釣上來的魚,又怎麼肯定不是被別人放生過的呢?那怎麼辦?不釣魚了?不吃魚了?
我啞然。我喜歡釣魚,也喜歡吃魚。我不能肯定那些釣上來的魚和吃到嘴裏的魚是不是經過了放生。可是看著那條魚在他的手裏掙紮,還是心生了惻隱。於是跟他商量,我買下這條魚,然後把它放了。
偽善!他說,就算我收了你的錢,就算你放掉它,它肯定還會被第二次釣上來。那時誰來救它?你肯定不會,因為你看不到。因為你看不到,所以你心安,是不是?同樣的道理,你放生的龜呢?假如哪一天它被釣上來,送進飯店,被殺死,變成菜肴,那麼,最初的凶手是誰?當然是你。可是你仍然心安,因為你看不到。不過,無論你是否看到,你都是凶手。你決定了它的死亡,而不是捕龜者、廚師或者食客……
可我是為它好才將它放生的。我急忙辯解。
為了它好?那你為何不在買過來的那天就把它放掉?你放它,是因為它越來越蔫,於你再無用處。假如每一天它都充滿活力可愛機靈,你舍得放?
我徹底無語。我不得不承認,我之所以放掉它,不僅因為我怕它死於己手,還因為我對它早已厭煩。
——我怕它死於己手,於是“嫁禍於人”。這於我,是開脫;這於它,沒有任何用處。
——當它不能給我增加快樂,我便將它拋棄。有時候,放生等於拋棄。而拋棄,等於死亡。
夜裏,夢見自己變成小龜。池塘裏,池塘外,危機四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