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國際城市創新能力研究
科學技術與創新
作者:常征
摘要:本文選擇了包括澳門在內的20個城市樣本,從國際及珠江三角洲城市群兩個坐標係對澳門國際城市創新能力進行比較分析,其中有8個是世界著名的創新城市包括聖迭戈、聖何塞、奧斯汀、慕尼黑、不萊梅、赫爾辛基、新加坡、大阪等;有8個是珠江三角洲區域城市包括廣州、深圳、珠海、佛山、東莞、中山、香港、澳門等;還有4個是通過科技創新社會經濟取得長足發展,值得澳門借鑒的城市:新竹、尼斯、班加羅爾、海德拉巴等,結論是澳門及所在的珠江三角洲城市群與以上8個世界著名的創新城市相比,在科技創新方麵整體不足,建議澳門主動與珠江三角洲各城市協同創新,將澳門打造成服務珠江三角洲和中國的國際核心尖端技術研發、服務和交易的樞紐和引擎。
關鍵詞:城市創新;創新資源;創新機構;創新環境;創新產出
中圖文獻號:G322 文獻編碼:A DOI:10.3969/j.issn1003-8256.2015.02.002
在經濟全球化和信息化迅猛發展的今天,縱觀世界公認的創新城市和地區的發展曆程,可以看出世界各個國家和地區的競爭在很大程度上依賴於城市的綜合競爭力,而城市的綜合競爭力歸根結底又源自於城市的創新能力。建設創新型城市是科技創新為核心,以提高自主創新能力為主要內容,推動城市產業結構調整和升級,轉變經濟增長方式提高城市競爭力的關鍵舉措。在世界政治經濟格局不斷演變,珠江三角洲城市群產業轉型升級經曆陣痛,麵臨再造,有待重生的形勢下,創新成為解決國家和城市社會經濟發展問題的世界共識,城市與所在區域共存共榮是社會經濟發展的普遍規律,澳門是珠江三角洲城市群中最重要的核心城市之一,也是世界和亞洲重要的國際城市,如何發揮自身獨有優勢在珠江三角洲城市群中發揮引領、支持、輻射、聚合作用,將關係到澳門在華南、中國、亞洲、葡語國家和地區及全球的定位和可持續發展。本研究專案將把澳門與國際創新城市樣本以及珠江三角洲城市樣本進行比較,找出澳門及珠江三角洲城市在創新發展方麵的優勢和不足之處,從而為澳門與珠江三角洲城市群的協同創新發展提出對策建議。
1 城市創新的定義
創新概念最早源於著名經濟學家約瑟夫·熊彼得1912年出版的《發展經濟學》一書,其概念被界定為:一種新組合和一種新的生產函數,其意義就是將生產要素和生產條件的新組合引入到生產體係中 。20世紀70年代美國學者Nelson和Winter在生物進化理論的啟示和借鑒下創立了演化經濟理論,推動了技術創新和製度創新的融合,引發了從係統總體的視角剖析創新過程機理的研究。隨著經濟全球化和信息化的發展,創新概念的內涵及相關發展範式從最初局限在個人和企業的個別行為範圍內進行研究,發展到對國家、地區和城市及組織體係的更大範圍的研究。美國著名學者邁克爾·波特在《國家競爭優勢》一書中闡釋了創新型國家的概念,認為創新可以成為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核心動力 。美國經濟學家薩克·森寧(1994年)從區域角度來探討創新在區域發展中的作用,Maryann(1999年)認為城市正麵臨著建立在知識基礎上的新競爭,要適應這種競爭,必須通過持續不斷地創新,尋找新的經濟增長點,推動城市在新技術突破及其產業化基礎上實現經濟社會更大的發展 。
從國外相關研究成果來看,城市創新在國外研究領域有兩種英文表述“Creative city”和“Innovative city”,從字麵意義上可以將其譯為“創造性城市”或“創意城市”,後者則包含“創新的、革新的”意思。世界銀行在2005年發表的《東亞創新型城市》研究報告中指出,創新型城市是在新經濟條件下,以創新為核心驅動力的城市發展模式,它強調以科技創新為核心,以提高自主創新能力為主要內容,推動城市產業結構調整和升級,轉變經濟增長方式,提高城市整體競爭力,從而實現城市社會、政治、經濟、科技、文化、教育、生態、城市地域的協調和可持續發展。
本文認為城市是一種空間存在和空間創造,從經濟功能審視城市結構,它是各種要素的經濟化集聚和創造,是人、物、知識、技術、文化等要素的複雜的社會經濟結構體,創新是提升現有要素,引入新要素,對要素不斷地重新組合的過程,城市創新主要表現為社會經濟結構體的創新,是以科技創新為核心,以提高自主創新能力為主要內容,城市內外各種要素不斷整合和協同作用的係統工程。因此,本文把城市創新定義為以科技創新為核心,通過不斷地提高要素質量,改善集聚要素的組織結構,持續提升城市係統協調發展水平的過程。
2 城市創新的評價標準
城市作為一個社會經濟結構體,其要素的集聚和組合非常複雜,有人與人的組合,有人與物的組合,有人與資本的組合等等,總之,人、物、資本、知識、技術、文化等等要素組合成不同表象的有形的或無形的不同層級的構成,表現為家庭、學校、醫院、政府、公司、工廠、商店、銀行、社團、製度、體係等等形式,以上這些要素或構成是城市這個社會經濟結構體的發展動力,也是使其停滯或倒退的阻力。本文認為生產力的發展是城市發展的根本動力,“科學技術是第一生產力”,因此,本文主要從能最大限度地通過科技創新促進生產力發展的角度來評價一個城市的創新能力。
中國科學院院士鄒德慈(2005年)認為城市創新主要包括三大方麵:產業創新、支撐條件創新和製度創新 。世界銀行在2005年發表的《東亞創新型城市》研究報告中,提出了界定創新型城市的定性指標包括:擁有較強的研究、開發與創新能力,政府治理有效,擁有教育程度較高的人才隊伍,擁有優良的交通、通訊等基礎設施和服務功能完善的城市中心區等等。國家創新體係建設和戰略研究組(2011年)提出城市創新能力應包括:理念創新、科技創新、製度創新和文化創新以及集聚國內外創新資源構建有效創新體係的能力 。國內學者朱淩等(2008年)強調城市創新的四個基本要素,認為:創新資源是創新活動的基礎,包括人力、信息、知識、經費等;創新機構是創新活動的行為主體,包括企業、大學、研究機構、中介機構、政府等;創新機製是保證創新體係有效運轉的規則,包括激勵、競爭、評價和監督機製等;創新環境是維係和促進創新的保障,包括創新政策、法律法規、創新文化等軟環境,還包括信息網絡、科研設施等硬環境以及參與國際競爭與合作的外部環境 。本文認同朱淩等學者對城市創新能力的評價標準,但在對具體問題的分析研究中將針對不同的研究目的采用不同的具體指標。
3 澳門城市創新能力的分析研究
為了客觀評價澳門城市創新能力在全球的位置,以及珠江三角洲區域城市創新發展的優勢和不足,本文在借鑒朱淩等學者對城市創新能力評價標準的基礎上,參照國際上與城市創新相關的一些評價體係包括:世界經濟論壇(WEF)發布的《全球競爭力報告(GCR)2010~2011》 ,洛桑國際管理發展研究院(IMD)發布的《世界競爭力年鑒(WCY)2011》 ,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的《科學、技術與產業計分表:知識經濟基準2009》 ,歐盟的《歐洲創新計分牌2009》 ,和英國羅伯特·哈金斯協會的《世界知識競爭力指數2008》(WKCI) 以及中國科學技術發展戰略研究院發布的《國家創新指數報告2010》 ,北京科學學研究中心等單位發布的《中國創新城市評價報告》 ,中國社會科學院城市與競爭力研究中心發布的《全球城市競爭力報告2009~2010》 ,並充分考慮到本研究專案的經費額度和經費支持條件下最大限度獲得相關數據的可行性,決定采用以下研究方法和相應的具體評價指標。
3.1 澳門與19個樣本城市創新資源比較分析
表1 20個樣本城市創新資源指數(2009~2010)
城市或地區 GDP規模指數 排名 人均GDP指數 排名 教育指數 排名 大學指數 排名
聖迭戈 0.1151 6 0.7421 4 0.6744 3 0.1253 3
聖何塞 0.1150 7 1 1 0.6744 3 0.0397 9
奧斯汀 0.0584 10 0.6441 5 0.6744 3 0.0660 7
慕尼黑 0.0362 12 0.7914 2 0.6512 7 0.0694 6
不萊梅 0.0261 13 0.3933 9 0.6512 7 0.0492 8
赫爾辛基 0.0526 11 0.7597 3 0.9302 2 0.1512 1
新加坡 0.2492 3 0.4416 7 1 1 0.1409 2
大阪 0.3174 2 0.4955 6 0.6047 10 0.1216 4
新竹 0.0151 19 0.3118 12 0.4419 13 0.0069 15
尼斯 0.0184 18 0.4413 8 0.6744 3 0.0300 11
班加羅爾 0.0226 16 0.0257 19 0.5814 11 0.0141 12
海德拉巴 0.0100 20 0.0109 20 0.5814 11 0 18
澳門 0.0237 15 0.3649 11 0.4419 13 0 18
香港 0.3289 1 0.3856 10 0.6279 9 0.0357 10
廣州 0.1479 4 0.1330 14 0.4419 13 0.0935 5
深圳 0.1428 5 0.1420 13 0.4419 13 0.0126 13
珠海 0.0190 17 0.1067 16 0.4419 13 0 18
佛山 0.0781 8 0.0933 18 0.4419 13 0.0042 16
東莞 0.0683 9 0.1192 15 0.4419 13 0.0013 17
中山 0.0248 14 0.1051 17 0.4419 13 0.0071 14
數據來源:中國社會科學院城市與競爭力研究中心《全球城市競爭力報告2009~2010》
經過對20個樣本城市創新資源的具體指標的比較分析,可以發現聖迭戈、聖何塞、奧斯汀、慕尼黑、不萊梅、赫爾辛基、新加坡、大阪等8個世界著名的創新城市在創新資源方麵具有以下特征:一是教育指數較高,二是大學指數較高,三是人均GDP指數較高。從澳門角度來看,在上述三項指標方麵與這8個世界著名創新城市存在較大差距。在大學指數方麵遠低於香港, 在教育指數方麵與珠三角除香港以外的6個城市處於同一水平。從珠三角包括澳門、香港在內的8個樣本城市的總體水平來看, 盡管在GDP規模上,香港在20個樣本城市中排名第一, 廣州、深圳分別位居第4、第5位, 佛山、東莞分列第8、第9位, 但是人均GDP指數都低於上述8個世界著名的創新城市, 可見, 從創新資源角度分析, 珠三角8個城市的創新資源要素有待提高。
3.2 澳門與19個樣本城市創新機構的比較分析
表2 20個樣本城市創新機構指數(2009~2010)
城市或地區 R&D中心指數 排名 科技園區指數 排名 科技公司指數 排名 跨國公司指數 排名
聖迭戈 0.0248 5 0 9 0.2553 10 0.2039 7
聖何塞 0.0059 10 0.0909 1 0.2883 5 0.1685 9
奧斯汀 0 11 0 9 0.2553 10 0.1870 8
慕尼黑 0.1083 2 0.0909 1 0.2703 8 0.2789 5
不萊梅 0 11 0 9 0.0480 17 0.0657 16
赫爾辛基 0.1311 1 0 9 0.2282 12 0.1500 10
新加坡 0.0257 4 0.0909 1 0.8739 1 0.9107 1
大阪 0 11 0 9 0.3363 4 0.3243 3
新竹 0.0160 6 0 9 0.2853 6 0.0564 17
尼斯 0.0096 7 0.0909 1 0.0601 15 0.0783 14
班加羅爾 0.0461 3 0.0909 1 0.3423 3 0.3024 4
海德拉巴 0 11 0 9 0.1291 13 0.1028 12
澳門 0 11 0 9 0.0390 18 0.0851 13
香港 0.0094 8 0.0909 1 0.7988 2 0.9040 2
廣州 0.0092 9 0.0909 1 0.2793 7 0.2317 6
深圳 0 11 0.0909 1 0.2613 9 0.1500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