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
王君酷愛文學已十年有餘,除八小時的工作外,業餘時間全泡在了使他著迷的小說裏。他的工資三分之一買書、三分之一買煙、三分之一交給母親作夥食費。快三十歲的人了,別人給介紹過幾個對象一律不見。說要先立業後成家。可直到目前他隻在縣報和市報上發過兩篇千字小說,而市報的那篇還是一個在市文工團唱歌的親戚轉去的。她拿去了一篇兩萬多字的中篇小說,說給《城市文學》,不知又怎樣轉到了市報,給發了那麼一段。
這天晚上王君獨自坐在飯館裏飲酒。一個頭發梳的很光穿得很筆挺的年青人拍了一下他的肩膀。
“王君,怎麼一個人喝酒?”
“郜化冰,你……快坐、快坐。”
“聽說你是在五金廠工作,是吧?”
“嗯,化冰你在哪兒發財?”
“在機械廠工會,管管宣傳。”
“人家劉峰考上師範大學,現留校教書了。”
“咱這幫同學就他混的好。”
他們一邊喝一邊聊,談得很投機。飯後郜化冰跟王君來到家,進了他的臥室兼書房。
“你這麼多書,怎麼還想考大學?”
“不是,消遣唄。”
“你還在寫小說?”
“嗯。”
“這都是你寫的?”郜化冰拿起一疊稿子看,“發過多少篇了?”
“發什麼,自我欣賞。”說是這麼說,王君想起了抽屜裏的那一大疊退稿信。
“王君,咱們倆作筆交易怎麼樣,保你早日成名。”郜化冰嘻笑著說。
“什麼交易?你說說看。”
“你這小說我拿兩篇去,兩月之內保證全發出來,市裏的《城市文學》怎麼樣?”
“別開玩笑了。”王君苦笑了一下。
“真的,你若答應我幫你去辦,不過,有個條件?”
“什麼條件?”
“這後邊加一個名字。”
王君沉默了一會,說:“你小子去辦吧,辦不成可得請客。辦成了我請你。”
一個月過去了,又一個月將近過去了,王君每當想起那晚的事隻是嘴角向上一牽作罷。
這天,王君在廠裏接到郜化冰的電話,正準備要回稿子,忽聽電話那端說:你準備請客吧,今天晚上七點,聚雅飯館。
晚上王君半信半疑的來到飯館,果真看到了自己的作品發在《城市文學》上,而且是頭條、而且是兩篇、而且加了評介,而且自己的名字後邊多了一個名字。這天,王君喝了個痛快,是郜化冰打出租把他送回家的。
聽說後來,兩人的作品一篇接一篇發,一篇被選入《小說月報》,一篇還獲了一個什麼文學新星獎。再後來,王君和郜化冰一起加入了市作協,兩人找了一對在市劇團當演員的雙胞胎,兩個女孩長得絕對漂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