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嚴的禮遇
情感話廊
作者:王艾薈
乍暖還寒二月天,一整天都在下著蒙蒙細雨,氣溫驟降,剛過下午6時,天已完全黑透了。下班經過小區門口,在周邊店鋪透出的慘淡的燈光裏,我看到路邊賣紅薯的老人還在吆喝著他的生意。在過去的一個冬天裏,老人都在這裏賣紅薯,風雨無阻,很少停歇。他生得慈眉善目,性情隨和開朗,即便路人不買他的紅薯,也常常可見他主動與放學的孩童、買菜的主婦、相熟的路人,大聲地打招呼問候。我不愛吃紅薯,因此很少光顧。可是今天天氣太糟了,瑟瑟寒風中,路人目不斜視步履匆匆,我想我應該光顧一下老人的生意。
我走過去,要兩隻紅薯,老人熱情地答應著,小心仔細地在爐中挑選,然後取出兩隻光溜溜、大小適中、冒著香噴噴熱氣的紅薯,一邊稱,一邊關切地寒暄:“今天冷吧?”我爽聲道:“不冷!”老人一整天都在風天雨地裏忙碌,而我在有著空調的辦公室坐了一天,怎好意思說冷?老人稱完後說:“4元3角錢,你就給4元吧!”我說:“不行,不行,該是多少錢就多少錢!”我從包裏掏出錢,不多不少,恰有3角零錢,一邊遞給老人,一邊接過了燙乎乎的紅薯。
家人也並不喜吃烤紅薯,見我拎回兩隻紅薯,有點小小的意外。於是,我向他們說起買紅薯的事情。女兒聽了,說:“媽媽,老人那麼可憐,你應該給他5元錢或者10元錢,說不用找了!”純真孩子的善良使我感到可喜。可是,幼稚的孩子並不懂得,麵對這樣一位選擇了自食其力,靠辛勞謀生賺錢的老人,我實在無法掏出十元二十元,或者更大麵值的錢幣,“闊綽”地對他說:“不用找了!”
對於一個有尊嚴,選擇了體麵勞動的人,在勞動中,他們獲取著生命的價值、意義、滿足和快樂,這一點,別人和別的途徑無可替代。我們所能抱持的恰當的、最好的態度,是站在平等的立場與位置,給予理解、尊重和敬意,而不是居高臨下的優越感,或是自以為是的善意,以及所帶來的可憐、施舍與恩惠。其實,這在某種程度上,對他們是一種輕慢和傷害。無獨有偶,讀到類似的一件事。
香港有一對夫婦,都是殘疾人,難以找到工作,卻又不願拿政府的失業援助,所以申請了小販牌照賺錢維持生計。可生意做了不到半年,卻被政府食物衛生環境局告上了法庭,指控其“阻塞交通以及販賣未在牌照指定範圍內的商品——棒棒糖”。在法庭上,法官考慮小販是初犯、案情又輕,建議執法者先勸諭警告,屢勸無效後再上法庭。年輕的法官認為,小販能夠不顧烈日炎炎在街頭擺攤是好事情,又親自向小販解釋:“政府執法是為了街道整潔,而非為難你”。鼓勵小販不要因指控而影響工作,並且承諾“如果自己經過小攤,一定會去幫襯”。
這件事情有一個令人感動且溫暖的結局,幾個星期後,法官遵守承諾,來到小販的攤前買了一瓶礦泉水,並且讓他不要泄氣,努力工作。我想:這是在一個文明、公平、進步的社會中,一個有尊嚴的普通勞動者所應受到的禮遇。
陳璐虹摘自《西安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