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事與願違(1 / 1)

教訓案例

趕“時髦”的代價

當代青少年中,有不少是娛樂、體育明星的“粉絲”,成了“追星族”。有些中學生逃課去參加某明星的簽名銷售活動,更有甚者,隻因為沒有親身體驗與偶像近距離接觸的滋味而自殺。“追星族”們因為對明星偶像的崇拜而產生了“光暈效應”,對明星的生活習性、愛好、穿著甚至寵物都盲目地摹仿和追求。他們刻意摹仿明星們的發式和衣著,到處打聽明星們的嗜好。大連一位16歲的少女因母親沒有給她買偶像的CD碟而自殺;溫州一名17歲的中學生因沒錢親眼見到偶像而服毒自盡;四川13歲的女孩在連看8遍《流星花園》後,離家出走,生死未卜;蘭州一名28歲的女子,13年追星,全家花費10萬,四下香港,父親竟然願意割腎賣錢來滿足孩子的追星夢,甚至父親跳海,也喚不醒追星的夢中人……追星族中走火入魔、樂此不疲、不能自拔的“典型”屢見不鮮。

專家解析

我們應該對“追星”現象給予足夠的重視,並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教育和引導。這種盲目摹仿,並不利於青少年優秀道德品質的形成。“追星”現象是一個複雜的社會現象,“追星”,也不都是壞事。作為老師和家長,要理智地看待孩子存在的這一現象,並正確加以引導。

一是引導孩子理智地“追星”,有選擇地“追星”。武漢的1500名小學生正在把“雜交水稻”之父袁隆平,當作“實力派偶像”來追;還有人把數學界泰鬥霍金、發明激光照排技術的王選,當作明星榜樣。“追星”不是如何扮靚裝酷,而是從偶像樸實無華的外表上,從他們身殘誌堅的道德品質上,學習刻苦鑽研、勇攀科學高峰,為國家做貢獻,為祖國爭榮譽的高尚品質。

二是引導孩子學習明星們那種對事業執著追求的精神。許多明星之所以熠熠生輝,並非一蹴而就,除了外部環境,更重要的是自己不懈奮鬥的結果,是汗水和淚水鑄就他們今日的輝煌。孩子們這樣“追星”才能明白一些人生的哲理,陶冶情操,奮發向上。

三是“追星”要適度。要讓孩子明白,不能無節製地滿足“追星”的要求。縱容孩子“追星”的做法,實際是害了自己,也害了孩子。

教育誤區

1.一相情願。代替孩子做人生設計和道路選擇,不能激發孩子的學習熱情。

2.勉為其難。奮鬥目標定得過高。長期的目標不作短期的分解,“總是達不到目標”,熱情自然衰減。

3.事倍功半。因為渾渾噩噩,看不到學習和生活的價值。隻知道“做什麼”,不知道“為什麼”,不清楚學習和生活的意義,學習效率不高。

成長故事

兒子和他的搖滾樂隊

金先生夫婦都是一所大學的教授。他們對自己在中國科技大學讀書的兒子充滿期待。然而,在很長時間裏,兒子總是以逆反粗暴的態度對待父母。和父母的諄諄教導相反,兒子喜歡留長發,專業學習不用心。在元旦的師生聯歡會上,兒子和他的搖滾樂隊以非常另類的表演“趕跑”了老師,他還為此洋洋得意。

春天的時候,兒子告訴金先生,他要退學,重考音樂學院。按照以往的做法,金先生一定會怒發衝冠,嚴厲製止。但是這一次,金先生隻是用非常和氣的口吻告訴兒子:“你長大了,有權自己做出選擇。”兒子十分意外,他在沉思了好幾天之後,鄭重其事地告訴金先生,他還是好好念完現在的專業。

金先生說:“當時,我用那種方式回應兒子的“出軌”時,心裏緊張得很,擔心兒子真的中途輟學。而現在我很“超俗”了,就算退學也沒有什麼,因為父母無法安排孩子的一切,他們必須去走自己的人生路。有些事情是好、是壞,可以讓孩子體驗後自己去下結論。青春期的逆反是一種成長的必然,父母順其道而行,讓逆反無處可施,並非表示對孩子的簡單屈服甚至“舉旗投降”,因為處理得當,能產生“四兩撥千斤”、“借力打力”的高妙效果。”

相關鏈接三國·魏·嵇康《幽憤》詩:事與願違,遘茲淹留。

事情的發生、發展與願望相反,沒能按照預想的方向發展,適得其反,而非得心應手、稱心如意、如願以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