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李誌醒來後感覺頭痛欲裂,像是被利器劈開。現在,酒已經喝幹了,酒瓶歪歪斜斜地在桌子上滾動,隨時發出玻璃碰撞的聲音。和他喝酒的那個人也不見了。李誌頭暈腦脹,整個世界正在他的麵前旋轉。這時,一個服務生像是從海底冒出來,拿著賬單,恭敬地說:“先生,您是不是現在結賬?”

李誌渾身上下亂摸一氣,但沒有找到錢包。這時他才有點清醒,他想,難道我的錢包被小偷偷走了?他有點著急,於是又摸了一遍,結果是一樣的,還是沒有找到。

服務生似乎看出了他的窘迫,於是說:“先生,不用著急,您是我們這裏的老顧客了,可以下次方便的時候再結。”

李誌有點懵。他不記得以前曾來過這裏。他在心裏竊笑,服務生一定是記錯了,不過這樣正好。可惡的小偷。

李誌道了謝,好不容易才站起身,但眼前的世界一通亂晃。他差點就倒下了,還好及時抓住了椅子的靠背,才穩住自己。

服務生說:“要不要我們給您打輛車?”

李誌擺了擺手,說:“不用了。”他慢慢地挪動著腳步。酒精在他腦袋裏晃來晃去,好不難受。這次真的是喝大發了。他想,以前從來沒有喝成這樣,簡直就像靈魂出竅一般,四肢和腦袋都不聽自己使喚了。

好心的服務生扶著他走到了酒吧門口。服務生說:“我給您打輛車吧?”李誌連忙搖搖頭,感覺舌頭又大又麻,似乎已經死了,隻剩一團肉攤在口腔裏。

他不想回家。外麵的風吹得他很舒服,很受用。行人來來往往,車輛穿梭不停。世界是一派繁忙的景象。最初的難受勁已經過去了,現在李誌感到了前所未有的舒適感。世界依然在旋轉,但已經不像剛才那樣令他暈眩,而是有點飄飄欲仙的感覺。

於是他飄到大街上。人們看到這個步態不穩的人,就知道他醉了,於是紛紛避讓。李誌不知道時間和地點,他隻是憑著感覺在走。

他覺得自己一口氣飄了很遠很遠。

李誌不知道自己來到了什麼地方。天空已經變成暗藍色,路燈漸次亮起。城市準備進入夜間時段。霓虹燈和廣告牌在一陣通電的吱吱聲中也被點亮,整個城市瞬間變得燈火輝煌。

但是無論多麼燈火輝煌的城市,總會有一些如同盲腸般的幽暗小徑。李誌就走進了這麼一條狹窄的胡同。隻有一盞昏黃的路燈懸掛在他的頭頂,大如圓月,把他的影子拉得很長。李誌一邊踩著自己的影子一邊朝前走,他小時候放學就愛踩自己的影子玩,看來長這麼大了依舊童心未泯。隻不過那個時候影子隻是一小截,現在已經長得很大了。他覺得今晚自己的影子格外地高大,簡直把整個胡同都籠罩住了。他不禁莫名地嘿嘿笑了起來。

突然,一個黑影攔住了他的道路。他腦子裏閃過的第一個念頭就是,搶劫。可是錢包之前就被偷走了,實在沒有什麼可搶的啊。

等那人走近了李誌才看清,原來是一個形如枯柴的老乞丐。那個乞丐滿頭亂糟糟的銀發,裹著一件肮髒的大衣,正朝李誌走來。他看到李誌,便停下腳步,有些驚喜地說:“啊,原來是先生您!”

李誌很奇怪,他不記得自己認識這個乞丐……或許真的認識,這個世界上沒有不可能的事……但他不想停留,於是他繼續朝前走。

“先生!”乞丐突然大喊了一聲。李誌嚇了一跳,本來就軟綿綿的雙腿再也走不動道了。他隻好停下來,看看這個乞丐究竟要幹什麼。

“先生,您是我見過的最好心的人,每次都會周濟我……今天您也發發慈悲吧?”說著老乞丐伸出了一雙粗糙如砂紙的大手。

李誌聽不明白了。他從來不會給乞丐錢。在地鐵上見到乞討的人都會閉上眼睛,怎麼會每次都周濟他呢?他一定是記錯了。於是李誌擺了擺手,說:“我沒帶錢包。”顯然,乞丐並不相信他的話,他悻悻地縮回了手,走進暗處。

旁晚的氣溫有些低,風一吹,後背就感覺一片冰涼。冷風使李誌的腦袋稍稍清醒了一些,他開始回想起之前的一些事。他想起來,跟他一起喝酒的人叫華先生。他們兩人是發小,是小學同學又是高中、大學同學,關係自然沒得說。但是讓李誌有點不好受的是,華先生和他在同一環境下長大,學曆也都一樣,可是現在他們兩人的身份完全不可同日而語。華先生的生意近幾年做得風生水起,早就已經腰纏萬貫,在市中心買了一棟豪華別墅。而李誌呢,隻是一名普通的小職員,靠死工資過日子,有了孩子以後日子更是緊巴巴的。今天出去喝酒,就是因為剛和妻子打完架,心裏不舒服,想發泄發泄。

不想這些了。李誌突然感覺有點想吐,就扒著牆角吐了起來。吐完,感覺好受多了,就扶著牆繼續往前走。

走到一個櫥窗前,李誌停下來休息休息。他無意中瞥了一眼櫥窗。這一瞥讓他吃了一驚。倒不是因為櫥窗裏的東西,而是櫥窗上浮現出的一張臉。

竟然是華先生的臉!李誌驚訝地回頭看了看,身後除了匆忙的行人,並不見華先生的蹤影。李誌使勁搖了搖頭,把頭搖得像是撥浪鼓。然後他再看,華先生的臉又浮現在了櫥窗上。

李誌眨了一下左眼,裏麵的華先生也眨了一下左眼;他抬起右手,裏麵的華先生也抬起了右手。李誌感覺一股寒意從腳底升上來。他在櫥窗上哈了一口氣,玻璃上立刻蒙上了一片白霧。他把白霧擦掉,發現櫥窗上麵的華先生也在擦玻璃。

這是怎麼回事?!

李誌瘋狂地想找一麵鏡子。他進了一個服裝店,直接來到穿衣鏡前。眼前的場景令他震驚了——鏡子裏的人竟然是華先生!李誌目瞪口呆,使勁掐了自己好幾下,確定並不是做夢。

周圍的人詫異地看著他。

李誌神情恍惚地走出服裝店,走到了燈火輝煌的大街上。腦子一片空白。這時大衣的口袋裏有什麼東西正在震動。李誌把裏麵的手機拿出來,來電顯示的是“家”。

手機響了好長時間,李誌猶豫著要不要接。最後他一咬牙,按下了接聽鍵。從手機裏傳來了一個女人溫柔可人的聲音:“老公,這麼晚了還不回家?你現在在哪兒呢,要不要我去接你?”

這個聲音李誌知道,是華先生的妻子。李誌隻見過幾次,但印象深刻,原因是華先生的妻子長得實在太好看了,而且大方體貼,永遠是笑眯眯的,讓人感覺很舒服。所以隻要有華先生妻子的場合,李誌從來不帶自己的妻子來,他覺得反差實在太大了……

李誌舔了舔幹燥的嘴唇,不知道該說什麼。

“喂?你怎麼不說話啊?”

“那個……”李誌把手機換到了另一隻手上,“你不用來接了,我馬上就回去。”

02

李誌知道華先生的住所,他想去那裏和華先生的妻子好好談談,盡管事情是如此荒謬。

那是一棟二層帶花園的小樓,李誌曾來過幾次,這裏的一切都井然有序,似乎時時刻刻都在強調著“文明”這兩個字。外麵的鐵門是用指紋識別的。李誌站在樓下看了半天,躊躇著要不要上去。每次來他都會有點自卑,覺得自己像是個老土的鄉下人進城一樣,總之就是渾身不自在。李誌在心裏反複說:“別怕,現在我就是華先生,是這家的主人,我有什麼好怕的?”於是他一咬牙,把手指放到識別器下麵。

“嘀”地一聲,鐵門自動打開了。

李誌來到客廳。華先生的妻子迎了上來,順手脫下了李誌的大衣。這讓李誌一時間很是感動。李誌結婚這麼多年,從來沒有享受過這樣的待遇。別說妻子給他脫外衣,有時就連一句問候的話也沒有。他想到這個情景:自己下班回來了,妻子坐在沙發上嗑瓜子或者看報紙,連眼睛都不帶抬一下的。

這冷冰冰的還算是一個家嗎?

李誌越想越激動,眼圈有點紅了。華先生的妻子把大衣掛在衣架上,看到李誌這個樣子有點奇怪,就問:“老公,你怎麼了?”

“哦哦,沒什麼,”李誌慌忙擺了擺手。

華先生的妻子給李誌沏了一杯醒酒茶,端到“老公”麵前。李誌連忙道謝。華先生的妻子奇怪地看著他,等李誌喝完,她接過空杯子,關切地問:“阿華,你怎麼了,怎麼就跟咱倆是陌生人似的,你竟然還向我道謝,真是笑死我了。”說完她衝著李誌笑了笑。

她的笑容真好看。李誌想。

“夫妻間就應該相敬如賓嘛!”李誌感覺自己逐漸放鬆了下來。主要是華先生的妻子實在太有親和力了,李誌很久沒有單獨和這麼漂亮的女人交談過了,何況這個女人現在還對自己這麼好。李誌覺得其實在漂亮女人麵前自己還是挺有幽默感的。

“你這個人呀,簡直就像木頭一樣。”他想起自己的妻子對自己下的評語。

“呸,你才是一根不折不扣的木頭!”李誌憤憤不平地想。

過了一會,事情就變得有些尷尬了。時間已經很晚,華先生的妻子已經鋪好床,等著自己的丈夫上床睡覺。

李誌一直在假裝看電視,心髒卻越跳越快。要不要告訴她真相呢?如果真的告訴了她,她會相信我嗎?她會不會把我當成神經錯亂?是啊,這樣的事情連自己都無法相信,更不要說是別人了。可是如果不告訴她的話,晚上難道真的要和她睡在一起不成?

李誌雖然平時偶爾會精神出軌一下,但真到了大是大非的問題上,態度還是很嚴肅的。更何況,對方是自己發小的妻子,所謂朋友妻不可欺,萬萬不能占這個便宜,否則以後被華先生知道了,還不宰了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