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言

理想的創作

自從把小小說當做自己的追求那一天起,我就思考這些問題——

怎樣創作出無愧於小小說的小小說呢?

小小說在不到2000字的篇幅內,如果做不到新、奇、巧,如何讓讀者眼前一亮、拍案叫絕呢?

小小說如果傾向於詩化,那麼要詩歌幹什麼呢?

小小說如果傾向於散文化,那麼要散文、隨筆幹什麼呢?

小小說如果太故事化,那麼要故事幹什麼呢?

小小說也是小說,應該有小說的特性。關於小說的定義,搞文學的人都耳熟能詳,我們為什麼要冒犯它而標新立異呢?

剩下的,就是老老實實在小說的“規範”內施展八般武藝了。有規範是好事,可讓我們在一個框框內縱橫馳騁,而不是吃著碗裏看著鍋裏。

寫作要解決兩個問題:寫什麼、怎麼寫。

寫什麼呢?當然是寫自己熟悉的。但是,既然太熟悉,還寫它幹什麼呢?你熟悉的生活,在別人身邊也會發生,你寫了,最多引起讀者的一點共鳴,認為“生活本來就是這個樣子的”而已。於是我想:寫人們不熟悉的才是最好的。有的熱衷於故事新編,有的沉湎於搜羅記憶,有的從身邊新聞或笑話中尋找亮點。而我則認為:寫還沒有發生的生活才是最有魅力的。

寫沒有發生的生活,不是科學幻想,不是憑空臆測,而是根植於現實生活,從迅速變化的時代中尋找契機,捕捉信息,做到及時、準確地反映生活的趨向,讓人震撼、醒悟、反思。我們知道,中長篇小說大都是對生活的沉澱之後產生的,而小小說則應充分發揮它的短小、輕便的特長,及時提供生活的新變化、新信息、新趨向。讓讀者閱讀後驚歎道:“生活怎麼會是這樣的?”

從“生活本來就是這個樣子”,到“生活怎麼會是這樣”,這就是我追求的創作理想。我的“時代”係列小小說等作品就是在這個創作思想引導下所進行的嚐試,雖然理想和實際還有不小距離,但我願意繼續嚐試下去。

那麼,如何寫呢?在已產生的小小說中,有太多的平淡無奇的東西了。而小說在它誕生的那天起,就被允許誇張、變形、幻想……這是文學賦予小說等文體所獨享的“特權”,我們為什麼要放棄這個“特權”而同其他文體靠攏呢?為什麼不充分發揮這個“特權”而使自己的小小說出奇製勝、鶴立雞群,讓小小說成為小說家族的“這一個”呢?如果我的小小說充分調動了想象、誇張、變形等等寫作手法,哪怕隻運用了其中一種,從而形成了獨具特色的“這一個”,那就幸莫大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