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觀察
作者:王建江
有沒有真正的愛情,這是一個值得反複玩味的問題。既然人是一種社會的物質的動物,兩情相悅的愛情,就不可能高蹈於物質之上而不受社會的牽製。
“物質依賴”前提下的婚姻與作為“宣言”出現的愛情
王建江
當我們引發對“愛情”的思考時,往往會引起對另一種作為社會現象的“物質”的思考。這兩種看似互不相幹的現象,一旦被某種力量作用到一起,就變得富有張力而意味深長起來。
當很多人麵對“感情”宣稱要以房、車等一定條件的物質作為“前提”時,當報刊網絡電視等不時充斥的“多久的戀愛在最後攤牌的物質標杆前敗下陣來”時,有時候不免惡毒地想,像注射了那個什麼膨大劑一般的飛躥的房價,某種意義上說,是不是也是這些“風氣”在推波助瀾?市場上的某雙手恰到好處地掐準了世人的這一軟肋,拋開製度層麵暫且不論——給了高房價一個居高不下的有力支撐?而當更多的人被愛情的光環或者婚姻的標尺指引著走向“房奴”“車奴”“卡奴”一族的時候,他們的精神生活在物質壓力下或許從此變得更加循規蹈矩了。
有沒有真正的愛情,這是一個值得反複玩味的問題。既然人是一種社會的物質的動物,兩情相悅的愛情,就不可能高蹈於物質之上而不受社會的牽製。藝術作品裏營造的純真愛情的氛圍,成了世人在這個日益功利化社會裏的守望或者夜深人靜時偶爾的暢想。某種意義上說,也反映了人的內心深處都有的這麼一份對於所謂真正愛情的追尋情結。
某種意義上說,隻要不侵越道德尺度和社會法規倫理,“以物質基礎作為愛情、婚姻前提”的某些不乏普遍意義的所謂宣稱,當其僅是作為個體意義存在時,其實也無可厚非。這是個人的基本選擇標準,無關道德。批判這種個體的現象,沒有多大價值,倒是有扼殺個人自由選擇的嫌疑。但另一個層麵是,社會風氣的席卷影響也是巨大的,個體的自由一旦無限膨脹,形成某種影響,產生氣候,那就上升成為一個具有社會意義的問題。因為社會製度層麵的個體自由是在法律倫理道德的框架內受約束的。當經濟飛速發展,必有相對高消費的快速推進。因而也就不難理解,最基本的婚姻大事,會被裹挾了那麼多的婚姻經濟。據傳有些城市,結婚沒有幾十萬幾百萬的成本,想要實現幾乎是不可思議的。也因此會有那麼多的姻緣在物質利益的氧化下日漸斑駁,顯出匱乏的精神語言缺失的本來麵目。那麼多的個體婚姻基礎不平衡下催生的社會悲劇,也就並非偶然了。
偶然跟一個朋友聊天時,他講起,他認識幾個非常熱心社會公益事業的年輕人,對愛情婚姻的要求“並非很高,但有具備房或車或兼備的基本條件”。乍聽之下,似乎令人驚訝。然靜思之,也是平常。雖然理論上人都平等,然而站在某個人自己的層麵上觀照,他(她)的視域,大多在這個層麵之上範圍內尋求某種安全的所在吧。一方麵是對愛情婚姻的物質要求,一方麵是某些城市離婚率並非低下,這讓更多準備選擇的人產生了惶惑。於是物質的前提要求也就成了一枚相對可靠的籌碼,以備感情不可靠時的不時之需。也就不難奇怪,社會上不少人所宣稱的“寧可坐著寶馬哭,也不願坐著自行車笑”的論談了;也不奇怪,“嫁人就嫁黃世仁,如果喜歡大春,就讓他做情人好了”這些明顯有違傳統世俗倫理的所謂驚人之語,被不少人信奉了。
而更大的問題是,這些宣言裏,本身就隱藏著悖論:既然信奉的是商業法則擇偶標準,那麼,又如何讓對方信任其選擇。在這樣連愛情婚姻中“真實的謊言”都沒有生存土壤的環境下,這樣的婚姻能有多穩固,這樣的所謂愛情能走多遠?這樣的談論投射出的,卻是人的自我矛盾。從這個意義上說,類似“商業標準式”的擇偶觀所表現出來的,恐怕並非僅僅宣言,或許還有對某些社會不平衡現象的怨憤的宣泄與現代人精神價值追求的另一種形式的宣揚。
當今,如何引導和教育青年一代,珍惜青春,確立真正的愛情觀,組建自己的幸福家庭,成為社會有用之才,是當務之急。
是什麼導致傳統愛情觀崩潰
許樹青
什麼是傳統愛情?傳統愛情是從封建社會跨越而來,這兩者有著本質區別。封建社會愛情是附庸觀念,因為那時的婚姻是父母包辦、媒妁之言結合而成的婚姻。男女雙方是被動接受,主動培植的婚姻關係,女方是男方的附屬品,家庭和社會地位不平等。新中國成立後,廢除了封建婚姻,婚姻法規定,實行婚姻自由,男女平等的婚姻製度。幾十年來,在社會主義道德規範指引下,逐步形成了傳統愛情觀。《北京文學》2010年第11期刊登楊立平的報告文學《生長在心中的向日葵》中的二丫與劉行軍之間的愛情和該刊2011年第2期郭群的報告文學《燃燒之後的愛情》中的李倫與王曉麗之間的愛情,是傳統愛情的代表,他們用自己的行動、淚水、痛苦、尷尬、歡樂、幸福書寫了心美懷寬,真摯相愛的純潔愛情。然而,這類令人感動,催人淚下的真正愛情事實,當今卻不多見了。為什麼傳統愛情隨著社會深刻變革的同時,亦隨之發生巨變。其原因何在?筆者認為是外因和內因共同作用的結果。
上個世紀70年代末,改革開放大旗在中國大地撥雲飄揚,尤其中國加入世貿組織後,整個世界的麵目逐漸敞開在人們麵前,思想得到解放,那些先進經驗和高新技術不斷引進,一些汙泥濁水,如西方性解放等,也不可避免地隨之卷入,致傳統愛情波譎雲詭,這是外因。
90年代初“民工潮”“打工妹”“停薪留職”“下海”“全民經商”等浪潮的興起,給千千萬萬家庭帶來實惠,不少人先富起來。由於人們經濟地位的變化,生活環境的變遷,人的精神麵貌發生了根本性變化,守舊思想亦被衝擊……從而一些女子首先從穿戴、化妝、娛樂上開始向美的方麵轉變,如《幸福來敲門》中的江路是當時的典型代表。然而,有些女子在求美的道路上卻逐漸失去了女人味,從淑女向低賤、從溫柔向潑婦嬗變;有些男子從篤情向淫穢,從致富向放蕩嬗變。為什麼一說起“性解放”,社會上就出現男歡女愛,喜新厭舊,第三者插足、包二奶、賣淫嫖娼……就像春蠶吃綠葉紛紜而至,卻又深藏在街頭巷尾的陰暗角落裏興風作浪,汙染社會?歸根結蒂一句話:整體公民素質和文明程度不高的內因起了主導作用。
傳統愛情的嬗變首先從家庭中升溫。法國大詩人梵萊梨說,每個家庭都蘊藏著偉大愛情和特殊煩惱兩種力量。家庭中的兩種力量不斷較量,大多數感情深厚的以愛情戰勝煩惱,還家庭平靜;以煩惱戰勝愛情,家庭解體。90年代中期,筆者是主審民事案件的法官。民事案件是社會和諧與否的溫度計,那時民事案件逐年上升,特別是離婚案件占民事案件的比例最大。為了找出離婚案件大幅上升的原因,筆者抽樣審閱了189件離婚訴訟民事判決書,發現男女雙方混合過錯引起離婚的隻有14件(屬正常糾紛);在175件單方過錯而引起的離婚案件中,虐待、遺棄家庭成員和生女孩被歧視引起離婚的隻占30%;而喜新厭舊與他人同居,製造矛盾,實施家庭暴力,與他人重婚,不盡家庭責任等違法和犯罪行為,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占70%。過錯方的過錯不僅給無過錯方造成巨大經濟損失,更重要的是精神創傷,不少男女因此而神經失常。危害最大的還是夫妻間的仇恨延續給了子女及其雙方家人,影響麵大,社會震動大。有的過錯不僅是傷風敗俗,而且令人發指。例如,A男與B女,從小同學,自由戀愛,婚後感情甚篤,生一女一男在校讀書,本是美滿幸福家庭。由於A男在外經商與舞女C長期同居,不給家中經濟。一次A帶C回家,不準B反對,且要求三人同床。B竭力反抗,A惱羞成怒,與C一起打傷了B,經單位多次教育,A不僅不改,反而提起離婚訴訟,經法院指出其過錯後,判決不準離婚。結果A攜C外逃不歸。愛情就這樣被一些人衝破道德底線,使那些良金美玉慘遭魚網鴻羅。此時的行政部門顯得蒼白無力,法律滯後無法遏製家庭暴力的抬頭。這類離婚案件,一般都是一頭在外,一頭在內,給法院審理工作帶來壓力,當時出現取證難、認證難、財產分割難、糾紛平息難的四難現象。它與傳統離婚案件相比,其從訴(離婚是主訴)呈現多元化,不僅是子女撫養和財產分割,諸如私企經營權、承包經營權、礦山開采權等分離之訴;公房承租權和房改中公房私買所有權確權之訴;遺產分割、責任田等確認之訴;醫療費及損害賠償之訴等等。過錯方不配合法院工作,竭力隱瞞錯誤事實,毀滅證據,轉移財產,增加法院訴訟成本。因此,筆者認為,家庭暴力破壞婚姻穩定,危害社會,竭力主張盡快立法,確認過錯方依法承擔過錯責任。夫妻是以感情為基礎,夫妻感情是穩定婚姻家庭的前提,也是婚姻自主權的重要條件(雙方自主登記結婚),一方因違法行為破壞了夫妻感情,在某種意義上講是侵犯了對方的婚姻自主權。婚姻自主權屬人身權範疇。由於一方的過錯導致夫妻感情破裂或財產損害和人身傷害,過錯方就應承擔過錯的民事責任,這是《民法通則》的一項基本原則,應適用於離婚案件。
法律是穩定社會秩序的基石。家庭暴力引起社會的廣泛關注,國家相關部門采取了積極措施,首先運用行政手段,防止家庭暴力的發生與蔓延。接著國家於2001年修改了婚姻法,該法把家庭暴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重婚、有配偶與他人同居以及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等違法行為,都列入過錯方的過錯責任,寫進了婚姻法。專門設立章節把“救助措施與法律責任”作了具體規定。至此,中國家庭裏的違法行為,有法可依了,還家庭以平靜。
傳統愛情,在那時許多家庭中遭此浩劫,對社會的不良影響是無聲的、沉痛的、深遠的……改革開放後的青年,正是傳統愛情遭到浩劫而成長起來的,又在愛情變味的環境中生活著,他們對傳統愛情觀不甚了解,又好學國外的形形色色,加之社會對人們的愛情觀未予疏導和要求,所以現代青年對傳統愛情一知半解,成為斷層代。他們的世界觀、價值觀與過去的人大相徑庭。所以,當今社會的愛情觀五花八門,綜合社會現象,有以下錯誤觀念:
一種觀念認為,愛情就是男女性精神的追求和生理上的結合。這種唯性觀,是受性解放思潮影響。因此,社會上出現戀愛年輕化,初高中學生戀愛現象很普遍,無人幹預,學校不了解,家長不知道,或是教育效果不佳,從而走向歧途。社會上未婚同居、試婚等淫亂行為和賣淫嫖娼等,均是唯性觀的產物。
另一種觀念認為,愛情就是權、錢、地位,享受人生快樂。這種權錢觀嚴重影響了青年一代。所以有人願意嫁給黃世仁,不願嫁給大春,哪怕花季少女,也願意嫁給80歲的有錢人。故那些有錢、有權勢者狂言:“男女之間愛情無需約束,想愛誰就愛誰,誰漂亮就會讓我愛。”
當今,如何引導和教育青年一代,珍惜青春,確立真正的愛情觀,組建自己的幸福家庭,成為社會有用之才,是當務之急。筆者認為,現階段在進行道德教育的同時要進行性教育,把社會“性淫亂”的危害告訴學生,增強抵禦能力。同時,家庭、社會、媒體等都要進行正確愛情觀的教育與疏導。當然,國家要長期不懈地抓公民素質教育和文明教育。刻不容緩地提高中國人的品位,是世界形勢對我們的強烈要求。
黃世仁是事業成功型人物的代表(不論其思想如何),有權有錢有車,既能呼風喚雨,又擁有可供任意支配的金錢財富,是典型的“鑽石王老五”,屬於社會上層人士。
“願嫁黃世仁”的深層社會原因
李豔祥
“嫁人就嫁黃世仁,黃世仁有錢;如果喜歡大春,就讓大春做情人好了。”女大學生確實語出驚人。
表麵上看,這是當代女大學生思想認識上的偏差,思想落後,是本質使然。但其反映的卻是社會的深層原因。
那麼,是社會轉型期導致的必然結果,還是全社會的“向錢看”毒害了青年一代?難道是女大學生和我們傳統婚姻道德格格不入了嗎?
我們不妨剖析一下女大學生為什麼願意嫁給黃世仁這個問題,究竟其原因何在?
我們現在社會上大眾評價一個男人的成功與否,是看他能掙多少錢。再就是當上公務員或者什麼“長”,有地位,能撈多少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