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四章 被人家告了(2 / 2)

聽說那女人是縣信用聯社的新任主任,淩子凱心中一動,方才想起自己這幾天忙裏忙外的,把還款的事情給忘了。

莫非是衝著自己來的?

果然,那法院的工作人員人下車後,看到了站在院子裏的吳大山等人後,對那女人低聲說了一句後,帶著她朝這邊走了過來。

那女人雖然剛剛上任,但以前對同一個係統的魏子雲打過幾次交道,到了跟前後,對他打了個招呼:“魏行長,沒想到你也在這裏啊!這位應該是雲海鎮的吳大山書記吧?我正好找你有點事情。”

剛才可是聽魏子雲提到了對方是走何副市長的路子才調來雲海的。而何副市長跟張天明市長先前為了競爭市長之位形成了水火不容之勢,如此說來跟自己是屬於兩條線上的人了。而且,初次見麵,也不自我介紹,直接說找自己有事,也太沒禮貌了,所以吳大山自然也不會對她有什麼好臉,公事公辦地問道:“什麼事情?”

“你們雲海鎮上的雲海林場當初在我們信用聯社貸款了兩千多萬,如今已經過了還貸日期。我們也通知了對方好幾次,但對方根本就沒有還款的意思。

由於貸款的數額巨大,所以,我們現在已經向縣法院提起了起訴。”

說到這裏,那女人停住了話,轉頭看了眼旁邊的那位法院工作人員。那工作人員明白她的意思,上前說道:“吳書記,我們翻閱了一下當年的貸款申請資料,發現其中的擔保人一欄裏簽字的是吳書記你,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沒錯!雲海林場的那筆貸款確實是由我擔保的!”

“對不起,吳書記,依照法律規定,貸款人在無力償還貸款的情況下,作為擔保人有責任清還貸款,所以說,你將成為本次訴訟案的第二被告人。”

聽說自己被人告上了法院,吳大山的臉色一下子沉了下來。

不過還沒等他發作,一旁的淩子凱已經開口了:“這事你們不必找吳書記的麻煩了!我就是雲海林場的,那筆貸款的事情,你們也不用走什麼法律程序,我早就已經準備好了,隻是這些天我沒在家,忘記把款打進借貸賬戶中了。要不現在我就轉過去。”

那女人看了淩子凱一眼,冷笑了一下,說道:“既然你早就準備好了,為什麼不提前把款子存到賬戶裏麵?非得等我們告上法院了才想起來!向你這樣的老賴,我們可是見多了,當麵說得好聽,轉身之後,就連人影也找不到了。小李,既然被告找到了,是不是可以先把他帶回去,強製執行啊!”

那小李點了點頭,從隨身所帶的公文包裏拿出了一紙公文,對淩子凱說道:“這是我們法院判決後下達的執行書,你簽字後就先跟我們走一趟吧!”

在場的人聞言都愣了一下,尤其是淩子凱更是給搞糊塗了,自己連法院的應訴通知書都還沒收到過,法院怎麼就單方麵給宣判了,還下達了執行書。這辦事的效益也太快了點吧!

看著淩子凱他們滿臉驚訝的樣子,那女子心裏暗暗有些得意:這就是你們得罪人的下場,就算不能真正把你們怎麼樣,也要讓你們惡心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