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章 當年的冤案(1 / 2)

張楠這次倒是有些誤解淩子凱的意思了。

他之所以會突然聘請蔣嫂到林場當會計跟蔣鴻遠並沒有多大的關係,完全是看中了她為人的品格已及做事的嚴謹。會計師可是自己的財政總管,除了需要在業務上精通外,人品才是最重要的。

淩子凱問道:“蔣嫂,蔣哥他當年究竟是因為什麼事情才會入獄的?”

這個問題一直是困擾在淩子凱心中最大的疑團,也是自己最終能否重用蔣鴻遠的主要因素。作為妻子,蔣嫂一定知道其中的原因。

蔣嫂說道:“你們聽說過四年前發生在卡莫縣的那場特大森林火災嗎?”

四年前的淩子凱還在江南省上大學,根本就不會去關注遠在千裏之外的一個山區小縣發生的事情。就算當時有過新聞報道,也早就忘的一幹二淨了,並不知道蔣嫂所說的事情。

但張楠身為北方省的本地人,對當年的事情還是記憶猶新的,說道:“那場火災的事情我知道,好像是燒了三一個星期,毀了近萬畝的森林,在這些年裏,也算是興安嶺中發生的最大火災了,據說還死了幾個人。可是作為林業局長,發生了特大火災,蔣哥他雖然會被問責,但最多也就是被免職罷了,不至於被直接判刑啊!”

蔣嫂苦笑道:“當年法院在對老蔣的宣判書上寫的是老蔣在這次火災發生之前沒有做好相應的森林火災預防工作。在火災發生後故意瞞報災情,沒有在第一時間裏組織人員進行撲救,以至於災情擴大,對國家財產和人民群眾的安危帶來了巨大的損失。作為主管林業的局長,老蔣有嚴重的玩忽職守行為,被認定為瀆職罪。

而最重要的一點,就是在起訴書中還提到了,他在擔任局長的時候,有一筆兩百萬的資金去向不明,懷疑是被他挪用和貪汙了。

如果說,因為火災造成的損失,老蔣身為局長被問責,我們沒有任何怨言。

你們也知道,他這個人本來就是個書呆子,一天到晚隻知道研究他的林業科技,根本就不是當領導的料。當初就不該去當這個局長。

可是,說他貪汙了國家的大量公款,誰聽了都不會相信。

整個林業局裏,誰不知道當初為了搞那個經濟林和林下經濟資源利用技術的開發項目,在局裏沒有下撥科研經費的時候,全都是他自己從口袋裏掏錢支付的。

你看看我們住的這房子,這還是當年我娘家留給我財產呢!

真要是貪汙了那上百萬的錢,我們的生活也不至於落到現在這個地步。”

淩子凱不解地問道:“這想證明那筆巨款是不是被貪汙了,很簡單啊,隻要查明款子的去向不就一清二楚了嗎?而且,法院既然判定老蔣犯了貪汙罪,總應該有確鑿的證據吧!”

蔣嫂氣憤地說道:“你知道當時法院的人是怎麼說的嗎?他們說,幸虧沒有找到證據,否則老蔣最少也要判個十年以上的刑期。”

張楠有些難以置信地說道:“這麼說來,法院是在沒有證據的情況下就給蔣師兄給按上了貪汙的罪名?這也太荒唐了吧,這不是明擺著成了冤假錯案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