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亞當·斯密問題”之解(1 / 3)

“亞當·斯密問題”之解

哲學文稿

作者:王懷新

【摘要】亞當·斯密所著的《國富論》和《道德情操論》中有關利己主義與利他主義思想的對立,自19世紀被德國曆史學派富有針對性地提出後,飽受各個學派爭辯,至今已逾百年,在經濟史上被稱作“亞當·斯密問題”。文章從“亞當·斯密問題”的由來談起,運用行為生態學的Hamilton法則模型,緊扣“自然秩序”,對該矛盾作出了統一的理解與把握,最後點明該問題對當今社會的現實意義。

【關鍵詞】自然秩序 亞當·斯密問題 利己和利他主義 Hamilton法則

【中圖分類號】G41 【文獻標識碼】A

“亞當·斯密問題”的提出

亞當·斯密是英國古典時代傑出的倫理學家和經濟學家,是英國古典政治經濟學集大成者。部分繼承了魁奈和杜爾閣等重農主義學派的觀點,他以“自然秩序”為主要哲學思想在對重商主義批判的基礎上,完成了《道德情操論》和《國民財富的性質和原因的研究》(以下簡稱《國富論》)兩本著作。前者問世於1759年,使還在蘇格蘭格拉斯哥大學擔任道德哲學教授的亞當·斯密名聲大噪;後者則最早建立了第一個完整的資產階級政治經濟學理論體係,成就了他古典經濟學的奠基者角色。

亞當·斯密在1759年出版的《道德情操論中》中,把人的利他行為及其動機歸根於人性中“同感”的原則,用利他心討論所謂的道德、同情、同感如何限製人們的自私,並使天性自私的人們組合成為一個人類可以生存的正常運轉的社會。他認為“無論人們認為某人怎樣自私,這個人的本性中總是明顯地存在著這樣一種原理,這種原理使他關心別人的命運,把別人的幸福看成是自己的事情,雖然他除了看到別人幸福而感到高興以外,一無所得……最大的惡棍、極其嚴重地違犯社會法律的人,也不會全然喪失同情心。”①這樣的人被叫作道德人,他在道德層次上是利他的。

而1776年寫成的《國富論》中,亞當·斯密又把人的利己行為及其動機歸結於人性中自私的原則,用利己心討論人們互通有無、相互交換的傾向。正如《國富論》中指出的那樣“我們每天所需的食物和飲料,不是出自屠戶、釀酒師或麵包師的恩惠,而是出自他們自利的打算”②,他認為在經濟領域人們的所作所為的原動力都來自於利己心,“如果完全寄托在同胞們的仁慈上,那就隻能是徒勞的。如果他能通過激起他們的私心而博得他們的歡心,向他表明滿足他的要求實際上是為了他們自己的利益,他將更可能奏效。”③這樣的人被稱為經濟人,他在經濟層麵上是利己的。

然而在19世紀,作為古典經濟學的批判者—德國曆史學派的經濟學家們提出《道德情操論》中的同情、同感以及利他主義的心理與《國富論》中的自私、自利以及利己主義的思想相互矛盾。由此,由《國富論》和《道德情操論》引出的利己主義的經濟觀與利他主義的倫理觀二者的不一致形成了所謂的“亞當·斯密問題”。

德國曆史學派認為亞當·斯密的思想在他的兩本著作中是完全相反的和自相矛盾的。而亞當·斯密的思想之所以會轉變的如此巨大,是因為他在陪伴其弟子在法國遊曆時受了法國唯物論影響。自德國曆史學派後,多數學者都采取孤立的態度看待亞當·斯密的觀點,認為亞當·斯密將經濟人與社會人作為人的兩個方麵相互剝離進行研究。即《國富論》僅僅是在研究經濟人在經濟世界中所表現出的利己行為與利己主義,《道德情操論》僅僅是在討論道德人在道德世界中所獨具的利他行為與利他主義,正如盧卡森所說“他沒有能夠把這兩個世界聯係起來。”④

“亞當·斯密問題”與“自然秩序”之解

德國曆史學派對“亞當·斯密問題”的分析即所謂亞當·斯密在遊曆法國後思想轉變似乎很有說服力,但是他們忽略了《道德情操論》在《國富論》第一版問世後還修訂出版了兩次的事實。曆史學派可以忽略掉這些事實可能也是形勢所迫。必須指出的是,如前所述無論是經濟學還是倫理學,亞當·斯密的理論都建立在“自然秩序”的哲學基礎上。若曆史學派承認亞當·斯密“自然秩序”的基礎,那麼他們必然也要承認亞當·斯密所宣揚的理論不會以人們的意誌所改變而具有普遍性與普適性。然而,當時在政製架構與資本主義發展程度上都和英國具有很大差別的更需要國家貿易保護的德國自然不能同英國一樣支持亞當·斯密“自由貿易”等理論。於是,需要有一個理論來為當時的德國貿易保護主義正名並攻擊亞當·斯密的思想以維護其合理性。因此可以說德國曆史學派攻擊亞當·斯密的理論、忽略或者否認“自然秩序”的思想,提出所謂的“亞當·斯密問題”的行為是源於19世紀資本主義發展落後的德國與先進的英國之間的矛盾。那麼同樣,若要回答或者解釋“亞當·斯密問題”也離不開“自然秩序”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