責任感,是一個人日後能夠立足於社會、獲得事業成功與家庭幸福至關重要的人格品質。不論孩子有什麼過失,隻要他有一定的能力,就應當讓他承擔責任。自瞞自欺其實很容易,但是卻無法逃離世人銳利的眼睛。因此,自己的責任一定要自己負。
古代的拉比們說過:“好事可以分享,但是自己的責任一定要自己負。”因為不管是把事情推給別人,還是歸咎於環境;自己的責任仍然存在而無法消失,所以猶太人從不把責任推給別人,而是自己動手去做。
從前,在荷蘭的一個小漁村裏,一個年輕男孩教會全世界懂得了責任心的報償。
由於整個村莊都靠漁業為生,自願緊急救援隊就成為重要的機構設置。在一個月黑風高的晚上,海上的暴風吹翻了一條漁船,在緊要關頭,船員們發出了SOS的信號,救援隊的船長聽到了警訊。當救援的劃艇與洶湧的海浪搏鬥時,村民們也都聚集在小鎮廣場中望著海港,毫不懈怠地在海邊舉起燈籠,照亮他們回家的路。過了一個小時,救援船通過雲霧再次出現,當他們筋疲力盡地抵達沙灘後,自願救援隊的隊長宣布,救援船無法載所有的人,隻得留下其中一個;再多裝一個乘客,救援船就會翻覆,那麼所有的人都活不了。在忙亂中,隊長要求另一隊自願救援者去搭救最後留下的一個人。16歲的漢斯也應聲而出。他的母親抓著他的手臂說:“兒子,求求你不要去,你的父親10年前在船難中喪生,你的哥哥保羅3個禮拜前出海,現在仍然音訊全無。漢斯,你是我惟一的依靠呀!”漢斯回答:“媽媽,我必須去。如果每個人都說:‘我不能去,讓別人去吧!’那會怎麼樣?媽,這是我的責任。當有人要求救援的時候,我們就得輪流扮演救援的角色。”漢斯吻了他的母親,加入隊伍;消失在黑暗中。時間又過了一個小時,對漢斯的母親來說,這一個小時比永久還久。最後,救援船駛過迷霧,漢斯正站在船頭。船長向漢斯喊道:“你找到留下來的那個人了嗎?”漢斯高興得大聲回答:“有,我們找到他了。告訴我媽,他是我哥保羅!”
關心和愛護孩子是所有父母的天性。可是,很多父母在關心、保護孩子的同時,卻忽略了孩子是需要學會承擔責任的。他們總是怕孩子為難,怕孩子辛苦。於是,有的家長替孩子做值日,有的替孩子洗衣服、洗襪子,更有甚者替孩子做家庭作業……長期這樣,孩子不知道怎樣自己照顧自己,更談不上對他人、對社會的責任感了。猶太人認為在這種家庭環境中長大的孩子,由於從小就受到過多的嗬護,不會動腦筋,一方麵他們會變得自我意識很強,處處都以自我為中心;而另一方麵,他們對周圍的人和事經常表現出漠不關心的態度,缺乏基本的責任感。
70多年以前,有一位11歲的美國男孩踢足球,一不小心踢碎了鄰居家的玻璃,人家要求他索賠12.5美元。那個時候,12.5美元可不是個小數目,可以買125隻雞蛋。闖了大禍的美國男孩向父親認錯後,父親讓他對自己的過失負責。兒子為難地說:“可是我沒有錢賠人家。”父親說:“我先借給你12.5美元,一年後你必須把錢還我。”從這以後,這位美國男孩開始了自己艱苦的打工生活。經過半年的努力,小男孩終於掙足了這12.5美元,把錢還給了父親。這位男孩就是已經故去的美國前總統裏根。他在回憶這件事時說,通過自己的勞動來承擔過失,使我懂得了什麼叫責任。
猶太人認為,孩子有了過失的時候,恰好是父母對其進行教育的良機。因為內疚和不安使他急於救助,而此時明白的道理有可能刻骨銘心。不論孩子有什麼過失,隻要他有一定的能力,就應當讓他承擔責任,這才是現代父母的真正愛心。同時,猶太父母還經常給孩子們講這個故事,以告訴他們具有責任感能為別人,同時也能為自己帶來幸福。他們讓自己的孩子切記:“我應該負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