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上掉下衣服
林新和老婆劉敏結婚十周年的時候,在“湖景花園”買了套商品房,而且樓層是二樓,挺好的樓層。這下終於有自己真正的家了,小倆口喜上眉梢,8歲的兒子小丁高興得跳了起來。
林新在林業局上班,工作挺輕鬆的,不像老婆劉敏在市醫院上班,一天忙到晚。這樣,每天洗、曬、收衣服的重任就落在了林新頭上。林新也不是喜歡到外頭尋歡作樂的男人,反正多的是時間,於是也樂意承包了這些任務。今天一下班林新就去陽台收衣服,收了衣服進房一看,多了一件T恤衫,質地、顏色都不錯,是“花花公子”品牌。林新穿的T恤衫不少,但還沒穿過“花花公子”牌的。這下好了,天下掉下件衣服,不正合我林新之意嗎?林新想著,打著如意算盤。但是,這種想法在林新的腦袋中立馬就消失了。劉敏回來了怎麼向她解釋?說是買的吧,她不信,況且也不是嶄新的。再說這也關係到一個人的人品問題。林新就猜想,肯定是樓上哪戶的衣服,不小心給風吹下來了。
於是,林新蹬蹬地上樓,就在這一單元,逐個地詢問起來。好在這時人們都下班剛回來,不情不願地開門之後,林新便問:“您好,我是二樓的住戶,有件T恤落在我家陽台,是您家的嗎?”
但是,沒有回音,隻是脆脆地一下關門聲,生怕林新是個騙子似的。林新也不氣餒,他認為做件事就得做好。功夫不負有心人,終於,在五樓,敲開門之後,不等林新開口,女主人就叫了起來:“老公,你的T恤哩。”男人也跟著出來了,一把搶過T恤,捏了捏,對林新說:“咋了,我T恤口袋裏的1000元錢呢?”
“對不起,我是二樓的住戶,我是在我家陽台上撿到這件衣服的。”林新忙說。
“二樓的住戶咋了?”女人尖叫起來,“二樓的住戶就不要口袋裏的1000元錢?”男人忙拉過女我說:“不是人家吧,你看看,咱家進賊了,東西被弄得亂七八糟了。”
女我馬上反問:“賊難道不可能是他嗎?這種人我見的多了,偷了東西後假惺惺地上門送回衣物。”
林新懵了,但是他怎麼好解釋呢?忙說:“你家是下午被盜的吧。”
“是呀,你怎麼連被盜時間都知道?”女人又說。
“那你別冤枉我了,我下午在林業局上班,從2點一直上到5點才回家。不信,請調查。或者你們報警吧。”林新說,語氣硬了一些。
見林新這麼說,男人忙把女人拉進了屋。林新呢,滿腦子的憤怒憋在心裏,怏怏地下樓了。
緊接著的幾天,小區的住戶傳開了:“這幾天要注意小偷,可能就是本小區的,聽說偷了東西還會假惺惺地上門慰問你呢。”這話當然也傳進了劉敏的耳朵,劉敏又把這話對林新轉述了一遍。林新憋了一肚子火,哪又敢說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