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偷做媒
那時我正愛著劉梅,其實說“愛”誇張了點,隻能算喜歡吧,因為我是剃頭佬的擔子——一頭熱。人家劉梅的心思我是猜不中的。要是會猜女孩兒的心思,恐怕我早就結婚,生出的兒子也會上街打醬油了。
我已是出了30歲的大齡未婚男青年,說白了是條老光棍,在單位是光棍協會主席,誰也不會和我搶這位置。——所以,劉梅一到單位報到上班,單位裏的小子們便嚷開了:“咱誰都不許去搶劉梅,讓給我們的協會主席。”李丁叫得最歡,拍著我的肩膀,說不管怎樣咱林子哥得找到另一半了。李丁是我鐵哥們,不過二十來歲,女朋友走馬燈似的換了一個又一個,讓我在心裏羨慕不已。我在一次喝酒時發了一通感慨,李丁倒對我眼紅了:“你多會寫文章呀,一篇又一篇,不迷倒眾多美眉才怪。”雜七雜八的文章我是發表了一籮筐,可就是沒見一個忠實未婚女讀者。劉梅一來,我是更沒有心思寫什麼文章了,我隻是寫劉梅,在紙上寫,在我心裏寫。為她寫詩,一首又一首;給她寫情書,一篇又一篇。我想這些詩文真可以拿到《星星》或者《人民文學》上去刊發了,可是我竟不能拿到劉梅那兒去發表。
我是真沒有勇氣呀。人家劉梅多漂亮,會理會我這個書呆子嗎?我隻能偷偷地把心中的秘密放進了我辦公室的抽屜最底層。
又是周末,我隻得獨自把酒,借酒澆愁。好不容易捱到星期一上班,才進辦公室,就看見辦公室的東西被翻得亂七八糟了。
“肯定是有小偷進來了。還好,我隻丟失了一支鋼筆。”李丁說。大家慌忙清理自己的東西,看看丟失什麼沒有。
“呀,快看!”忽然李丁指著牆上飛揚的紙片說。馬上就有人走攏一看。
“是林子的詩和書信喲,寫給誰的呀?”有人又是大叫,“呀,全是寫給劉梅的。”
“你是我心中的梅,一年四季,綻放在我的心中,芬芳永遠……”李丁大聲地念道。
恰巧劉梅也在,聽見這話,慌忙跑出了辦公室。馬上辦公室王主任過來安慰我:“林子呀,我們一定幫你找到小賊子,這賊也真可恨,還公布人家隱私了。你再找找,看丟什麼東西沒有?如果有重要物品丟失,我們準備上報公安機關。”
我忙清了清自己的東西,說:“沒再丟失什麼,那您不必報案了吧。”
就在辦公室被盜的那天晚上,我和劉梅單獨地見了第一次麵。然後,也就是現在,劉梅成了我親愛的老婆。劉梅常扭著我耳朵說:“其實那時我就是向著你這個書呆子來的哩,你竟然不知道主動去追,幸虧出現了個小偷……”
我嘿嘿一笑,那撬辦公室張貼情書的小偷呀,就是我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