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析西方油畫中對光的運用
藝術研究
作者:段孝群
摘 要:《聖經.創世紀》中說:“上帝說要有光,於是有了光。”這句話道出了光對世界萬物的重要。同樣我們在研究西方油畫時,光也占有極其重要的地位。在油畫中對光運用一直延續到印象主義,由於之後的油畫作品中對光的表達已不再是主流,所以從現代主義開始的油畫不在文章討論範圍之內。本文從兩個階段分別闡述了每個階段對光的運用的不同及其發展。從文藝複興到十八世紀。這時候對光的運用強調一種自主性的設計。從十八世紀到印象主義。這個階段的畫家開始表現光線本身,表現真實之光,而不僅僅滿足於把光作為物體的附庸。
關鍵詞:油畫;光;製造幻覺;設計;真實
[中圖分類號]:J233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2-2139(2012)-21--01
引言:西方油畫中對光的運用是一個值得深入挖掘的問題。有了光便有了體積,有了形狀,有了色彩。從造型方式、色彩表現、藝術主題等方麵來看,油畫藝術的表現方法與光有著直接密切的聯係。從造型方麵而言,運用不同的光照可獲得不同的造型,體現對形式美的不同追求;從色彩方麵來看,光與色是分不開的,油畫中的光,控製色彩表現的強度。對光的處理和表現,直接影響油畫藝術的表達。
第一階段:從文藝複興到十八世紀
在這個時期對光的運用強調一種自主性的設計。這是因為人們認識到光具有獨立的表現力,而並不隻是為了塑造物體的明暗,而是為了烘托氣氛,製造環境的渲染,或表達畫家的思想。把這個階段對光的運用分為兩種一種是燭光效果另一種是明暗對比的效果。在此舉出兩位藝術星空的兩顆璀璨的巨將。
首先是達.芬奇,他獨特的藝術語言是運用明暗法創造平麵物體的立體感。他首創“薄霧法”,即在物象上由明到暗的過渡是連續的,像霧一樣沒有截然的分界線,人物的邊線逐漸消失,若有若無,更加真實生動。他的經典之作《蒙娜麗莎》就是這種畫法的典範之作。在達.芬奇的素描作品中也能看到他對光運用的巧妙。在《達.芬奇自畫像》中,所用的線條豐富多變,剛柔相濟尤其是善用濃密程度不同的斜線表現光線的微妙變化。達.芬奇的作品中,形體總籠罩在半調子薄霧之中,通過柔和的微妙的層次而顯現出來,畫麵總是沉浸在虛和曼妙的明暗之中,用光的技術在裏麵起了根本作用。
最後一位是17世紀荷蘭偉大的現實主義畫家倫勃朗,他把光與影的表達發揮到了極致。在倫勃朗作品中,其色彩的微妙與細膩使畫麵表現出虛實交替的景觀,人物刻畫上加深對人物內心刻畫。他的作品自然,注重細節描繪,並善於表達空間的深遠以及光線。在光線的運用上,倫勃朗發展了光線的明暗對比和明暗色調的表達,在技術上運用了冷暖色調和明暗對比的巧妙結合。文藝複興時的意大利畫家曾用明暗技法使人物具有三維空間的效果,倫勃朗在此基礎上加重了光與影的對比,並增添中間色調,使色彩的過渡自然而豐富。倫勃朗把在畫中的光感作為表現人的精神狀態的一種手段。他所作的大量的人物肖像中,人物大都處在暗部的籠罩中,唯表現神情的臉,手等重要部分顯出鮮明的亮度。在這種對比中表現出的形象也傳達畫家心中的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