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縣委書記肢解二奶(1)(1 / 2)

縣委書記因何肢解二奶?

——雲南省昌寧縣縣委書記楊國瞿殺人案紀實

2005年8月1日上午,經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終審裁定,保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楊國瞿故意殺人一案進行公開宣判,並於當日對故意殺人犯楊國瞿執行了死刑。

據悉,楊國瞿與一名女子有不正當關係,6月14日晚雙方發生爭執後,楊國瞿將對方打死。16日晚8時,楊國瞿向保山市公安局自首,隨即被免去職務,並被保山市公安局刑事拘留。

7月17日,保山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公開審理楊國瞿故意殺人一案,一審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楊國瞿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被判罰賠償死者家屬26萬餘元。楊國瞿對所犯罪行供認不諱,但對判決表示不服並提出上訴。經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審理,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外派的他前呼後擁卻難忍“和尚生活”

從外貌上看,楊國瞿並非風流倜儻的偉岸男子。當然,養情婦、包“二奶”最需要的並非外表,而是金錢和權力。楊國瞿作為雲南省的縣處級幹部,職務不算高,但在當地百姓眼裏,卻是個手可遮天的大官兒了。因此,這個身高差不多一米七、看上去頗為精明爽氣的年輕書記,比他實際擁有的形象要遠遠高大得多。

當然,楊國瞿在當地百姓心目中擁有的份量並非與生俱來的,至少,他在農村老家的父母親所給予他的先天優勢並不多。1962年,楊國瞿出生於雲南省保山縣(先改為縣級市,後改為保山市下屬的隆陽區)農村。他們家裏條件並不好,但父母親特別疼愛他,全家人省吃儉用供他上學,決心把他培養成一個文化人,將來至少能做個大隊幹部,或者到部隊裏當個軍官什麼的。可是,還不等楊國瞿回到人民公社,國家的形勢發生了重大變化。就在楊國瞿高中畢業那年,我國開始恢複高考。隻要有文化,都可以跳出“農門”,成為居民戶,成為吃“國家飯”的幹部。楊國瞿信心百倍,父母親也整天在他耳邊吹風,要他努力學習,爭取成為村裏麵的第一個大學生。楊國瞿基礎不錯,文革期間同學們都在混日子,可他卻認認真真地讀了幾年書。但是,幾乎所有報名參加高考的人都在拚命,錄取名額有限,競爭非常激烈。楊國瞿連考了兩年,都落榜了。第三年,功夫不負有心人,總算讓他考中了當地的一所高中中專——保山農業學校。盡管是中專,但上學前馬上辦理轉戶口手續,不再是農民了,這在村裏人眼裏,簡直等於考取了“狀元”,讓人羨慕死了。

在農校學習期間,楊國瞿依然積極上進,不但學習成績好,而且還擔任了班幹部,入了黨。畢業後,他被分配到老家保山縣農業科研所工作,成為科研所的一名技術員。

在科研所工作期間,楊國瞿表現較為突出。他不僅像所裏其他人一樣努力搞科研,而且還非常善於總結經驗,並且把自己的所思所想寫成文章,在縣、市媒體上發表。楊國瞿的科研能力、文字綜合能力,以及所表現出來的責任感、使命感,經過所領導的宣傳介紹,很快得到組織部門的重視。在八十年代初期,中央正好強調要大力提拔有知識、懂專業人的但任領導幹部,在農業科研上頗有建樹、在學校期間就入了黨的楊國瞿很快成為領導幹部的候選人。於是,他獲得了在現在人看來幾乎是不可能的破格提拔的機會。不久,他就被派到某個農業重點鄉擔任鄉長。在那裏,楊國瞿的農業科研專長得到了發揮,鄉裏的農業生產獲得較快發展。